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次承租人代位求償權是什么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條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但是轉租合同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除外。那么民法典的次承租人代位求償權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條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但是轉租合同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除外。關于民法典的次承租人代位求償權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的次承租人代位求償權是什么
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應當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九條【次承租人代位求償權】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但是轉租合同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應當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償。
二、房屋轉租糾紛怎么處理
在大多數民事糾紛案件的處理上,通常有調解、仲裁、訴訟這三種比較常見的方式,不同的方式各有長處,具體取決于合同雙方當事人的選擇。
1、房屋轉租糾紛可以調解
調解就是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雙方當事人經過自愿協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的一種方法和活動。我國在基層群眾性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都設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租賃雙方可以就近請有關組織進行調解。
2、房屋轉租糾紛可以仲裁
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具有“公正及時,程序簡便,專家斷案,依裁終局”的優勢,可以使當事人避免陷入于官司的曠日持久的糾纏和身心疲憊的針鋒相對之中,是一種比較受推崇的爭端解決機制。
3、房屋轉租糾紛可以訴訟
如果租賃當事人雙方不愿意調解或不服調解,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當事人可以將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院的訴訟活動而做出的判決的強制力,要遠遠大于調解和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