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精品无码AV,不卡av中文字幕手机看,在线看片国产的免费,成av人大宝影视

我需要找律師

北京律師,專業團隊, 200+云律所實力在線

解決
難題
為您快速匹配專業律師

專業化團隊,全程跟進
一站式解決您的法律難題

直接找律師

我需要打官司

嚴選律師,權威專業,為當事人爭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師
為您快速匹配專業律師

處理案件類型豐富,庭審經驗分析
上萬案件代理,勝訴率高

直接委托律師打官司

我需要詳細咨詢

專案咨詢服務,資深律師方案定制

付費
咨詢
為您快速匹配專業律師

根據實際情況量身定制專屬維權方案
精準把控案件難點,尋求最優方法

直接付費咨詢律師

我需要基礎咨詢

快速應答,高效服務,24小時在線

免費
咨詢
為您快速匹配專業律師

專業認證律師,一對一在線咨詢
法律問題優質解答,及時與客戶反饋

等待免費咨詢律師

抵押合同和擔保合同同時存在如何處理

郭銘芝律師2022.02.07468人閱讀
導讀:

換言之,必須是抵押合同約定的主債權所引起的附隨債權才有可能被劃入抵押擔保范圍,而主債權則必然包括在抵押擔保范圍內。由此可見,在抵押合同中“被擔保的主債權數額”與“抵押擔保范圍”是兩個不同的合同條款。那么抵押合同和擔保合同同時存在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換言之,必須是抵押合同約定的主債權所引起的附隨債權才有可能被劃入抵押擔保范圍,而主債權則必然包括在抵押擔保范圍內。由此可見,在抵押合同中“被擔保的主債權數額”與“抵押擔保范圍”是兩個不同的合同條款。關于抵押合同和擔保合同同時存在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抵押合同和擔保合同同時存在如何處理

根據抵押的性質我們可以知道抵押合同其實就是擔保合同的一種,因此如果是其他種類的擔保,如留置擔保,質權擔保根據相關的規定來確定。首先如果是抵押權和留置權,留置權優先于抵押權得到補償。如果是出質和抵押,則需要根據擔保物上面是否設立抵押登記,設立抵押登記的抵押權優先于出質,出質權優先于為設定抵押的抵押權。

二、抵押的概念及抵押擔保范圍

1、抵押的概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179條的規定,一般抵押是指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的一種擔保形式。

2、抵押的抵押擔保范圍

所謂抵押擔保的范圍,就是指抵押關系成立之后,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務人未履行債務,債權人要實現抵押權,在什么范圍內優先受償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173條規定: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46條規定,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抵押合同另有規定的,按照約定。

3、抵押中被擔保主債權與抵押擔保范圍之間的關系

抵押所擔保的主債權是已經發生的、確定的,由此確定的主債權所產生的附隨債權,包括利息、損害賠償、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等則屬于可以納入抵押擔保范圍的債權。換言之,必須是抵押合同約定的主債權所引起的附隨債權才有可能被劃入抵押擔保范圍,而主債權則必然包括在抵押擔保范圍內。因此,被擔保主債權與抵押擔保范圍是抵押合同中必備的兩個條款,不能相互混淆,彼此取代。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要求抵押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158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39條之規定,抵押合同的必備條款包括:(一)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歸屬或者使用權歸屬;(四)抵押擔保范圍。

由此可見,在抵押合同中“被擔保的主債權數額”與“抵押擔保范圍”是兩個不同的合同條款。

三、抵押權設立時應在登記簿上記載的事項

根據《物權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規,住房城鄉建設部制定了《房屋登記辦法》(建設部第168號令)(下稱《辦法》)和《房屋登記薄管理試行辦法》(下稱《試行辦法》),并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一般抵押權設立登記時,房屋登記機構應根據當事人提交的材料,在房屋登記簿上記載以下三項內容:其一,抵押當事人、債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其二,被擔保債權的數額;其三,登記時間。由此可見,抵押擔保范圍不是一般抵押權登記必須記載的事項;而“被擔保債權的數額”在《試行辦法》中已明確為“被擔保的主債權數額”。所以被擔保的主債權數額是他項權證必須記載的事項。

四、《房屋他項權證》中的“債權數額”并非等同于抵押擔保范圍,不能適用《擔保法司法解釋全文》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否定抵押合同中約定抵押擔保范圍的效力

1、抵押擔保范圍不應以主債權而應以合同約定來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173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46條規定,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可由當事人約定,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因此,抵押權人優先受償的范圍而應根據約定抵押擔保范圍來確定。

《擔保法司法解釋全文》第61條規定,抵押物登記記載的內容與抵押合同約定的內容不一致的,以登記記載的內容為準。因擔保的主債權數額與抵押擔保范圍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因此該條無法適用。

2、房管部門通用的《房屋他項權證》中的“債權數額”應理解為“被擔保的主債權數額”,而不是抵押擔保范圍。

目前,江蘇地區所通用的他項權證只有“債權數額”一欄,在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時,“債權數額”欄通常都是根據《抵押合同》中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數額”登記為債權本金的,根據《辦法》的相關規定可知,“債權數額”應理解為《抵押合同》中約定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數額”。

3、將“債權數額”理解為抵押擔保范圍,即未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也不符合法律、司法解釋的立法本意。

實踐中,在設定抵押權時,抵押權人當然以為所有債權(包括本金和附隨債權)全面、充分設定擔保為目的。因此,利息等附隨債權盡管事先不能確定,但都是基于本金產生的,其發生也必然在抵押人、抵押權人的預期之內。如果設定抵押對于抵押權人而言,只能就主債權數額優先受償,那完全不符合抵押權人設定抵押權的初衷,也不符合抵押人的認知。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第五十一條關于“抵押人所擔保債權超出其抵押物價值的,超出的部分不具有優先受償的效力”的規定,抵押的優先受償范圍應根據《抵押合同》約定的抵押擔保范圍確定,以實現抵押權時抵押物的價值為限。

如果《抵押合同》約定了抵押擔保范圍,卻以《房屋他項權證》記載的“債權數額”作為優先受償的范圍,那就是變相縮小抵押權人的優先受償范圍,這是完全不符合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的。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以《房屋他項權證》中“債權數額”一欄記載的金額認定一般抵押中抵押權人的優先受償范圍,既不符合法律的規定,也違背了當事人意思自治的精神。在《房屋他項權證》未登記抵押擔保范圍的情況下,不能將債權數額與抵押擔保范圍混為一談,而仍應以抵押合同約定的抵押擔保范圍來確定抵押權人的優先受償權,以維護抵押權人的合法權益。

聲明:該作品系作者結合法律法規,政府官網及互聯網相關知識整合,如若內容錯誤,請通過 【投訴】 功能聯系刪除
點贊
收藏
分享至:
郭銘芝律師

在線 問題仍未解決?1對1咨詢為您解答

  • 在線律師
  • 已服務282595人
  • 5分鐘內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