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離婚怎么分割

導讀:
3、婚后夫妻雙方以共有財產購買,離婚時尚未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怎么分割,所以如果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雙方都有權分割房產,如果協商不成,則判給房屋登記方,對于沒有獲得房產的一方,是需要根據共同還貸數額以及房屋增值部分進行補償,房屋算是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都有權分割房產,對于這種情況,在離婚時首先應由夫妻雙方進行協商,如果能夠達成協議,則按該協議確定房屋所有權的歸屬,2、婚后一方或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離婚按揭房怎么分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購房,共同還貸。
在婚姻的殿堂里,兩個人攜手共筑愛的巢穴,然而當愛情走到盡頭,夫妻雙方選擇分道揚鑣時,期房如何進行分割往往成為一個棘手的問題。作為專業的法律從業者,我們經常接到關于期房離婚分割的咨詢。在這里,我們將從律師的角度出發,對期房離婚怎么分割這一問題進行深入的法律分析,并結合案例為您詳細解讀。
我們需要明確期房的定義。期房是指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預售商品房,通常處于建設中或未完全支付購房款的狀態。在離婚時,期房的處理方式與其他形式的房產有所不同,因為其涉及到未來權益的分配。
【期房分割原則】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離婚時的房產分割應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對于期房,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了期房,無論產權登記在誰的名下,都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時,應考慮雙方的貢獻度,以及是否有子女等因素。
期房離婚分割如何解決?
1、房屋按揭的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的,由雙方共同財產償還,也可以由雙方協商償還,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婚后按揭買房,離婚有貸款的房屋如何分割
1、婚后一方用自己婚前財產購房付首付,夫妻共同還貸。如果離婚,房子怎么分? 對于共同還貸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都有權分割。 兩種情況:(1)房產證上只登記一方名字。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首付部分按個人財產處理;房屋共同還貸部分以及房屋增值價值的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如果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雙方都有權分割房產,如果協商不成,則判給房屋登記方,對于沒有獲得房產的一方,是需要根據共同還貸數額以及房屋增值部分進行補償。(2)房產證上登記雙方名字。房屋算是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都有權分割房產。 所以,在婚后,一方用婚前個人財產貸款買的房子,首付部分屬于個人財產,而共同還貸部分,則屬于夫妻共有,雙方都有權分割。 2、婚后一方或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離婚按揭房怎么分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購房,共同還貸。不管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該房產理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婚后夫妻雙方以共有財產購買,離婚時尚未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怎么分割? 對于這種情況,在離婚時首先應由夫妻雙方進行協商,如果能夠達成協議,則按該協議確定房屋所有權的歸屬。如果達不成一致意見,需要法院依法判決時可向法院起訴。
分期房產離婚該怎么分割
1、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1)婚前一方交清全款,婚前取得所有權證。這種情形下,房屋應定性為婚前個人財產,這是沒有爭議的。
(2)婚前雙方交清全款,婚前取得所有權證。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并取得所有權證的,這時雙方沒有婚姻關系,該房應是按份共有的財產,按出資比例確定各方的份額。該房屋是雙方個人的婚前財產。按《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系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婚后仍然是雙方按份共有的財產。如果房產證上只登記為一方,則另一方要負出資的舉證責任。如果房產證上登記為雙方,但未注明各方的份額比例,則雙方負出資的舉證責任,舉證不能則平均分配。
(3)婚前雙方共付首付款,婚前取得所有權證。這種情況與第二種基本相同,屬于婚前按份共有的財產,但是在分割時有所不同。因為婚前沒有交清全款,所以婚前各自所交的那部分房款,屬于按份共有,按比例分割。婚后則應視為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貸款,這部分房屋價值及其增值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有約定從其約定。
2、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1)婚前一方交清全款,婚后取得所有權證。這種情況下的爭議也是很大的。從形式上看,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及其相關的司法解釋,此種情況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另有約定或其他證據證明為個人婚前財產)。只要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所取得的財產在夫妻法定財產共同制下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這種形式上的合法、公平又會導致實質上的不公平。
(2)婚前雙方交清全款,婚后取得所有權證。因為是婚后取得產權證,從形式上也可以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但為保障實質公平,在分割時也應與夫妻共同財產有所區別,以按份共有的原則來分割,只有在舉證自己婚前出資份額不能的情況下,方適用平均分配的原則。
(3)婚前一方交首付,婚后取得所有權證。同上,形式上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為彌補實質公平,在分割應具體考慮,一方獨享婚前所付款項及其增值部分,婚后共同還貸部分及其增值按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分配。
(4)婚前雙方交首付,婚后取得所有權證。與前一種情況大致相同,只是在分割時,雙方各自擁有婚前所付款部分及其增值,婚后部分及其增值按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分配。
離婚時沒有房產證的房屋如何分割
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之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對于期房或者暫不能交易的房屋(拆遷房),如果離婚時需要分割,人民法院原則上是不做處理的,等到房產證辦下來之后,雙方再有爭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后財產糾紛訴訟,再做分割。當然,法院也可以在判決中先對于房屋的使用問題進行劃分,但是對于權屬問題不會做出任何確權。
在實踐中,期房的分割有幾種常見的方式:一是雙方協商一致,一方取得房產,另一方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二是將期房出售,所得款項按照雙方的實際貢獻進行分割;三是如果期房尚未完工,可以協商推遲分割,待房屋建成并取得產權證后再做處理。無論采取哪種方式,都應確保雙方權益的平等保護。
值得注意的是,期房由于其特殊性,存在一定的風險,如開發商破產、工程延誤等,這些都可能影響到期房的價值和分割。因此,在處理期房分割時,雙方應充分評估風險,并在協議中明確各自的責任和義務。
期房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一部分,在離婚時需要依法進行合理分割。每一對離婚的夫妻情況都是獨特的,因此在實際操作中,應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分割方案。如果您在期房分割過程中遇到任何法律問題,建議及時咨詢律總管本頁面的專業律師,以保障您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記住,專業的法律指導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