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不能勝任崗位,且不接受調崗。辭退員工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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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員工業(yè)務考試不合格 員工被辭退違法邊女士在單位組織的業(yè)務考試中未能通過,待崗兩年后,最終被單位以考試不合格不能適應崗位需求為由除名。近日,仲裁委員會裁定認為,員工業(yè)務考試不合格,單位還應該給員工培訓上崗的機會,單純采取開除的行為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對此,蘭州市勞動仲裁委員會認為,單位組織員工參加考試,對于考試不合格的員工,單位有義務給這些員工進行技能培訓,爭取讓其獲得勝任崗位的能力,或者單位應該給考試失利的員工安排單位內其他可以勝任的崗位,簡單地以考試不合格為由,將員工開除,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屬于違法行為。那么員工業(yè)務考試不合格。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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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合同到期后可以調崗嗎1、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到期后,如果有人單位與勞動者續(xù)簽勞動合同的,可以協商變更勞動合同,對崗位進行調整。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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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員工若不能勝任工作,單位應盡協助適崗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則經濟補償就是&ldquo,還有,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則經濟補償為&ldquo,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dquo。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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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國有企業(yè)實施重組,員工單方面以確定勞動關系時所依據的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為理由,提出解除勞動關系。企業(yè)目前依然是獨立的法人實體,重組后發(fā)展前景,該員工的崗位、收入等并沒有發(fā)生變化。企業(yè)同意解除與其的勞動關系,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員工的行為屬自動辭職,員工所強調的重大變化不應成為其理由,對否?公司與員工的勞動合同并非不能履行,因此,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不支付經濟補償金。那么員工可以企業(yè)重組為由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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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于在職患病員工,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其工作年限及入職年限給予3-24個月不等的醫(yī)療期限,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崗位的用人單位可提前三十日或支付代通知金單方解雇,但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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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蔡某找經理要求調回原來的崗位,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增加福利待遇,經理卻說這是公司領導的決定,合同必須按原來的執(zhí)行,如蔡某不同意就要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在變更勞動崗位時,公司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yè)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yè)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蔡某,并協商變更原勞動合同相關條款。因該公司沒有按規(guī)定對蔡某履行告知義務,也沒有協商變更勞動合同相關條款,根據上述規(guī)定,蔡某所在公司不能因此而解除或終止與蔡某簽訂的勞動合同。那么員工不同意調崗公司能否解除勞動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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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人才派遣用工中,派遣工和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以人才派遣公司的名義繳納社會保險、發(fā)放工資、勞動合同的簽訂與解除?!秳趧雍贤ā分忻鞔_規(guī)定,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被派遣勞動者取得勞動報酬,以用人單位為主,用工單位為輔。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薪金主要由用人單位發(fā)放,只有加班費、績效獎金、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由用工單位發(fā)放。簡單的講,勞務派遣人員與用工單位不是勞動關系,而是與勞務派遣公司是勞動關系。由此可以看出,來強迫人員是不計入到企業(yè)職工當中的。但若形式上是勞務派遣人員,實質上是職工,就應當計入職工總數了。那么外包人員算公司員工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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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辭退無過錯的員工僅限于以下情形: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辭退無過錯的員工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本人,并根據其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那么辭退無過錯的員工要提前通知和支付經濟補償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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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在招聘員工的時候,都會根據公司情況規(guī)定試用期。當試用期員工達不到公司的要求、不能勝任公司的崗位或是表現惡劣不符合崗位的錄用條件時,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員工試用期的表現,終止試用期。那么員工試用期不合格辭退通知書。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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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單位開除員工不需要填寫離職單,因為離職單是個人主動辭職所用的單據。(一)單位開除員工代表員工不符合單位的要求和條件,抑或員工違法了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或紀律導致被開除,這種開除方式基本不涉及任何賠償問題。(二)一般單位開除員工分為試用期和非試用期,如員工被開除只需單位出具以下兩種表格方式,然后員工簽名確認即可去人事部門辦理離職交接手續(xù)。員工離職分為兩種:1、員工主動離職,即員工單方面向企業(yè)提出離職申請;2、企業(yè)因為員工不勝任崗位、試用不合格或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由企業(yè)方提出終止雙方勞動關系。那么被裁員需要寫離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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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實踐中,一些用人單位在招聘時要求女性應聘者為未婚,應聘者為獲得工作崗位而隱瞞已婚的事實,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后,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存在欺騙行為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這樣做合法嗎?《憲法》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勞動者就業(yè),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視。用人單位設定應聘者為未婚的條件,原因一般是勞動者如為已婚女性,在結婚生育等情形時因休假而導致單位客觀損失。但是,勞動者有休假的法定權利,用人單位在得知員工應聘時告訴其婚姻狀況為虛假的,解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那么隱瞞婚姻狀況簽訂勞動合同后單位能否以員工已婚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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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合同法》實施后,對于普通員工來說,經濟補償金支付不再有上限。如某員工因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其在該單位工作20年,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支付20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如勞動者未辦理工作交接,則用人單位可以暫不付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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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雙方的勞動合同對工作崗位有具體約定的,公司無故調崗屬于違約,勞動者可以要求公司進行賠償,沒有約定的話公司可以調崗但需要給勞動者一定的適應期,但員工無故不去上班的話屬于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公司是可以開除該員工并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如果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有權調整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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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小區(qū)保安不服從調崗當即被公司辭退,引發(fā)一起勞動合同糾紛案。不久,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2007年12月1日至2009年11月30日。后雙方均不服,訴至法院。勞務公司辯稱,屈先生不服從用人單位的調動,屬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故被辭退符合法律規(guī)定,現不同意與屈先生恢復勞動關系,要求駁回屈先生的訴求。兆君律師事務所律師分析:用人單位如確需調動員工的工作,應當先進行協商,說明調動工作的合理性。而勞務公司未協商,即在當日通知屈先生調崗未果的情況下,下午即予退工,確實欠妥,故勞務公司以此理由與屈先生解除勞動關系缺乏依據。那么員工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被解雇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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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第四十條二、公司調崗的程序是怎樣的1、人力資源部門先要提前確認給員工調崗前等需要進行協商變更的內容,主要包括:制定崗位變更的內容和變更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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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接班人的過程中,二代與一代有哪些矛盾? 企業(yè)接班人培養(yǎng)是一個系統性工程,涉及能力、權力、文化等多維度過渡,例如:"血緣優(yōu)先"與"能力不足"的矛盾,據麥肯錫的數據:80%家族企業(yè)首選子女接班,但60%二代缺乏經營意愿或能力,"溫室培養(yǎng)"導致實戰(zhàn)缺失,典型的錯誤是直接空降高管崗位,典型的沖突是:一代重"吃苦耐勞" vs 二代主張"數字化管理"、一代堅持主業(yè) vs 二代熱衷資本運作。如何平衡這些問題?需要企業(yè)老板較早規(guī)劃,提前準備,借力發(fā)展。
企業(yè)科學發(fā)展的第一步: 尋求學習與培訓, 建立基本的工作流程和管理系統; 主要包含: 銷售模式、紀律制度、員工手冊、 生產流程、管理理念、溝通模式、領導力!
勞動糾紛可怕嗎? 給大家分享一個我們顧問單位的做法——該出手時就出手。 這個顧問單位的高管班子在去年做了一次交接。新班子上臺后修改了很多管理制度,公司的管理日趨規(guī)范,所以習慣了老辦法員工就有要聯合對抗的勢頭。其中有一個特別活躍的“帶頭份子”很不配合,新的總經理很果斷拍板:即使后面有仲裁也就仲裁了,但團隊氛圍不能亂。最后這個員工是自己離職走的,但走了之后不甘心提了仲裁,公司還是沒有退步,委托我出庭應訴。員工知道自己理虧,結果公司收到了最好的結果,按照未到庭撤訴處理,沒有任何責任。 作為企業(yè)發(fā)展顧問,看過很多企業(yè)的變革,想說的是,很多勞動糾紛恰似改革陣痛,新老制度交替時,陣痛不可避免,但堅定規(guī)范管理、果斷應對的魄力,能助力企業(yè)沖破阻礙。唯有忍得一時痛,方能換得長遠興,企業(yè)方能在變革浪潮中穩(wěn)健前行。所以為這個顧問單位領導人點贊:想得明白才能走得長遠??
企業(yè)如何培養(yǎng)接班人?需要一個什么樣的步驟?培養(yǎng)一個接班人需要多少年? 企業(yè)按照自己的規(guī)模,選擇在每一批進入企業(yè)中的人,選擇一個最優(yōu)秀的來進行培養(yǎng),五至七個為好,至少三個。觀察與了解一個人需要至少五年的時間,培養(yǎng)和選拔一個人至少也是五年的時間,在高層崗位上還要鍛煉五年左右的時間積累經驗、人脈和影響力,并開始進行接班的組閣準備等等。所以完成對接班人的培養(yǎng)和選拔至少需要十到十五年的時間,壓縮時間必然產生質量問題,不是能力問題就是品行問題,不是品行問題就是對企業(yè)的忠誠問題,必須選擇與企業(yè)同呼吸、共命運的人,完全把自己的事業(yè)生命融入企業(y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