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協議有擔保人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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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反擔保合同的主合同是擔保人與債權人之間的擔保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規定: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條規定:保證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那么反擔保協議是擔保人出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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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協議延期擔保人需要承擔擔保責任嗎借款協議延期擔保人只要不簽字可以不用承擔擔保責任,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導致擔保人擔保責任加重時需要征得保證人書面同意,否則保證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借款合同雙方當事人未經保證人同意達成延期還款協議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那么借款協議延期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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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私了車禍協議需要擔保人嗎私了車禍協議屬于民事合同,一般擔保人是發生在債權債務關系的,對于私了協議,沒有必要提供擔保人,如果當事人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擔保人所承擔的責任:一、一般保證責任。撤消擔保人的責任: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屆滿后怠于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那么私了車禍協議需要擔保人嗎,擔保人的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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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協議中擔保人承擔什么責任1、一般保證,即當借款期限屆滿后,經法院審判或仲裁委員會的仲裁,并經依法強制執行,借款人仍不能返還借款時,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提供保證責任的期限當事人可以在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期限,如果沒有約定保證期限,出借人只能在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超過6個月的,保證人將不再承擔保證責任。那么貸款協議中擔保人的責任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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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擔保人和借款人可以簽責任協議嗎當然是可以的,不過即使不簽訂也存在一定的責任問題。擔保行為的使用范圍的問題,在權責擔保法律的關系中,其他的不當得利之債、可以為之設立擔保的民商活動很豐富。無論是擔保法,還是擔保法司法解釋,都對擔保進行全面的了解。首先就要形成完善的內控機制以及業務制衡的機制,擔保公司應該建立制衡的內控體系,通過集體的智慧來防止風險,擔保公司的前中后的階段可以設置三個部分,擔保業務作為開拓部門,擔保的部門需要進行明確職責分工,互相制衡。那么擔保人和借款人可以簽責任協議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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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人與擔保人簽訂免責協議有用嗎借款人與擔保人簽訂的免責協議有沒有效,要看免責協議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如果是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擔保人財產損失的,免責協議是無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條規定: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那么借款人與擔保人簽訂免責協議有用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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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質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那么欠款后經法院調解達成協議以后與擔保人還有關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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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貸款擔保人在債務人申請貸款的時候,需要提供的資料主要有擔保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還有銀行流水或其他能夠證明收入的憑證,以及擔保承諾書等等,2、準備相關手續:擔保人需要準備相關的手續,包括身份證、戶口簿、收入證明、購房合同或協議、銀行儲蓄存款賬戶等材料,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交什么材料需要擔保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戶籍薄,擔保人月收入證明,流水賬單,填寫申請表并提交材料:擔保人需要填寫《個人住房置業擔保貸款申請表》,并提交相關的材料和證明。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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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擔保人在簽署擔保協議時明確了自己的責任,如果借款人無法按時償還貸款,他們需要履行擔保責任,并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關于擔保人的擔保期限,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的期限執行,沒有約定的,按以下的規定執行:關于擔保期限,我國《民法典》規定:第六百九十二條 【保證期間】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第六百九十四條 【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保證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消滅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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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院是否有權執行擔保人的財產甲公司和乙公司因購銷合同糾紛經人民法院判決,乙公司應給付甲公司貨款200余萬元,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應當按照規定標準確定必要的生活費,(三)落實完成義務教育項目所必需的人員及其隨軍家屬,(四)未發表的發明或者作品,(五)被執行人及其供養的家庭成員因身體缺陷需要使用的輔助工具、醫療用品,(六)被執行人獲得的獎章和其他榮譽稱號,(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部門的名義與外國和國際組織締結條約、協定和其他具有條約、協定性質的文件免予扣押、凍結財產,(八)法律規定或者司法解釋規定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財產。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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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擔保協議被擔保人的姓名寫錯了生效嗎有效,只要擔保人親自無脅迫簽下協議就協議生效。擔保,是指在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債權人為保障其債權實現的,要求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合同。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五種。無論是擔保法,還是擔保法司法解釋,都對擔保進行全面的了解。在擔保的業務實踐過程中,擔保公司也在努力的探索,原擔保方式的基礎上建立擔保風范,規范了法律風險,推動了擔保業務的順利開展。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那么擔保協議被擔保人的姓名寫錯了生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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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6、參加庭審:在庭審中,擔保人需要向法院陳述事實和理由,并提供相關證據證明借款人不還款的事實,借款人不還錢擔保人怎么起訴對方借款人不還錢,擔保人可以通過以下步驟起訴對方:1、收集證據:收集與借款人和擔保人之間的借款協議、轉賬記錄、聊天記錄等證據,以證明借款人和擔保人之間的債務關系和擔保人的還款責任,需要注意的是,在起訴前,擔保人應該先與借款人協商解決此事,如果能夠達成協議是最好的,在起訴過程中,擔保人需要積極配合法院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證據和材料,以確保訴訟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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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未經擔保人同意變更協議能否不承擔擔保責任可以不承擔。《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條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那么未經擔保人同意變更協議能否不承擔擔保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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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主合同變更未經擔保人同意1、法律主觀:主合同變更后原擔保人是否仍需擔責 債權人和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時,欲使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則必須取得保證人的同意,3、必須是本人親自一起去辦理,但建議你不要把身份證借給別人辦理貸款擔保,因為如果找一個和你相像的人去,銀行不一定能夠審核出,以后貸款出問題的話,你也要承擔責任的擔保人在借款人無能力償還的情況下,需要承擔擔保責任,擔保協議經擔保人和債權人協商一致,并簽字或者蓋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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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協議延期擔保人只要不簽字可以不用承擔擔保責任,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導致擔保人擔保責任加重時需要征得保證人書面同意,否則保證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借款合同雙方當事人未經保證人同意達成延期還款協議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那么借款協議如果延期的話擔保人是否還承擔擔保責任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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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分包人與承包單位為掛靠關系,實際施工人該如何要回70萬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賬,卻換來屢屢失敗的結果,江先生就這樣在掙扎與放棄中徘徊!一年多時間過去了,江先生可謂是“磨破了嘴,跑斷了腿”,但工程款要賬問題依然毫無進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詢了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天用律師根據案件實際情況,給出詳細的解決方案,這讓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與曙光,燃起了要賬的信心與勇氣! 天用律師指導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證據資料,啟動“和解優先、以訴促調”的解決方案。立案程序推進的同時,成功申請財產保全。 對方賬戶被凍結后,迫于壓力,主動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師優先談判和解的預想盡在掌控之中! 經法院主持調解,江先生與孫某自愿達成調解協議: 雙方共同確認未付工程款總額為65萬元,被告孫某于擔保人銀行賬戶解除查封日,通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轉給江先生賬戶,在質保期內無質量問題情況下剩余5萬元質保金,于調解書生效后一年內無息返還江先生。
離婚協議沒有強制執行力,一方不按離婚協議履行,不能直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何能讓自己的權益最大話,可以聯系我,幫你規劃。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私下簽的和解協議可以強制執行嗎?#債權債務律師
車禍擔保人承擔的責任: 1、賠償責任:車禍擔保人的主要責任是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對受害人進行賠償。車禍擔保人應當根據保險合同的條款和條件,承擔賠償責任,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和金額進行賠償。 2、追償責任:車禍擔保人在賠償受害人后,有權向肇事方追償。如果肇事方拒不履行賠償責任,車禍擔保人可以代替受害人向肇事方追償,并在追償成功后將追回的金額歸還給保險公司。 3、協助調查責任:車禍擔保人有責任協助調查事故的真實情況。他們可以派出專業人員進行事故調查,收集證據和相關材料,以確保賠償的公正性和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