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房屋如何登記

導讀:
離婚前房屋如何登記房屋產權登記房屋產權登記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由有關國家機關對城市房屋的所有權進行登記。房屋是不動產取得變更房屋所有權是以房屋產權登記為標志的這與動產不同。在有利害關系人提出異議權屬存在爭議的情況下也應當暫緩登記。墻界表是房屋權利人向登記機關提供的房屋四面墻體歸屬情況的書面憑證。初審以后要將房屋產權登記的基本情況和初步核查的結果進行公布。在規定的期限內房屋的利害關系人可以書面向登記機關提供有關證據要求重新復核沒有異議的準予確認房屋產權。繕證即填寫房屋產權證房屋共有權保持證和房屋他項權證。那么離婚前房屋如何登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前房屋如何登記房屋產權登記房屋產權登記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由有關國家機關對城市房屋的所有權進行登記。房屋是不動產取得變更房屋所有權是以房屋產權登記為標志的這與動產不同。在有利害關系人提出異議權屬存在爭議的情況下也應當暫緩登記。墻界表是房屋權利人向登記機關提供的房屋四面墻體歸屬情況的書面憑證。初審以后要將房屋產權登記的基本情況和初步核查的結果進行公布。在規定的期限內房屋的利害關系人可以書面向登記機關提供有關證據要求重新復核沒有異議的準予確認房屋產權。繕證即填寫房屋產權證房屋共有權保持證和房屋他項權證。關于離婚前房屋如何登記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前房屋如何登記
房屋產權登記
房屋產權登記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由有關國家機關對城市房屋的所有權進行登記。房屋是不動產取得變更房屋所有權是以房屋產權登記為標志的這與動產不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土地管理法以及北京市房地產管理條例等都對此有相關規定。
城市房屋買賣過程中一定要充分注意占有房屋不代表取得了房屋所有權還需要辦理房屋產權登記。
北京市的房屋產權登記機關一般是在房地產管理局或建委有專門的交易大廳。
登記程序
申請登記
申請登記是指房產權利人或者代理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按照權利的種類和登記的種類向登記機關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的行為。這一程序的主要工作是檢驗證件和填寫申請書墻界表等。
檢驗證件是整個產權登記的基礎包括檢驗身份證件和產權證件。身份證件和產權證件必須吻合。申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具有民事主體資格的組織。我國采取實名制原則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使用其法定名稱由法人代表申請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當使用身份證上的姓名。檢驗有關證件的目的在于確定申請人是否具備登記資格。只有具有相關產權證件且權屬清楚產權來源資料齊全才予以登記。對于違章建筑臨時建筑等不予登記。對于申請人因正當理由不能按期提交證明材料或需補辦有關手續的可以準予暫緩登記。在有利害關系人提出異議權屬存在爭議的情況下也應當暫緩登記。
填寫申請書和墻界表即填寫房屋產權申請書和房屋四面墻界表。墻界表是房屋權利人向登記機關提供的房屋四面墻體歸屬情況的書面憑證。申請人填寫申請書和墻界表后連同產權證件身份證明等一起交給登記機關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審閱無誤后辦理收件手續收取證件。
勘丈繪圖
勘丈繪圖是對已申請房屋產權登記的房屋進行實地勘察查清房屋現狀丈量計算面積核實墻體歸屬繪制分戶平面圖補測或修改房屋的平面圖(地籍圖)為產權審查和制圖發證提供依據。勘丈繪圖的主要任務包括核實修正房屋情況核實墻界和繪制分戶單位平面圖等。將與實際一致的房屋平面圖連同申請書墻界表未登記房屋調查表以及分戶單位平面圖等移交給原來的登記人員并歸入相應的登記檔案袋。其中非常重要的是對墻界的核實。核實的時候應有權利人逐一指引驗證墻界表的真實性同時再由鄰居確認申請人指界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經雙方確認后再對墻界進行登記。
產權審查
產權審查是指以產權產籍檔案的歷史資料和實地調查勘察的現實資料為基礎以國際現行的政策法律和有關的行政法規為依據對照申請人提出的申請書墻界表以及其他產權證明認真審查其申請登記的房屋產權來源是否清楚產權轉移和房屋變動是否合法的整個過程。
產權審查要做到層層把關“三審定案”(初審復審和審批)。初審是指通過查閱產權檔案及有關資料審查申請人提交的證件是否齊全核實房屋的界限了解房屋產權來源及權利變動情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初步的意見。初審以后要將房屋產權登記的基本情況和初步核查的結果進行公布。在規定的期限內房屋的利害關系人可以書面向登記機關提供有關證據要求重新復核沒有異議的準予確認房屋產權。復審是指經過初審和公告以后確認房屋產權無異議的交由復審人員進行全面復核和審查。這是產權審查確認產權核發產權證書的重要環節。經過以上步驟后可以確認房屋產權并發放產權證書。
繪制權證
繪制權證包括繕證配圖核對蓋印四個流程。
繕證即填寫房屋產權證房屋共有權保持證和房屋他項權證。
配圖是指將測繪人員經過實地復核后測制的房屋平面圖或分戶單位平面圖示意圖粘貼在房屋產權證規定的位置上。
核對是指房屋產權繕寫和粘貼附圖以后再進行校對。核對以申請書為根據對照檢查房屋產權證房屋共有權保持證存根的項目有無錯漏與申請書是否一致以房屋產權證(或是房屋共有權保持證)存根為依據對照檢查騎縫處的字號與權證扉頁的字號是否相符以房屋產權證(或是房屋共有權保持證)存根為根據對照檢查房屋平面圖的各項有無錯漏是否一致。如果存在問題再詢問清楚和補齊后方可進行繪制。
蓋印即在登記復核后依次在房屋產權證存根與房屋產權證的騎縫處和圖證結合處另蓋騎縫專用章和房管機關的鋼印并加蓋填發機關公章。
收費發證
收費發證是房屋產權登記工作的最后一道程序包括征稅收費和發證。產權人繳納的稅費原則上應包括印花稅和登記費勘測丈測費權證工本費等。房屋的買賣贈與典當以及不等價交換等都要由承受人繳納契稅和印花稅一般委托房產登記部門在辦理房屋交易手續時代為征收。
發證即產權人繳納稅費后由發證機關發出領證通知書產權人在指定的時間地點攜收件收據繳納稅費收據以及身份證件等到發證機關經檢驗無誤后發給房屋產權證書。
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房屋權屬證書主要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或者房地產權證房地產共有權證房地產他項權證。這些證書是表明權利人對特點房屋享有所有權共同所有權他項權(抵押權)的憑證。只要權利人擁有這些證書且證書記載的姓名與持有人一致第三人即可推定證書上記載的人為相應權利的享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