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別忘了代位求償權!

導讀:
但,今天深圳討債公司就給大家講一講“我不認識你,我也能問你要錢”的典型權利-----債權人的代位求償權 !否則債務人或者對方當事人有權拒絕其代位請求。深圳討債公司提醒: 如果別人欠了你的錢,一直不還,在追討無果的情況下,你可以嘗試查一查有沒有其他人也欠了他的錢沒有還,爭取尋求代位追償的權利救濟;同樣地,如果你欠了別人的錢一直未還,某天一個陌生人向你追討債務時,你也不要驚訝,因為他可能也是在行使代位追償的權利,你或許真的要向這個不認識的人償還借款。那么討債別忘了代位求償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但,今天深圳討債公司就給大家講一講“我不認識你,我也能問你要錢”的典型權利-----債權人的代位求償權 !否則債務人或者對方當事人有權拒絕其代位請求。深圳討債公司提醒: 如果別人欠了你的錢,一直不還,在追討無果的情況下,你可以嘗試查一查有沒有其他人也欠了他的錢沒有還,爭取尋求代位追償的權利救濟;同樣地,如果你欠了別人的錢一直未還,某天一個陌生人向你追討債務時,你也不要驚訝,因為他可能也是在行使代位追償的權利,你或許真的要向這個不認識的人償還借款。關于討債別忘了代位求償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債權債務糾紛中,經常聽到這樣一句俗語“冤有頭,債有主”,言下之意就是“誰欠你錢,你找誰去;我不欠你錢,你別來找我;你來找我,我也不給。”但,今天深圳討債公司就給大家講一講“我不認識你,我也能問你要錢”的典型權利-----債權人的代位求償權 !
1概念
債權人的代位權是指,當債務人怠于行使其權利而危害到債權人的債權時,債權人可以取代債務人的地位,行使債務人的權利。
2條件
1、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債務人對于應當行使的債權,而沒有行使,則可能會給債權人的債權造成損害,所以才有行使代位權的必要。只要債務人在客觀上沒有行使其應當行使的債權,即可以認為是怠于行使其債權,而不考慮債務人不行使債權在主觀上是否有過錯。
2、債務人對第三人享有債權。債務人對第三人享有的債權應當是合法有效的債權,必須是財產性的債權,對于人身性的等非財產性的債權,債權人也不得行使代位權。
3、債務人不行使債權的行為已經構成對債權人的分配權的損害。因為債務人不行使其債權,造成債務人應當增加的財產沒有增加,使債權人的債權不能得到全部清償。
4、債務人不行使債權,有造成債權消滅或者喪失的危險。
3行使
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代債務人行使債權,應當以同行使自己的權利一樣行使,不得因為自己在行使債權的過程中的過錯而給債務人造成損害,否則債權人應當對自己的過錯行為造成的損害負賠償責任。債權人雖然是以自己的名義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他本身并不是債權人,而只是代位權人,所以他不能要求向自己履行債務。債權人的代位權的行使也只滿足保全其債權的需要為限度,不得對超出其債權范圍的債務人的債權代位行使。否則債務人或者對方當事人有權拒絕其代位請求。
深圳討債公司提醒:
如果別人欠了你的錢,一直不還,在追討無果的情況下,你可以嘗試查一查有沒有其他人也欠了他的錢沒有還,爭取尋求代位追償的權利救濟;同樣地,如果你欠了別人的錢一直未還,某天一個陌生人向你追討債務時,你也不要驚訝,因為他可能也是在行使代位追償的權利,你或許真的要向這個不認識的人償還借款。
朋友間相互借款幫忙度難關是常事,但最好也還是要遵循“好借好還,再借不難”的原則,否則一旦喪失了朋友的信任,想再尋求朋友的二次幫助可就難了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