有抵押權的房子如果要出售的話會優(yōu)先還欠款嗎

導讀:
買方替抵押人提前還貸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后,買方將應當支付的首期房款專項用于幫助房東歸還貸款余額。動產抵押的特征仍是抵押人不轉移對財產的占有,否則將與質押無異。那么有抵押權的房子如果要出售的話會優(yōu)先還欠款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買方替抵押人提前還貸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后,買方將應當支付的首期房款專項用于幫助房東歸還貸款余額。動產抵押的特征仍是抵押人不轉移對財產的占有,否則將與質押無異。關于有抵押權的房子如果要出售的話會優(yōu)先還欠款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有抵押權房子賣要先還錢嗎
房子已經抵押給銀行,一經抵押,房子的所有權是在銀行的,即使你私下賣掉也是無效的。
出賣人自行償還抵押貸款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后,由房東自籌資金,一次性提前歸還尚欠銀行的全部貸款余額,之后銀行釋放抵押權,由房地產交易中心注銷抵押登記,如此,房東取得了該房屋的完全產權,接下來,雙方即可按照一般的二手房買賣流程完成交易。
買方替抵押人提前還貸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后,買方將應當支付的首期房款專項用于幫助房東歸還貸款余額。采用這種方法時,需要找到一個雙方都信任的第三方(如信譽良好的中介公司、律師事務所或其他擔保機構等),全程控制每一個環(huán)節(jié),消除由于雙方互不信任或房東缺乏誠信而可能導致的交易風險。
如果買方首期房款不足以全部償還房東的貸款余額,房東還可以委托一家擔保機構提供墊資的服務,補足差額。這樣就可以解除抵押手續(xù),按照一般二手房流程進行交易了。
抵押權的種類
1、不動產抵押
不動產抵押,是指以不動產為抵押標的物而設定的抵押。不動產抵押是最普遍的抵押形式,由于不動產的特殊性,抵押人不轉移對其的占有即可達到擔保之目的,因此在實踐中受到社會的普遍歡迎。
2、動產抵押
動產抵押,是指以動產為抵押標的物而設立的抵押。動產抵押并不意味著所有的動產都可以稱為抵押的標的物,有一些動產是不適合成為抵押標的物的。動產抵押的特征仍是抵押人不轉移對財產的占有,否則將與質押無異。
3、權利抵押
權利抵押,是指以特定的財產權利作為抵押標的物的抵押。對于何種權利可以成為抵押的標的物,一般法律都會做出明確的規(guī)定,我國可供抵押的權利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權。
4、最高額抵押
最高額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協(xié)議,在最高債權額度內,以抵押物對一定時間內連續(xù)發(fā)生的債權作擔保的抵押形式。
我國最高額抵押的適用范圍,僅適用于借款合同和債權人與債務人就某項商品在一定期間內連續(xù)發(fā)生交易而簽訂的合同。
5、財團抵押
財團抵押,又被稱為企業(yè)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全部的財產,包括動產、不動產和權利為一體共同作為標的物來進行抵押的行為。采用此種抵押方式的抵押人一般是企業(yè),可以是企業(yè)的擔保能力集中。《擔保法》第34條規(guī)定,抵押人可將其合法財產一并抵押。
6、共同抵押
共同抵押,又成為總括抵押,是指為了同一債權的擔保,在數個不同的財產上設置的抵押。共同抵押的突出特點是在數個抵押物上設定數個抵押權,共同擔保同一債權。其中一個抵押權實現,其他財產上的所有抵押權均消滅。
抵押權的實現
1、抵押權必須有效存在。抵押權設定如果無效或者已被撤銷,則不能實現。
2、必須是債務人履行期限屆滿。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是否屆滿是決定債務人是否履行債務的時間標準。
3、債權人未受清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權人未受清償,表明債務人未按期履行義務,無論債務是遲延履行,還是拒絕履行,債權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權,使債權得到清償。
4、債務未受清償不是由于債權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債務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償債務而使債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權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權。如果債權人未受清償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則抵押權人不能行使抵押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