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擔保協議是擔保人出具嗎

導讀:
反擔保合同的主合同是擔保人與債權人之間的擔保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規定: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條規定:保證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那么反擔保協議是擔保人出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反擔保合同的主合同是擔保人與債權人之間的擔保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規定: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條規定:保證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關于反擔保協議是擔保人出具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反擔保協議是擔保人出具嗎
一般來說,反擔保協議是擔保人出具。反擔保合同的主合同是擔保人與債權人之間的擔保合同。擔保合同的擔保人,為了保障自己的債權,在為債務人借款合同提供擔保的同時,會要求債務人向擔保人提供相應的擔保,這就是反擔保。所以反擔保的主合同是擔保人和債權人之間的擔保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規定: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規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條規定:保證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