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說繳納物業費是業主應盡的義務

導讀:
共有部分是全體業主共同享有的,享受權利的同時自然也承擔相應義務,業主之間應當相互督促,履行自己的法定義務。第六十七條規定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那么為什么說繳納物業費是業主應盡的義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共有部分是全體業主共同享有的,享受權利的同時自然也承擔相應義務,業主之間應當相互督促,履行自己的法定義務。第六十七條規定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關于為什么說繳納物業費是業主應盡的義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從法律角度講,繳納物業管理費是業主的義務和責任,物業管理是基于業主對住宅樓宇的公共部分以及小區公共設施的共有權而產生的,對物業的維護是共有人共同的義務。物業服務企業為業主提供對公共部分的服務,理應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此部分的物業管理費用。共有部分是全體業主共同享有的,享受權利的同時自然也承擔相應義務,業主之間應當相互督促,履行自己的法定義務。本文介紹一下業主繳納物業費的五大理由。
一,繳納物業費是房產保值增值的基礎
一輛好車,保養的好,可以用幾十年,跑幾十萬公里還像新的一樣。不保養,可能幾年就報廢了,而且,還有可能出現故障,導致生命危險。
業主購買的房屋要正常使用和居住,離不開物業公司對小區房屋和小區各類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小區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如供電系統、供水系統、排水系統、弱電系統、電梯、消防、道路、門禁、樓宇對講、綠化等,如果不維護、不保養,久而久之,就會癱瘓,就會喪失功能,不僅會造成小區生活環境不斷惡化,影響小區業主的正常生活,還會使業主購置的房產在一定程度上喪失保值、增值的能力,使房產價值大打折扣。
二,繳納物業費是滿足生活品質要求的保證
三,繳納物業費是物業公司為業主提供服務的前提
俗話說,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任何服務都有成本,都有支出,物業管理服務同樣也有成本,也有支出。小區業主只有按時足額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才能夠持續性地為小區業主提供正常、有序的物業管理服務活動,從而才能夠保證業主日常生活正常、有序。小區業主若不能及時交納物業費,或故意拖欠、拒交物業費,物業公司則難以為繼,難以生存,要么減少服務內容、降低服務品質,要么一走了之,給業主留下一個無人接管的爛攤子。許許多多的三無小區就是這樣一種狀況,小區業主苦不堪言。
四,不交物業費侵犯的是物業公司和全體業主的利益
物業公司提供的是公共服務,個別業主不交物業費,既侵犯了物業公司的合法權益,也侵犯了全體業主的切身利益。打個比喻,小區業主都按時足額繳納物業費,那么,小區可以種5顆樹;因為個別業主不繳費,小區就只能種三棵樹了,道理就是這么簡單。說的再直白一點,個別業主不交物業費,實際上就是在小區里混吃混喝,享受著其他業主交納物業費換來的有償服務。
五,繳納物業費是履行法規賦予的責任和義務
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第五款明確規定,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應履行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義務。
第四十二條明確指出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繳納責任。
第六十七條規定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另外,業主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以及簽署的《小區物業管理規約》等都對業主交納物業費作出了明確的規定。由此可見,業主交納物業費是法規賦予的責任和義務,沒有正當理由拒交物業服務費屬違法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