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放棄抗辯權保證人怎么辦

導讀:
債務人放棄抗辯權保證人怎么辦債務人放棄抗辯權保證人可能就會被債權人申請讓保證人還錢,這時候保證人可以主張先訴抗辯權。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抗辯權包括延期性抗辯和滅卻性抗辯,前者例如,主債務人對債權人之同時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等,后者如主合同不成立或無效、主債務時效屆滿等。另外,依《擔保法》17條第3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喪失先訴抗辯權: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那么債務人放棄抗辯權保證人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放棄抗辯權保證人怎么辦債務人放棄抗辯權保證人可能就會被債權人申請讓保證人還錢,這時候保證人可以主張先訴抗辯權。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抗辯權包括延期性抗辯和滅卻性抗辯,前者例如,主債務人對債權人之同時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等,后者如主合同不成立或無效、主債務時效屆滿等。另外,依《擔保法》17條第3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喪失先訴抗辯權: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關于債務人放棄抗辯權保證人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放棄抗辯權保證人怎么辦
債務人放棄抗辯權保證人可能就會被債權人申請讓保證人還錢,這時候保證人可以主張先訴抗辯權。
保證人的抗辯權有哪些
保證合同單務性、無償性的特點,決定了保證人對于債權人只能享有消極的防御權利——抗辯權,此權利于保證人意義甚巨,故有必要給予重視。
(一)保證人可以主張債務人享有的抗辯權(擔保法20條第1款)。
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20條第2款)。抗辯權包括延期性抗辯和滅卻性抗辯,前者例如,主債務人對債權人之同時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等,后者如主合同不成立或無效、主債務時效屆滿等。
(二)保證人可主張債務人享有的類似抗辯的權利。
這主要包括合同撤銷權、抵銷權等。嚴格來說,這些權利并非抗辯權范疇,而屬于形成權性質,但此類形成權在客觀上有阻卻債權人請求權的效力,因此也屬于廣義上的抗辯權。故對于擔保法20條規定的抗辯權應作廣義理解。但應注意,保證人不得直接行使債務人的撤銷權、抵銷權,僅得發生拒絕清償的效力。
(三)保證人享有一般債務人應有的抗辯權。
此權利為合同應有之效力,如保證期限未至之抗辯、保證合同不成立或無效之抗辯、保證合同訴訟時效屆滿之抗辯等。
(四)保證人專屬的抗辯權:
1、先訴抗辯權(檢索抗辯權)
該抗辯權僅為一般保證人所享有,是指一般保證人在債權人就債務人財產強制執行無效果前,得拒絕其履行請求。這里所謂的執行無效果,指對債務人的存款、現金、有價證券、成品、半成品、原材料、交通工具等可以執行的動產和其他方便執行的財產執行完畢后,債務仍未能得到清償的狀態(參見解釋131條、總論部分第6目)。先訴抗辯權屬于延期性抗辯權,不能永久否定債權人之保證請求權。這里需要辨明的一個問題是:如果債權人同時起訴一般保證人和債務人,法院是否可以判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顯然,法院不應剝奪一般保證人的先訴抗辯權,對此解釋做了靈活處理: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向債務人和保證人一并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而非應當)將債務人和保證人列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但是,應當在判決書中明確在對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后仍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解釋125條)。另外,依《擔保法》17條第3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喪失先訴抗辯權: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2、催告抗辯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