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勞動合同法是怎么規定單位試用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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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由于無法打印B公司的工商登記資料,勞動仲裁部門不給王先生立案。勞動法意義上的用人單位應當是依法取得合法經營資格的單位,但現實生活中,存在不少沒有取得合法經營資格的用工主體。勞動法規定合法用工主體需對勞動者承擔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賠償金等義務。與《勞動法》相比,《勞動合同法》加重了非法用工單位的法律責任,明確將非法用工單位招用勞動者產生的用工關系納入勞動合同法調整,勞動者已經付出勞動的,該單位或者其出資人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賠償金;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那么非法用工單位招用勞動者產生的用工關系受勞動合同法調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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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一條二、沒有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去另一家單位上班嗎1、舊勞動合同沒有解除,是不能跟別的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但如果原單位有拖欠工資的行為,勞動者是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此時和其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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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當代社會,現在《勞動合同法》和《勞動法》當中都明確的規定的用人單位是不能夠強迫勞動者加班的,如果因為確實生產經營比較急迫,可以在和勞動者協商一致的情況之下延長工作的時間,并且需要支付加班費用。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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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試用期內,如果勞動者要提前離開,那么就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單位,這是規定在勞動法中的一項重要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在提前30日以內通知用人單位,如果勞動者要提前離職,在試用期內,就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單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規定,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規定通知用人單位的,應當向用人單位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補償,也就是說,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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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實務中,或者因單位不重視,或者因勞動者不愿意,導致勞動者雖然入職工作,但雙方遲遲未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這給用人單位的管理及用工帶來不確定的風險:一旦勞動者與單位發生矛盾離職的時候,往往會提出申請要求單位承擔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支付,四、實務中,雙方雖未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但其他的比如:錄用通知、入職通知、崗位說明、聘用通知等如包含了《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之規定的核心條款:工作崗位、職位、薪酬待遇、工休時間、福利補貼等,且已經實際履行,雙方均未提出異議的,可以視為已經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三、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未及時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之規定應承擔二倍工資差額,就這些問題,我們共同學習討論一下:一、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自勞動者入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五、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對雙方都存在一定的風險:1、對用人單位來說,用工超過一個月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須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2、對勞動者來說,用工一個月內拒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終止用工,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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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那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單位單方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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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合同中止或者解除時,經濟補償就是用人單位要支付給員工的除工資外的必要環節款項,計算問題也是嚴格根據《合同法》規定來實施的。如果一個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簽署過多份勞動合同,也是依據勞動者簽署的第一份合同,開始勞動累計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未滿半年則按照勞動者二分之一月工資標準進行經濟補償。實用的計算公式是這樣的,經濟補償金=每年應得經濟補償金X工作年限。經濟補償是按照勞動者的月工資標準評定的,那么這里所標注的月工資在合同法中關于經濟補償的范疇中這樣規定:經濟補償中勞動者的月工資標準指的是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合同前一年里平均十二個月的月工資標準。那么勞動合同法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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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者在無故被解雇后,可以和用工單位協商談判。勞動者被拘留會被開除嗎勞動者被拘留并不一定會導致被開除的后果。因為《勞動合同法》雖然明確規定了如果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被拘留并不意味著一定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公務員被行政拘留會被開除嗎公務員被行政拘留會被開除嗎是否會被開出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單位可以自行決定。原判期間和刑罰執行完畢至開除處分決定被撤銷期間被停發的工資由單位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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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為用人單位的行為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違法的解除根據勞動合同法是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的其標準是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如果哺乳期內的員工本身存在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的用人單位仍然是可以解除與其的勞動關系并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遇到上述情形只要用人單位否認勞動者手中沒有證據能夠證明辭退事實的發生敗訴幾乎成為定局。5在用人單位作出辭退決定后立刻采取向勞動部門舉報或者仲裁行動以行動來證明公司主張的自動離職的主張。不管是在女職工懷孕期間還是在哺乳期間用人單位都不能隨意辭退勞動者。那么哺乳期內單位是否可以辭退勞動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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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涉及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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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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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用人單位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包括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那么用人單位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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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企業駕駛員酒駕用人單位可否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司機酒駕造成交通事故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五百元罰款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二千元罰款。一年內有前兩款規定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那么企業駕駛員酒駕用人單位可否解除勞動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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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那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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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和其他的糾紛是不一樣的,遇到勞動糾紛之后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到那里去申請勞動仲裁,不需要交費,提交勞動合同、工資條、社保等資料,會給我們相應的賠償金和補償金。
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死亡,但用工單位不承認存在勞動關系,不配合辦理工傷程序,怎么辦?元甲律所專業處理,勞動仲裁委已成功確認勞動關系,賠償事宜正在順利進行中!
劉女士去年九月入職北京某房地產中介公司,入職十多天便發生交通事故,單位還未與她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繳納社保,在處理交通事故案件過程中,需要單位出具勞動合同、誤工證明等材料,單位拒不配合,多次溝通無果后,單位將其從所有群聊中請出。審理過程中單位堅稱劉女士為“臨時工”,雙方只是勞務關系,因入職時間并不長,元甲律師靠不算充分的證據幫其成功確認上了勞動關系。
劉女士去年九月入職北京某房地產中介公司,入職十多天便發生交通事故,單位還未與她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繳納社保,在處理交通事故案件過程中,需要單位出具勞動合同、誤工證明等材料,單位拒不配合,多次溝通無果后,單位將其從所有群聊中請出。審理過程中單位堅稱劉女士為“臨時工”,雙方只是勞務關系,因入職時間并不長,元甲律師靠不算充分的證據幫其成功確認上了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