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按勞動法,不給員工買社保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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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是以自身原因主動辭職的情況下,是沒有任何補償的,這是最容易產生誤解的地方。例如關于離職補償的,很多人都誤以為,在公司工作久了,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最后無論是什么原因離職,公司都應當給補償。其實補償分兩種情況,違法終止勞動關系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前者是在用人單位違法終止勞動關系的情形下才適用,標準為根據實際工作年限,一年賠償兩個月工資;后者是勞動關系自然終止的情形下適用,為從08年開始計算,一年給予一個月工資的補償。很多公司為了逼迫勞動者自己辭職,使出各種手段,接受員工一時沖動就主動辭職,結果是一分錢都不能拿到。那么勞動法沒有規定辭職補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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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違法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以罰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從法律規定可以看出公司安排加班是需要與員工協商的因為加班需占用員工的休息時間只有在員工自愿的情況下才可以安排加班。如果員工不同意公司無權強行要求員工加班。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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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員工提供擔保違反勞動法嗎1、大多數公司對于出納都會要求提供擔保,可以說是潛規則;2、《勞動合同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從法律上說這種要求是違法的,出現了這樣的事情要和公司相協商處理或者直接到公司所在的勞動局去進行舉報就可以了。那么員工提供擔保違反勞動法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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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侵犯商業秘密罪侵犯的客體既包括國家對商業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業秘密的權利人享有的合法權利。違反本法第十條規定侵犯商業秘密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損失數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的“造成特別嚴重后果”應當以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那么離職員工偷查公司信息違法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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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或員工自愿放棄社會保險也是違法行為,如果企業違法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或員工自愿放棄社會保險,將會面臨法律的制裁和處罰,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企業應當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而員工則有權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然而,一些企業為了降低成本,不繳納或少繳納社會保險費,甚至借口員工自愿放棄社會保險來逃避責任,通過繳納社會保險費,職工可以享受到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保障自身和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對于公司不繳納社會保險或員工自愿放棄社會保險的行為,人社部明確表示將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違法行為。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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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而且,公司應當為哺乳期的女性員工提供相應的休息場所,公司應當為哺乳期的女性員工提供相應的工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減輕工作負擔、調整工作時間等,首先,勞動法規定,在女性產假結束后,女性員工可以繼續享受1小時的哺乳時間,勞動法關于女員工哺乳期規定有哪些隨著現代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們對于女性權益的關注也越來越多,而且,公司應當為哺乳期的女性員工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以防止哺乳期的女性員工受到任何傷害,在中國,女性哺乳期的保障已經被納入了勞動法,保障女員工的合法權益。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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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社保則是規定按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按月繳納。公司10年老員工被辭退,是什么原因被辭退呢?有無違反《勞動法》的相關情況。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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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法新規定辭退員工補償標準2023,辭退員工可能涉及非法解雇的情形有哪些?辭退員工員工不同意怎么處理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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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那么離職員工盜取公司數據違法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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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此,如果公司存在非法辭退的行為或者是沒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勞動者,勞動者一方還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經濟補償金;2、經濟補償金,企業違法辭退員工,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勞動法規定必須是違規員工,用人單位方可辭退。此外,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被勞動教養的,單位也可以隨時辭退。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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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辭退員工勞動法賠付標準是什么1、辭退員工勞動法賠付標準,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待遇的賠償,涉及到用人單位強行辭退的那么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垸12個月的工資待遇,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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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員工提了離職立馬讓走是否違法就要看實際的情況來處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達成一致的情況下,無論是什么時間,都沒問題。如果雙方未達成一致,將以勞動者書面通知滿三十天后的次日為勞動關系解除的日期,在該日期之前,屬于勞動關系存續期,企業無權要求勞動者立即走人。那么員工提了離職立馬讓走違法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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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勞動法辭退員工的規定是什么1、勞動法辭退員工的規定是根據實際的辭退原因來進行賠償處理,一般是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待遇的標準來進行支付,6個月以上的支付一個月工資待遇,不滿六個月可以支付半個月工資。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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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勞動法中的辭退員工補償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辭退員工補償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 經濟補償:根據員工在企業工作的年限和工資水平,雇主需要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通過了解和應用這一規定,雇主和員工可以在勞動關系解除時依法處理辭退員工補償問題,確保合法權益得到保障,2. 根據法定標準:一些地區或行業可能有法定的辭退員工補償標準,雇主需要按照這些標準支付補償金,勞動法對辭退員工補償的規定旨在保護員工的權益,確保他們在失去工作時能夠得到一定的經濟安撫,勞動法中關于辭退員工補償的規定是保護員工權益的重要法律保障,2. 未享受的福利:如果員工在被辭退時還有未享受的福利,例如年終獎、年假等,雇主需要支付相應的福利補償。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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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懷孕女職工是受《勞動法》保護的,若單位違法辭退懷孕女職工,應支付職工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及八十七條規定支付。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那么違法開除懷孕員工怎么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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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題公園作業時,不幸受傷導致手骨折,找到雇主進行賠償被拒絕,雇主認為是員工自己的責任。傷者找到元甲律所,元甲律師助力談判和解,雙方簽署和解協議拿到15萬元賠償款,同時讓雇主承擔了傷者因看病而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等,維護了傷者最大權益!
尺橈骨遠端骨折且保守治療,肇事者是單位員工,最終通過細節掌握成功讓其環衛公司承擔全部賠償,從接手案件到客戶拿到賠償只用了10天就圓滿解決,得到了客戶的高度認可,并贈送了錦旗。
【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項目負責人離職,還能要回錢嗎?要賬路漫漫、時間不等人,陸先生已將近70歲的年紀,折騰了將近快10年了,依然沒有解決這個要賬難題!2023年3月,陸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來幫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專案組,幫助陸先生收集有力證據,因為工程距今時間久遠,需要迅速啟動立案程序。 庭審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對陸先生的實際施工人身份不予認可,認為工程是自己的項目部員工完成的。對此,天用律師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轉賬記錄和會議紀要,證明陸先生是實際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結算文件等多份資料,法院讓建筑工程公司核對賬目,但其也沒對出來,因此對方啞口無言。 最終法官按照天用律師的訴訟請求,全額支持了我方當事人主張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計225萬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審勝訴!歷時僅3個月,將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大律云優秀員工風采:創新、勤奮、言出必行、不斷進步,都是通向成功之路的基石,也是值得歌頌的美好品質。
老公不給老婆錢花違法嗎?老公的工資應該上交嗎?
車禍死亡,家屬對責任劃分不認可,復核成功率有多大? 2023年3月某日凌晨3點多,在北京市某條高速上發生了一起悲劇。 老王正駕駛著貨車為東家送貨,在行駛過程中沒想到一下子和前面一輛重型貨車相撞! 由于是高速路,車輛行駛速度較快,兩車猛烈相撞使老王所駕駛的貨車嚴重毀損! 七零八落的車輛零件散落一地,都看不出貨車原本的樣子了,更嚴重的是老王當場就被車禍奪去了生命。 隨著交警不斷深入處理,逐步查明了對方司機的后方反光涂裝不合格、車輛超載等問題,但仍沒拗過追尾這條“大腿”,給老王定了個主要責任。 拿到事故認定書的那一刻,老王的家人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 老王作為家里頂梁柱般的存在,上有70多歲的老母親體弱多病,需要全程照顧;下有3個子女,尚未成家立業;妻子也年過半百,無經濟收入。 面對一家之主的老王生命戛然而止,一家人這些天都在淚水中度過。 在悲痛之余,讓一家人更心急如焚的是對主責不認可,怎么申請復核更改責任的問題。 他們一無顯赫的家世背景、二無廣泛的人脈資源,打聽來打聽去也只限于親戚朋友的七言八語,也沒有得出個所以然來。 復核申請的時間很短,按以往的經驗來看復核成功的難度非常大! 一家人商量后認為,眼下最緊急的是找一家專業的律所來處理,才有可能得到想要的結果! 于是找到了北京市元甲律所,希望幫他們提請復核,查清事實爭取責任。 02 律師專業復核 成功更改責任 元甲律師團隊介入后,協助家屬一同梳理事故情況及復核思路,在蛛絲馬跡中有了重大發現: 對方在詢問談話中有明確表示過其車輛出現故障,而這一事實卻并未被交警在認定書上寫明。 元甲辦案人員抓緊短暫的復核時間向警方申請查閱卷宗,明確了對方的貨車型號及筆錄中記載的自認車輛發生故障的情況。 “高速路上、發生故障、正規貨車......”種種跡象在專業的元甲交通辦案團隊眼下串成了完整的證據鏈。 高速上有不得低于60km/h的最低限速,以及更為嚴格的車輛故障處理規范,而且目前正規的重型半掛車都統一裝配了北斗車輛行駛數據記錄儀記錄行駛速度。 元甲團隊以此為切入點,強調對方車輛發生故障后處理不當,在高速路上低于最低限速行駛增添其他車輛行車風險的重要原因,向復核機關提請了復核。 在元甲律師的專業處理和不懈努力下,終于迎來了好消息! 復核成功改變責任比例,從認定老王為主責,到以原交警隊部分事實未認定為由發回重新認定,成功改判為雙方同等責任! 03 案件亮點 抓住目前正規貨車統一安裝北斗監控系統的新形勢讓對方車速情況有跡可循,以高速路上行駛的特殊規定為切入明確對方被遺漏的嚴重違法事實。 04 辦案感悟 俯瞰事件的全貌,并鎖定可能通行的道路,這是辦案人員久經鍛煉后才能掌握的能力。 尋求擁有這份能力的專業人士來代理案件,才能穿透困境中的陰霾,通向澄澈透亮的未來。堅持不懈,據理力爭,才有峰回路轉,柳暗花明。 在交通事故的復核中,上級復核機關受理復核后僅對復核提出的異議及事故卷宗進行書面審核,如復核者未能剖析出事故認定中的錯誤,則大概率會收到一份維持的結論。 事故認定經過專業人員的分析后,有的放矢地提出復核,并匹配相關證據,才有可能削尖了腦袋,成為復核成功的那10%!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