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借高利貸單位需要負責嗎?



員工向銀行借貸是個人行為,一般來說,單位沒有責任;
如果員工向銀行借貸,單位提供了收入等證明材料,材料存在虛假,則單位可能有過錯,但責任主要還是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