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公司害怕勞動仲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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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李某與酒店簽有勞務協議書,一年一簽,最后一份勞務協議期限到2007年1月終止。2006年8月10日,酒店以李某工作不符合要求為由解除了與李某的勞務協議。李某認為單位的理由不能成立,隨后將酒店告上仲裁庭,要求為其補辦招退工手續,并支付解除勞動關系未提前30天通知的一個月替代期工資880元及經濟補償金6160元。招聘前李某的身份是失業人員,所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的是勞動關系,應辦理招工手續,同時還應為李某繳納社會保險費。如酒店認為李某違反了規章制度,應按規章制度的約定進行處理。現在酒店未提供依據證明李某的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符合解除勞動關系的情況。那么李某與酒店是勞務關系還是勞動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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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筑施工合同勞務糾紛管轄 建筑施工合同中出現勞務糾紛的,如果是屬于勞動爭議的,由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如果是合同糾紛的,向施工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建筑勞務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1、建筑施工合同勞務糾紛管轄 建筑施工合同中出現勞務糾紛的,如果是屬于勞動爭議的,由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如果是合同糾紛的,向施工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糾紛管轄法院所以,勞務合同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務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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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糾紛怎樣處理用工單位與 勞務分包 單位之間的合同爭議,不屬于用人單位和職工間的 勞動爭議 糾紛,而屬于民事合同關系,所以不能夠 申請勞動仲裁 ,應該通過法院 訴訟 途徑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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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務合同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務合同糾紛仲裁委員會管轄,勞務合同糾紛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勞務合同糾紛由 勞動合同 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務合同糾紛仲裁委員會管轄,勞務合同履行地不明確的,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2、對于仲裁的結果,勞務合同糾紛(勞動爭議)雙方的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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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爭議的處理,應當先經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而勞務關系糾紛的處理,則是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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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爭議的處理,應當先經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而勞務關系糾紛的處理,則是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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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務合同糾紛要怎么處理遇到發生勞動糾紛,可以與單位協商解決,受害人向組織申請調解,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仲裁法》第22條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為勞動爭議仲裁案件的雙方當事人,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為勞動爭議仲裁案件的雙方當事人,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為共同當事人,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為共同當事人,合同履行的四大原則:1、合法原則,指勞動爭議的處理要嚴格依法進行,無論是調解、仲裁還是訴訟,都應遵照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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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務合同糾紛怎么處理1、協商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除了上述般特點之外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愿的特點如涉外合同糾紛解決時可能會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相關的合同方面的法律。那么勞務合同糾紛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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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可支行部門領導卻說田女士每個月的工資里面都有1200元預發的效益工資,所以,在計算年終獎時應把這部分預發的效益工資扣除。支行部門領導也認可年終獎的存在,只是強調田女士的年終獎已經按月以“預發的效益工資”形式發給她了,也就是說田女士的年終獎按月份體現在工資內。其次是,看與田女士同崗位職員的工資是怎樣發放的,其中未離職者是否年終另發了年終獎。”《勞動合同法》第62、63條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最后,田女士可依據上述法律規定與單位協商;若不成,可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那么單位對勞務派遣員發放年終獎應一視同仁。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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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糾紛怎樣處理用工單位與 勞務分包 單位之間的合同爭議,不屬于用人單位和職工間的 勞動爭議 糾紛,而屬于民事合同關系,所以不能夠 申請勞動仲裁 ,應該通過法院 訴訟 途徑解決,合同無效 后的處理:如果勞務分包企業提供勞務的工程合格,勞務分包企業依據規定,請求勞務費的應當得到法律支持,根據法律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2、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承包企業與勞務分包企業以勞務分包合同的名義簽訂的實質上的 工程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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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今年65歲的老李原在某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從事機械加工工作,60歲時辦理了退休手續,并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后因老李未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老李之子李某因進行工傷認定缺少有關勞動關系的證據,遂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申請。仲裁委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7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那么招用退休人員發生爭議應按勞務關系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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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務合同可以仲裁嗎務合同糾紛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務合同建立的并不是勞動關系而是合同關系,發生糾紛時應由合同糾紛進行調整,當事人應當直接向法院起訴,依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想要過仲裁方式解決合同糾紛,首先需要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之前約定好合法有效的仲裁條款,或者在爭議發生以后,雙方協商一致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糾紛,3、對于合同協商不成申請仲裁需要的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 仲裁法》 第十四條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 調解協議書。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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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勞動爭議的處理,應當先經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而勞務關系糾紛的處理,則是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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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爭議的處理,應當先經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而勞務關系糾紛的處理,則是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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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務分包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3、勞務分包合同糾紛屬于合同糾紛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糾紛案由所以,勞務合同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務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5、建筑施工合同勞務糾紛管轄 建筑施工合同中出現勞務糾紛的,如果是屬于勞動爭議的,由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如果是合同糾紛的,向施工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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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解決一件工傷賠償難題!工作中受傷,但沒有簽訂勞務合同,傷情評定為九級傷殘。單位不愿支付合理賠償款,在元甲律所幫助下,法院判決幾乎支持我方全部訴求,當事人拿到35萬余元賠償款!
又解決一件工傷賠償難題!工作中受傷,但沒有簽訂勞務合同,傷情評定為九級傷殘。單位不愿支付合理賠償款,在元甲律所幫助下,法院判決幾乎支持我方全部訴求,當事人拿到35萬余元賠償款!
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死亡,但用工單位不承認存在勞動關系,不配合辦理工傷程序,怎么辦?元甲律所專業處理,勞動仲裁委已成功確認勞動關系,賠償事宜正在順利進行中!
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 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東港法院判決乙建筑勞務公司支付甲設備租賃處租賃費103萬元并賠償丟失設備38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因乙建筑勞務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因乙建筑勞務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本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甲設備租賃處發現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勞務公司采取簡易注銷的方式,即自行承諾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形式,被核準注銷。 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提起執行異議,要求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厲某、焦某、劉某為被執行人并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厲某、劉某、焦某系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的糾紛在訴訟階段股東劉某代乙建筑勞務公司領取起訴狀、傳票手續,該債權經本院生效判決確認,對該債權不存在乙建筑勞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 厲某、劉某、焦某作為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未經清算即辦理該公司注銷登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對甲設備租賃處申請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股東厲某、劉某、焦某為被執行人,且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本案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說法 股東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在執行中,有的公司股東自作聰明,在公司注銷時采用承諾“公司注銷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簡易注銷方式悄悄將公司注銷,并天真地認為公司欠的外債就不用償還了。 但聰明反被聰明誤,根據法律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有權申請追加該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公司欠的債反而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代駕司機駕車撞人,誰來擔責?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馬某赴宴飲酒后欲回家,因是開車來的,其便登陸某科技公司運營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駕”板塊發出訂單,過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駕員趙某接單并趕來,按照訂單路線送馬某回家。 不料,車輛剛行駛到通州區某路段時,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橫過道路,趙某剎車不及將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車輛損壞,胡某等三人均受傷。 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趙某為全部責任,胡某等三人均為無責任。胡某傷情經過鑒定為輕度智能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極重度受限符合七級傷殘;右上肢肌力IV級符合八級傷殘;開顱術后符合十級傷殘(綜合賠償指數50%)。 事發后胡某找到車輛使用人馬某、代駕員趙某、出行小程序的運營方某科技公司、代駕平臺的服務提供方亦即趙某的雇傭單位某人力公司、車輛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協商賠償問題,但未達成一致意見,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趙某、馬某、某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各項損失1187976.1元。 庭審中,某科技公司辯稱自己僅是代駕交易平臺的經營者,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信息服務,勞務公司為代駕服務提供方,根據相關規定對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和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作出了明確的區分和規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答辯人僅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并非適格被告,亦非侵權人,不承擔責任。 某保險公司辯稱愿意在保險限額內賠償,但是本次事故傷者較多,共用保險限額。某人力公司辯稱先由保險公司理賠,司機趙某系職務行為,針對超出保險范圍外,應由司機趙某承擔的賠償責任答辯人愿意承擔。趙某、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處理。 法院審理 本案審理過程中,雙方對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險和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賠償金額并無異議,但是對于誰是超出保險理賠限額之外的賠償責任主體、作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經營者某科技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存在爭議。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為平臺內代駕服務的提供方應當承擔服務提供者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作為代駕司機趙某的雇傭單位,亦應當承擔雇主責任。而關于某科技公司的責任認定,其作為某出行交易平臺中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代駕信息服務的主體,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具有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進行審核的義務,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代駕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情況下需要與某人力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駕司機趙某所持駕駛證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不宜駕駛情況,代駕司機于事故發生之前亦處于平穩駕駛環境,故無證據證明某科技公司未盡到審核義務,某科技公司也無法預知事故的發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損失,應由趙某的用人單位也即平臺內代駕服務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賠償。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車輛保險公司應當對原告的合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通州法院判決原告保險限額之外的合理損失費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擔,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做出后,原被告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本案現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