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期房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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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期房是指預售的房屋,購房者購買期房的,要簽訂預售合同,明確房屋交付的時間。如果開發商逾期交付房屋,就會構成合同違約,那么民法典期房房產預抵押需要的手續有哪些?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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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期房竣工交付、預購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前,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在期房完工取得房產證后,預購人可以將原預售合同的債權及其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期房的購房款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時間范圍內給付,全款購買的一般在簽訂期房買賣合同起至辦理過戶的時間范圍內一次性支付,貸款購買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按月償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八條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支付價款。那么房子是期房可以賣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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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此外,在王女士未能舉證證明小張知道《婚前財產協議》的情況下,王女士與趙先生簽署的協議僅對他們夫妻雙方有效,并不能對不知情的小張產生對抗效力,因此,不能以此協議排除法院對案涉房屋的查封,法院審理后認為,案涉房屋雖為王女士婚前購買,但產權登記在夫妻二人名下,并且沒有變更登記,該不動產登記具有公示效力,因此,案涉房屋的產權應歸王女士、趙先生共同共有,為避免以后出現財產爭議,兩人簽訂了《婚前財產協議》,約定:無論房產證登記在誰名下,房屋所有權均歸王女士所有,與趙先生無關,王女士和丈夫趙先生簽署了婚前財產協議,約定王女士按揭購買的期房歸她個人所有,房產登記在兩人名下,具體到本案,趙先生欠款時,并沒有告知小張有婚前財產協議的約定,小張對協議內容不知情,因此,法院可以執行夫妻共同財產中趙先生的份額,婚后,趙先生欠下債務,房屋被法院查封,王女士向法院提起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要求解除對房屋的查封。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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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關于購買的期房能不能賣 可以轉賣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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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那么,一般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停牌多久呢,根據深交所發布《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備忘錄》規定,將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停牌時間分為以下四種情況:1、購買或出售資產、對外投資、相關方籌劃控制權轉讓和募集資金不涉及重大資產購買事項的非公開發行股票等事項的停牌時間不超過10個交易日,其實,停牌的原因也與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停牌多久息息相關,具體體現為以下三點:1、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時,如公布年報、中期業績報告,召開股東會,增資擴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購兼并,投資以及股權變動等。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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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延期交房違約金不可以抵物業費1、物業管理費與違約金不能相抵物業管理與開發商賣房是兩個法律關系,是不同的合同主體。從法律關系上來說,延期交房違約金與物業管理費不能相互抵消。也就是說,開發商對買受人支付延期交房違約金的債務,如果轉移給物業管理公司承擔,即折抵一至兩年物業管理費,要經債權人購房人同意。在司法實踐中,存在著因當事人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對房屋的交付使用約定不明而導致的大量糾紛。據此,在當事人沒有明確約定房屋的交付使用為交付房屋所有權證書的,出賣人對房屋的轉移占有即交鑰匙,即為合同約定的房屋交付使用。那么購買期房延期交房違約金可以抵物業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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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期房的最大風險是“爛尾”。所謂“爛尾樓”通常是指那些工程不能按時完成,或者無法全部完成的項目。期房一旦出現“爛尾”,不僅房產會貶值,而且還會直接影響購房者的正常生活,使購買者經濟遭受巨大損失。行家認為,銀行是否給企業發放貸款主要是看這個企業是否有相應的償債能力,這可能是對開發商實力的最直接的判斷。試想一下,一個總建筑面積為60萬平方米的大項目,可是首期只開工兩懂樓,這樣的開發商是有實力嗎?建設工期是否有保障也能看出開發商實力。那么支招:購房流程之買期房如何考察開發商實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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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原告甲訴被告乙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05年1月4日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楊劍萍獨任審判,同年1月27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甲及委托代理人丁曙光,被告的委托代理人丙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協議簽訂當日,原告即向被告支付定金10萬元。由于房屋市場價格的上漲,被告提出加價,原告未予同意,被告因此拒絕履行合同。據此,請求法院判令被告雙倍返還定金20萬元。原告違約在先,原告未能按照2004年4月17日合同書中第3條第2項的規定履行付款義務,由此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且被告在未取得房產證的情況下出賣房屋,違反了有關法律規定,故雙方簽訂的合同應屬無效合同。那么二手期房購買糾紛--期房限轉后,購買二手期房的合同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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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現代社會中,消費者的權益保護日益重視,而其中一個熱門話題就是故意購買過期商品后索賠的行為是否屬于敲詐,如果消費者購買的商品存在過期等質量問題,索賠是其合法的權利,而不構成敲詐行為,從法律角度來看,故意購買過期商品并索賠是否構成敲詐行為是一個復雜的問題,故意購買過期商品索賠是否屬于敲詐,這是一直存在爭議的問題,綜上所述,故意購買過期商品索賠是否屬于敲詐,需要綜合法律、道德和實際情況來判斷,從道德角度來看,故意購買過期商品后索賠是否屬于敲詐也存在爭議。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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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原告甲訴被告乙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05年1月4日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楊劍萍獨任審判,同年1月27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甲及委托代理人丁曙光,被告的委托代理人丙到庭參加訴訟。協議簽訂當日,原告即向被告支付定金10萬元。由于房屋市場價格的上漲,被告提出加價,原告未予同意,被告因此拒絕履行合同。2004年8月2日,經上海市松江區房屋土地管理局核準,被告取得了訟爭房屋的房屋產權證,并于2004年9月24日還清了訟爭房屋在銀行的貸款并注銷了抵押權登記。以上事實,有原告提供的合同書、收條和上海市松江區房地產資料登記冊和當事人的陳述等證據證實,本院予以確認。那么二手期房購買糾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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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主觀:作為一項法定權利,承租人當然可以選擇放棄優先購買權,當出租人告知出賣房屋的事實后,承租人明確表示不予購買,租賃合同未到期,租戶是否需要寫放棄優先購買權承諾書,若租戶放棄優先購買權,認可根據 租賃合同 繼續居住,具體搬離時間以合同約定為準或雙方協商,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要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權利,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則是指承租人在出租人出賣租賃物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該租賃物的權利。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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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所謂“爛尾樓”通常是指那些工程不能按時完成,或者無法全部完成的項目。期房一旦出現“爛尾”,不僅房產會貶值,而且還會直接影響購房者的正常生活,使購買者經濟遭受巨大損失。但如果項目是靠“滾動開發的”,也就是需要用銷售收入進行工程建設,這樣的期房就存在風險了。行家認為,銀行是否給企業發放貸款主要是看這個企業是否有相應的償債能力,這可能是對開發商實力的最直接的判斷。建設工期是否有保障也能看出開發商實力。那么購房流程之買期房如何考察開發商實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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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婚后夫妻雙方以共有財產購買,離婚時尚未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怎么分割,所以如果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雙方都有權分割房產,如果協商不成,則判給房屋登記方,對于沒有獲得房產的一方,是需要根據共同還貸數額以及房屋增值部分進行補償,房屋算是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都有權分割房產,對于這種情況,在離婚時首先應由夫妻雙方進行協商,如果能夠達成協議,則按該協議確定房屋所有權的歸屬,2、婚后一方或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離婚按揭房怎么分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購房,共同還貸。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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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民法典 》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我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法律主觀:優先購買權又稱先買權,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在出賣人出賣標的物于第三人時,享有的在同等條件優先于第三人購買的權利,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承租人在租賃合同期限屆滿后,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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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母親名下福利房由小兒子出資購買,其它子女有繼承權嗎根據我國物權法相關規定,如果在父母生前已經將房產過戶給其中一個子女的話,這個房屋的所有權就已經被轉移到這個指定的子女下面,而其他的子女是沒有權利享有的,3、如果父親將單位的福利房過戶到本人的名下,那么就屬于遺產的范圍,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有遺囑的按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方式繼承,如果沒有買下福利房的產權,那么單位的福利房就無法作為遺產被繼承,本案中,即使父母沒有遺囑,房屋也應當由子女繼承,父母的兄弟姐妹無繼承權。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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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超出其年齡智力程度購買游戲點卡,監護人可依法追回充值款!
房屋拆遷補償合同糾紛:1999年購買宅基地,2017年遇到拆遷分配2套房,賣方自2014年反悔持續起訴,持續了十年的戰爭終于畫上了句號??????客戶說:我們是他全家的救命恩人??
再婚家庭的3個子女遺產繼承糾紛,對于房產購買出資、遺囑真實性等問題,三人各執一詞。元甲律師梳理案件關鍵點,尋求有力證據,幫助當事人獲得了北京朝陽區的房產,獲得當事人的贊譽與口碑!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為了離婚多爭財產,男方與其父母聯合,惡意串通起訴女方,稱購買房屋款項為借貸行為,經過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舉證質證,為女方全力爭取,法院駁回了對方全部訴訟請求!當事人后續的離婚糾紛再次委托元甲,最終和解離婚,獲得200萬房屋折價款、京牌車輛以及相關存款。因為相信元甲的專業與口碑,兩個案件均獲得了令人滿意的結果!用我千方百計,解您千愁萬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