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擔保是否有效

導讀:
第三百八十七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本法規定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那么電話擔保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三百八十七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本法規定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關于電話擔保是否有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電話擔保是否有效
1、電話擔保是沒有效的,必須有書面的形式。
2、根據《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條【擔保物權的定義】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條【擔保物權的適用范圍和反擔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二、擔保的方式有哪些?
1、約定擔保。包括:抵押、質押、保證、所有權保留等擔保方式。
2、法定擔保。包括:優先權、法定抵押權、留置等擔保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