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海上保險代位求償權

導讀:
海上保險作為保險的一類,毫無例外也有代位求償制度。因此,根據法律規定,保險代位求償權是指保險人在其保險責任范圍內賠付被保險人保險標的的全部或者部分損失后,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享有向海上保險事故的責任方即第三人請求賠償的權利。二代位求償權的法律質我國保險法第44條規定:“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因此,代位求償權的法律屬為法定代位權。那么再論海上保險代位求償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海上保險作為保險的一類,毫無例外也有代位求償制度。因此,根據法律規定,保險代位求償權是指保險人在其保險責任范圍內賠付被保險人保險標的的全部或者部分損失后,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享有向海上保險事故的責任方即第三人請求賠償的權利。二代位求償權的法律質我國保險法第44條規定:“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因此,代位求償權的法律屬為法定代位權。關于再論海上保險代位求償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