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實現擔保物權是否需要被申請人同意

導讀:
申請實現擔保物權是否需要被申請人同意是不需要經過被申請人的同意的。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第四百三十六條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質權人應當返還質押財產。債務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議以留置財產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留置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那么申請實現擔保物權是否需要被申請人同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申請實現擔保物權是否需要被申請人同意是不需要經過被申請人的同意的。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第四百三十六條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質權人應當返還質押財產。債務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議以留置財產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留置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關于申請實現擔保物權是否需要被申請人同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申請實現擔保物權是否需要被申請人同意
是不需要經過被申請人的同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條【抵押權的實現】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第四百三十六條【質物返還及質權實現】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質權人應當返還質押財產。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質權人可以與出質人協議以質押財產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四百五十三條【留置權債務人的債務履行期】留置權人與債務人應當約定留置財產后的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留置權人應當給債務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債務的期限,但是鮮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動產除外。債務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議以留置財產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留置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