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釘釘打卡可以當證據嗎?



可以做為證據,但如果對方提出銀行轉賬是由于雙方之間的其他民事關系,仍不能免除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債權人憑借債務人出具的借條,可以證明雙方存在債權債務關系。債務人提出已經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將錢還給對方,并且提供了轉賬憑證等證據,但如果債權人又提出銀行轉賬是因為雙方其他的法律關系,比如雙方之間的貨款、租金等,這個時候證明責任又轉移到債務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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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做為證據,但如果對方提出銀行轉賬是由于雙方之間的其他民事關系,仍不能免除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債權人憑借債務人出具的借條,可以證明雙方存在債權債務關系。債務人提出已經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將錢還給對方,并且提供了轉賬憑證等證據,但如果債權人又提出銀行轉賬是因為雙方其他的法律關系,比如雙方之間的貨款、租金等,這個時候證明責任又轉移到債務人身上。
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日前,萬州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人士提醒廣大勞動者,如果未能簽訂勞動合同,可通過四種證據來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的勞動關系。據介紹,目前有許多勞動者因事前沒能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遇到糾紛后,無法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的勞動關系,使維權陷于被動。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人士指出,可通過四種證據證明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首先是工資支付證明,工資卡可以作為建立勞動關系的證明;其次是同事的證人證言,最好由在職的同事進行證明;第三是為單位出差的證明,如從單位客戶那里獲得的證據等;最后是工作證、工作卡和工作記錄單(表)等。那么四種證據可證明勞動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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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因此,勞動者在平時應當注意保存好自己的工作證、服務證、考勤卡、工資條等與工作相關的材料,以便在必要時候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么認定勞動關系存在的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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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認定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 根據勞動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例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2)用人單位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那么認定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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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保留 如果勞動者未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認定是否屬于事實勞動關系,可以有如下證據之一,為維護自己合法的權利,勞動者應當在平時的時候保留相關的證據。⑴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紀錄。⑵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⑶ 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⑸ 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那么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保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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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自《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后,大量用人單位都主動和勞動者簽訂了勞動合同,大部分勞動者已不需要再為證明勞動關系而發愁。那么沒簽勞動合同?收集下面15條證據即可證明勞動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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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那么沒有證據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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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那么工作服可作為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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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2、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3、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證件;4、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5、考勤記錄;6、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那么認定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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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于用人單位的證據,如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工資單、收取押金等的收條、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通知書、出勤記錄等;來源于其他主體的證據,如職業中介機構的收費單據;來源于有關社會機構的證據,如發生工傷或職業病后的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寄出舉報材料等的郵局回執;來源于勞動保障部門的證據,如勞動保障部門告知投訴受理結果或查處結果的通知書等。另外,《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規定,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那么勞動者如何在平時的工作中保留有關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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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那么哪些證據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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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解除事實勞動關系經濟補償的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三條規定:“三、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符合第一條規定的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補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那么事實勞動關系的認定證據和補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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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證明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那么證明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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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法律規定與賠償方式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依據以下法律規定和賠償方式來維護自身權益:1. 勞動法律規定: - 《勞動法》:勞動法對勞動者的基本權益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包括工資支付、工作時間、休假等,在要求賠償欠薪時,勞動者通常需要提供以下證據來支持其主張:1. 工作合同或雇傭協議:如果勞動者與雇主簽訂了書面的工作合同或雇傭協議,這份文件可以作為證據,證明雙方之間的勞動關系和約定的工資待遇。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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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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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筆工程款背后都是實際施工人辛勤的勞動,復雜的法律程序、繁多的證據材料,我們一步步揭開真相,幫助當事人要回22萬元工程款。用法律的力量讓公正的天平維護當事人的權益,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繼承人若與被繼承人共同居住且盡到主要贍養義務的,法院可以酌定多分遺產。打官司打的是證據,在孝敬老人時,別忘了留下相應證據備用,在產生繼承糾紛時方能占據主動權。
欠債沒有欠條證據怎么辦? 欠債沒有欠條證據的,債權人可以收集其他可證明欠款事實的證據起訴追討債務。 沒有借據,有其他證據材料能夠證明借貸關系事實也行,比如說銀行的交易流水、債務人承認借款事實的錄音、錄像等。對方欠錢不還,債權人沒有欠條也是可以起訴的,但是需要一些間接證據來輔助,比如人證、聊天記錄、轉賬憑證或電話錄音等,證據越充足,案件贏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因此沒欠條也并非就拿不回借款。收集證據起訴處理,準備以下材料: 1,起訴狀,起訴狀可以自己寫也可以找律師代寫;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準備起訴狀份數; 2,準備證據,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和對方發生糾紛的所有有利證據及復印件、及其他可能有幫助的證據及證人名單等。如果沒有證據能夠證明,那么權利將很難得到保障。
劉女士去年九月入職北京某房地產中介公司,入職十多天便發生交通事故,單位還未與她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繳納社保,在處理交通事故案件過程中,需要單位出具勞動合同、誤工證明等材料,單位拒不配合,多次溝通無果后,單位將其從所有群聊中請出。審理過程中單位堅稱劉女士為“臨時工”,雙方只是勞務關系,因入職時間并不長,元甲律師靠不算充分的證據幫其成功確認上了勞動關系。
劉女士去年九月入職北京某房地產中介公司,入職十多天便發生交通事故,單位還未與她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繳納社保,在處理交通事故案件過程中,需要單位出具勞動合同、誤工證明等材料,單位拒不配合,多次溝通無果后,單位將其從所有群聊中請出。審理過程中單位堅稱劉女士為“臨時工”,雙方只是勞務關系,因入職時間并不長,元甲律師靠不算充分的證據幫其成功確認上了勞動關系。
劉女士去年九月入職北京某房地產中介公司,入職十多天便發生交通事故,單位還未與她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繳納社保,在處理交通事故案件過程中,需要單位出具勞動合同、誤工證明等材料,單位拒不配合,多次溝通無果后,單位將其從所有群聊中請出。審理過程中單位堅稱劉女士為“臨時工”,雙方只是勞務關系,因入職時間并不長,元甲律師靠不算充分的證據幫其成功確認上了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