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是怎樣的以及抵押的種類有哪些

導讀:
提供抵押財產的債務人或第三人稱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財產稱為抵押物;債權人則為抵押權人,因此享有的權利稱為抵押權,為擔保物權的一種。抵押設定之后,在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抵押物的變賣價款較其他債權人優先受償。動產是指可以移動并且移動后不影響其使用價值,不降低其價值的財產。那么抵押物是怎樣的以及抵押的種類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提供抵押財產的債務人或第三人稱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財產稱為抵押物;債權人則為抵押權人,因此享有的權利稱為抵押權,為擔保物權的一種。抵押設定之后,在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抵押物的變賣價款較其他債權人優先受償。動產是指可以移動并且移動后不影響其使用價值,不降低其價值的財產。關于抵押物是怎樣的以及抵押的種類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債務人對債權的擔保形式有多種,例如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已確認的抵押物,債權人在設定抵押物權后進行借貸活動。那么抵押物是怎樣的呢以及抵押的種類有哪些呢?對于這些問題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抵押物是怎樣的
債務人或第三人對債權人以一定財產作為清償債務擔保的法律行為。
提供抵押財產的債務人或第三人稱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財產稱為抵押物;債權人則為抵押權人,因此享有的權利稱為抵押權,為擔保物權的一種。
抵押設定之后,在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抵押物的變賣價款較其他債權人優先受償。
抵押物可以是動產或不動產,但法律禁止流通或禁止強制執行的財產不得作為抵押物。
抵押的種類如下:
1、動產抵押
動產抵押是指以動產作為抵押物而設置的抵押。
動產是指可以移動并且移動后不影響其使用價值,不降低其價值的財產。
2、權利抵押
權利抵押是指以法律規定的各種財產權利作為抵押物客體的抵押。
3、共同抵押
共同抵押又稱總括抵押,是指為了同一債權的擔保,而在數個不同的財產上設定的抵押。
4、最高額抵押
最高額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協議,在最高額限度內,以抵押物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作擔保。
5、不動產抵押
不動產抵押是指以不動產為抵押物而設置的抵押。
所謂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移動后回喪失其原有價值或失去其使用價值的財產,如土地、房屋、各種地上定著物等。
6、財團抵押
財團抵押又稱企業抵押,是指抵押人(企業)以其所有的動產、不動產及權利的集合體作為抵押權客體而進行的抵押。
綜上所述就是對此問題的具體解答,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