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在什么情況下可要求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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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包拖欠要總包負責嗎1、法律主觀:分包拖欠工資總包責任是:(一)依法分包的,總包方應在未支付工程款限額內承擔勞動者的工資墊付責任,分包拖欠工資總包責任法律主觀:分包拖欠工資總包責任是:(一)依法分包的,總包方應在未支付工程款限額內承擔勞動者的工資墊付責任,建設工程中分包單位挪用資金造成拖欠工程隊工程款,總包單位(發包人)不需要承擔責任,建設工程中分包單位挪用資金造成拖欠工程隊工程款,總包單位(發包人)不需要承擔責任。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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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者離職之后違反競業禁止協議,新用人單位的責任區分三種情況:(一)勞動者僅違反競業禁止約定,新用人單位如果不知道勞動者與原單位簽訂有競業禁止協議的,新用人單位因無過錯不應承擔競業禁止責任。(二)新用人單位若應知或明知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簽有競業禁止協議而仍然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新用人單位應當承擔有關競業禁止的連帶責任。那么勞動者違反競業禁止約定,新用人單位是否應該承擔法律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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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比如,《勞動部關于企業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將競業禁止義務主體規定為“掌握商業秘密的職工”。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明確了這一問題。法律規定,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約定對價才能換取雙贏簽訂競業限制條款時,公司方往往是強勢的,容易以一己利益當頭而忽視平等對待員工。對此,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企業應按月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那么只有特定勞動者才承擔競業限制義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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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單位開除職工所引發的爭議應該由誰承擔舉證責任?李爽表示不服,申請了勞動仲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后維持了鋼鐵廠開除李爽的決定。法院經審理認為:補發李爽停發的工資以及承擔其終生醫療費的問題屬于鋼鐵廠行政管理事務,應由鋼鐵廠按有關規定處理;判決撤銷鋼鐵廠開除李爽的決定。本案中,雙方對李爽三次被勞動教養的事實沒有爭議。新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在舉證責任方面減輕了勞動者的負擔。該法規定,與爭議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那么單位開除職工所引發的爭議應該由誰承擔舉證責任?(全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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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為工傷保險的投保人為用人單位,被保險人是與該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工傷保險所保之險為職業的危險,指在生產工作中的工傷事故和職業性有害因素對職工健康和生命造成的危險。工傷保險的方式是對已經遭受工傷危害的職工及其供養親屬給予物質幫助和經濟補償。因此,工傷保險實行無過錯責任原則,無論工傷事故的責任歸于用人單位還是職工,用人單位均應承擔保險責任。那么勞動者是否應為工傷事故中本人的過錯承擔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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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者單方解除合同需要承擔責任嗎?考慮到對方提供的條件遠比自己現在的待遇優越,鄭海于2月14日向原網絡公司提出要解除勞動合同。在遭到公司拒絕后,鄭海于2月15日離開原公司,并于當日到上述的另一家網絡公司報到,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后認為:鄭海單方面解除合同的行為不符合法律的規定,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對原網絡公司遭受的損失予以賠償。新的《勞動合同法》也規定,勞動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否則,給單位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那么勞動者單方解除合同需要承擔責任嗎?(全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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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職工發生工傷,由職工受到傷害時其工作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根據該規定的要義,用人單位必須對勞動者進行必要的崗前、崗位培訓和勞動安全教育,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履行培訓義務,造成勞動者違規操作導致工傷事故的,應由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而不應追究勞動者的責任。總而言之,只要勞動者被勞動保險部門確認為工傷,即可以無條件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不論勞動者是否有過錯,都不得減輕用人單位的賠償責任。工傷保險費全部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需繳費。在事故傷害發生30日內,可先由用人單位向當地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單位超期申報將要承擔該期間的工傷待遇費用。那么勞動者發生工傷,用人單位承擔什么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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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如果是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還可以請求侵權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那么單位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受傷、死亡的,應當由誰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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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應當依法承擔的經濟賠償 違反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是指依據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中違反勞動合同的一方承擔賠償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責任。按照《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應當依法承擔的經濟賠償主要有: 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及勞動合同的約定,在支付勞動報酬、加班工資、保障最低工資等方面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除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勞動者外,還應加付勞動者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那么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應當依法承擔的經濟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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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有兩種:其一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形成事實勞動關系,故意不及時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其二是雙方原來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后,用人單位繼續聘用勞動者而故意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勞動法》第九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故意不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那么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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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由于無法打印B公司的工商登記資料,勞動仲裁部門不給王先生立案。勞動法意義上的用人單位應當是依法取得合法經營資格的單位,但現實生活中,存在不少沒有取得合法經營資格的用工主體。勞動法規定合法用工主體需對勞動者承擔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賠償金等義務。與《勞動法》相比,《勞動合同法》加重了非法用工單位的法律責任,明確將非法用工單位招用勞動者產生的用工關系納入勞動合同法調整,勞動者已經付出勞動的,該單位或者其出資人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賠償金;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那么非法用工單位招用勞動者產生的用工關系受勞動合同法調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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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8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用人單位可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國家另有規定的,可以從其規定”。因此,逾期終止勞動合同是無效的,而且還要承擔一定責任。嚴格來講,只有在因為單位的過錯而導致勞動合同終止時,單位才需要支付相應的補償金給勞動者。那么單位終止勞動合同支付補償金給勞動者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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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實務中,或者因單位不重視,或者因勞動者不愿意,導致勞動者雖然入職工作,但雙方遲遲未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這給用人單位的管理及用工帶來不確定的風險:一旦勞動者與單位發生矛盾離職的時候,往往會提出申請要求單位承擔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支付,四、實務中,雙方雖未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但其他的比如:錄用通知、入職通知、崗位說明、聘用通知等如包含了《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之規定的核心條款:工作崗位、職位、薪酬待遇、工休時間、福利補貼等,且已經實際履行,雙方均未提出異議的,可以視為已經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三、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未及時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之規定應承擔二倍工資差額,就這些問題,我們共同學習討論一下:一、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自勞動者入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五、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對雙方都存在一定的風險:1、對用人單位來說,用工超過一個月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須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2、對勞動者來說,用工一個月內拒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終止用工,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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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的競業限制是指承擔.保密義務的勞動者在離開用人單位一定期限內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原用人單位有競爭的業務。這項制度的目的是保護企業的利益,但它同時限制了工人的擇業自由。另外,如果用人單位拒絕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給付勞動者經濟補償的,該競業限制條款對勞動者也不具有約束力。同時,如果單純限制勞動者的競爭活動,而不對勞動者提供公平、有效的對價補償,必然會剝奪勞動者的擇業自由權與生存發展權,因此,勞動者履行競業限制條款規定的義務,就有權獲得相應的合理的補償費。那么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的競業限制條款未約定經濟補償費或用人單位拒絕給付勞動者經濟補償費的,該條款對勞動者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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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原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用人單位招用職工時應查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以及其他能證明該職工與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的憑證,方可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嚴格按照這一規定執行,來避免招用未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及因此而承擔連帶責任的情況。那么用人單位應如何避免招用未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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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橈骨遠端骨折且保守治療,肇事者是單位員工,最終通過細節掌握成功讓其環衛公司承擔全部賠償,從接手案件到客戶拿到賠償只用了10天就圓滿解決,得到了客戶的高度認可,并贈送了錦旗。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師費誰承擔? 在建工案件中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訴后,在合同未約定律師費、保全費的情況下,能否主張律師費和保全費?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審審查中給出回應。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5年,萬某掛靠在華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產對此明知,仍與之簽訂《工程承包意向書》,將舊城改造工程發包給沒有施工資質的萬某。 2016年,宏星房地產與華宇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后華宇公司與萬某簽訂《內部承包協議書》,將舊城改造項目轉包給萬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萬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結清工程款,也未辦理竣工驗收。 萬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華宇和宏星承擔連帶責任,支付工程進度款686萬,律師費20萬,保全費用2.7萬及逾期利息1657萬。 一審法院判決—— 支持386萬的工程款及相應利息請求;就律師費和保全費,因律師費、訴訟保全擔保費均為萬某在訴訟過程中自行支出的訴訟成本,該費用雙方未有明確約定,且非因訴訟必須產生的費用,故其主張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關于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學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確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之規定,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某支付工程款。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某支付工程款386萬正確,本院予以維持。 關于一審判決對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認定是否正確的問題。本院認為,關于萬某主張的律師費200000元的問題。 盡管萬某與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對律師費的承擔并無約定,但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經被擅自使用的情況下,仍以各種理由抗辯,拖延承擔支付工程款義務,屬不誠信的訴訟行為,造成了司法資源的額外消耗和萬學才的額外支出。 且萬某因此次訴訟發生的律師費,既是其為對抗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為的額外支出,也是其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故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關于萬某主張的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問題。本案訴訟系因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萬學才工程款引起,萬某為實現其債權,申請財產保全,并以保險公司提供保全保險的方式進行財產擔保,系萬某為實現其債權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費用,屬于萬某的損失。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決,宏星房地產和華宇公司支付萬某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其它項予以維持。 華宇公司和宏星房地產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 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是否應承擔律師費的問題。萬某因訴訟所發生的律師費和保全費屬于確定發生的支出,原審法院認為案涉工程已經實際交付使用,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拒不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以致引發本案訴訟,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學才支付萬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所支出的費用并無不當。 故對宏星公司、華宇公司主張不應承擔律師費的再審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區某小區院內,50多歲的趙女士和兒子、兒媳、孫子一家人晚飯后悠閑散步。 趙女士在踩到一個看起來外觀完好的井蓋時,不料井蓋竟然發生了180度翻轉,致使趙女士墜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趙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隊求助,將趙女士從深井中解救出來并送往醫院搶救。經診斷,墜落深井造成趙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脛骨平臺骨折、踝關節骨折等全身多處損傷。 出院之后,趙女士及家屬多次找物業公司溝通賠償款的事情,但是物業公司認為“趙女士要的賠償款過高,而且物業公司已經墊付了醫療費28萬元”,不同意對趙女士進行合理賠償。 委托專業人員才能安心休養 趙女士的家人對于物業公司拒絕賠償的態度非常氣憤,但是也無計可施。一家人為了賠償的事情急得焦頭爛額,導致趙女士無法安心養傷,子女也無法安心工作。 經過一家人商量后,一致決定委托律師來辦理,這樣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賠償款,傷者及家人也能節約時間,各自安好。 經過充分的咨詢溝通,在2022年9月2日,趙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拿到應得的賠償。 元甲律所專案組研究案情,積極指導趙女士準備錄音、現場照片、醫療費用票據等各類證據材料,將物業公司訴至法院主張合理賠償。 03物業公司擔責 獲得滿意賠償 為了避免物業公司對趙女士傷殘情況不認可,元甲律師為趙女士申請了訴中傷殘鑒定和三期鑒定。 經鑒定趙女士的傷情構成一處九級傷殘,一處十級傷殘,傷殘賠償指數25%;建議誤工期為210日、護理期為120日、營養期為120日。 庭審過程中,物業公司為了逃避自身責任,辯稱“趙女士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當對損害后果承擔部分責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爭議焦點為責任的承擔問題。 針對責任問題,元甲律師專業解析,并具體分析事故發生過程: 事故發生時,雖然未天黑,但涉案井蓋位于小區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觀完好,看不出任何異樣,也沒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標識,任何人經過井蓋都無法知悉井蓋損害的情況,無法對此作出判斷并采取措施,故趙女士作為小區居民不應當承擔責任。 而物業公司作為小區的管理者,未進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蓋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貨車碾壓損壞的情況下不作為,導致趙女士受到如此嚴重的傷害,理當承擔全部責任。 法官十分認可元甲律師的庭審意見,一審法院判決物業公司承擔全部責任,趙女士不承擔責任,由物業公司除已墊付的醫療費28萬元,另外賠償趙女士52萬余元。 趙女士以及家人對賠償金額表示非常滿意!歷經一年的時間,元甲專案組溫暖陪伴當事人及家人度過了每一個艱難的時刻,常常幫助、總是安慰,終于圓滿解決了他們的難題! 律師點評 只有委托專業律師,對案件進行專業的分析,才能制定對當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為當事人爭取利益。
代駕司機駕車撞人,誰來擔責?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馬某赴宴飲酒后欲回家,因是開車來的,其便登陸某科技公司運營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駕”板塊發出訂單,過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駕員趙某接單并趕來,按照訂單路線送馬某回家。 不料,車輛剛行駛到通州區某路段時,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橫過道路,趙某剎車不及將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車輛損壞,胡某等三人均受傷。 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趙某為全部責任,胡某等三人均為無責任。胡某傷情經過鑒定為輕度智能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極重度受限符合七級傷殘;右上肢肌力IV級符合八級傷殘;開顱術后符合十級傷殘(綜合賠償指數50%)。 事發后胡某找到車輛使用人馬某、代駕員趙某、出行小程序的運營方某科技公司、代駕平臺的服務提供方亦即趙某的雇傭單位某人力公司、車輛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協商賠償問題,但未達成一致意見,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趙某、馬某、某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各項損失1187976.1元。 庭審中,某科技公司辯稱自己僅是代駕交易平臺的經營者,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信息服務,勞務公司為代駕服務提供方,根據相關規定對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和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作出了明確的區分和規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答辯人僅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并非適格被告,亦非侵權人,不承擔責任。 某保險公司辯稱愿意在保險限額內賠償,但是本次事故傷者較多,共用保險限額。某人力公司辯稱先由保險公司理賠,司機趙某系職務行為,針對超出保險范圍外,應由司機趙某承擔的賠償責任答辯人愿意承擔。趙某、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處理。 法院審理 本案審理過程中,雙方對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險和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賠償金額并無異議,但是對于誰是超出保險理賠限額之外的賠償責任主體、作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經營者某科技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存在爭議。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為平臺內代駕服務的提供方應當承擔服務提供者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作為代駕司機趙某的雇傭單位,亦應當承擔雇主責任。而關于某科技公司的責任認定,其作為某出行交易平臺中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代駕信息服務的主體,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具有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進行審核的義務,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代駕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情況下需要與某人力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駕司機趙某所持駕駛證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不宜駕駛情況,代駕司機于事故發生之前亦處于平穩駕駛環境,故無證據證明某科技公司未盡到審核義務,某科技公司也無法預知事故的發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損失,應由趙某的用人單位也即平臺內代駕服務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賠償。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車輛保險公司應當對原告的合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通州法院判決原告保險限額之外的合理損失費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擔,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做出后,原被告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本案現已生效。
車禍擔保人承擔的責任: 1、賠償責任:車禍擔保人的主要責任是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對受害人進行賠償。車禍擔保人應當根據保險合同的條款和條件,承擔賠償責任,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和金額進行賠償。 2、追償責任:車禍擔保人在賠償受害人后,有權向肇事方追償。如果肇事方拒不履行賠償責任,車禍擔保人可以代替受害人向肇事方追償,并在追償成功后將追回的金額歸還給保險公司。 3、協助調查責任:車禍擔保人有責任協助調查事故的真實情況。他們可以派出專業人員進行事故調查,收集證據和相關材料,以確保賠償的公正性和準確性。
生活中大多數被騎手撞傷了都考慮委托律師,作為騎手的你真的不需要律師嗎?單位一定認可是職務行為嗎?高額的賠償你可以承擔嗎?看如下案例不用承擔任何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