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抖音平臺上看到了 成人學歷高考,然后我就報了名 專升本,他們告訴我說可以分期付款 我按步驟流程操作 首先交付了1296元,后來再讓我交付5684元,我有些猶豫不是分期 學期是3年半為什么現在就要在支付寶平臺交付完,有顧慮的情節下對高考平臺進行了解 才發現他們只是中介 不是學校本身來報名報考的,我害怕是騙子 就不想學了希望把交付的1296元退給我 他們說 已經給我發了學習資料了 不想給退 請問該怎么半,從交付完到了解都沒超過3個小時他們就推辭不想退了這種我應該怎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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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雙方在進行質押交易的時候需要簽訂一份質押合同,用來約束雙方的行為。不過有時候已交付質物,未簽質押合同的效力有沒有?質押合同自質物移交于質權人占有時生效。所以,為避免于返還質物或實現質權時,就質物的狀況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在質押合同中具體明確質物的狀況,不僅要說明質物的名稱,而且要說明質物的數量、質量與現狀。那么已交付質物,未簽質押合同的效力如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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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刑罰。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執行刑罰。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日,由罪犯本人提出申請,管教民警簽署意見,經看守所所長審核后,報所屬公安機關批準。對于準許回家的拘役罪犯,看守所應當發給回家證明,并告知應當遵守的相關規定。拘役和民事拘留均由法院適用,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則由公安機關適用依據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適用以刑法為依據;刑事拘留的適用以刑事訴訟法和逮捕拘留條例為依據;行政拘留的適用以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為依據;民事拘留的適用以民事訴訟法為依據。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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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關于不動產抵押合同與動產質押合同何時生效問題,不動產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動產質押合同自質物移交質權人占有時生效。質押合同自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出質人在權利憑證交付期日拒不交付權利憑證的,則質押合同不能生效。那么質物沒有交付,質押合同是否生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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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訂立后交付產品不合格怎么處理1如不符合合同目的的可以拒收省的麻煩。2合同目的因對方違約行為而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可當即拒收并通知解除合同。3如對交付產品尚可接受可與對方協商變更合同或協商減少價款。民法典第543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同時雙方能就此質量問題的處理意見形成書面協議。在書面協議中要表明如對方不能按此協議解決質量問題我方保留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要防止以下作法1只是表達不滿不向對方明確提出質量異議。3有異議、要求但沒有對異議的提出及處理結果形成書面的或其他可證明的形式。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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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付商品房條件都有什么呢交付商品房條件有:房地產開發商持有“一照”、“五證”;房屋應具備《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房屋竣工驗收合格;房屋的基礎生活設施已經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商品房交付要符合什么條件商品房交付需要符合的條件最基本的前提就是需要有“五證”,包含: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只有具備該五種證書,商品房才能進行銷售轉讓。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七條商品房現售,應當符合以下 ...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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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付商品房需開發商持一照五證,房屋具備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基礎生活設施已經具備交付使用條件。開發商修建商品房,必然就會涉及到交房這一環節,一般交房是向購房者交付房屋,無論是購買期房還是現房,其實都會需要交付。但開發商交付商品房,首先肯定要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符合相應的條件,否則的話購房者是可以拒絕收房的,而由此造成的損失,自然也不應該由購房者來承擔。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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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按照此規定,業主既是小區共有部分管理權的權利主體,也是義務主體,而且該義務無法拋棄。從該規定看,小區的物業服務成本由小區全體業主專有部分的面積進行分攤。物業公司管理的是小區的公共設施部分,其管理服務成本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任何業主不得放棄。因此,空置房應當交納物業服務費。同樣道理,擁有車位的業主,即使未停放也應當承擔車庫內設施設備運行維護的費用。那么新房交付后沒入住應該收物業管理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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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上一期咱們說道債務人不按期還錢怎么辦,那么這一期帶大家了解下民間借貸該怎么交付款項。在有的借貸案件中,出借方雖然提供了借款合同,但是借款方否認收到了借款,而雙方在交付時又沒有開具收條,就會出現無法收回借款的風險。即使是交付款項時也要特別注意,出借人要了解簽訂借款合同的各項事宜,以及民間借貸如何交付款項,這樣才能有效地避免風險。因此借貸雙方最好簽訂正式的借貸合同,詳細確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免留下后患。如果當事人之間確實沒有簽訂書面借據或借款合同,但是雙方當事人都承認有借貸這回事的,可以確認雙方借貸關系存在。那么民間借貸該怎么交付款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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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作為專業的法律顧問,我們深知工程逾期對甲方乙方都可能造成巨大的損失。本文將以《工程逾期交付造成的損失》為題,從法律視角出發,分析工程延誤的法律后果,并通過案例說明如何應對此類問題。如果讀者遇到類似實務問題,建議咨詢律總管本頁面專業律師以獲取具體的解決方案。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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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當今社會,使用合同的地方很多,在我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合同與我們同在,對我們來說,這是保護我們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和措施,那么在買賣合同交付前誰承擔貨物損壞的風險呢?具體情形如下:1、《合同法》第143條規定,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那么在買賣合同交付前誰承擔貨物損壞的風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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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裁判要旨雙方當事人約定在竣工驗收之前交付工程的,不屬于發包人擅自使用工程的情形,竣工日期仍以竣工驗收合格日為準,二、雙方約定竣工驗收前交付工程的,不屬于擅自使用雙方協商在竣工驗收之前交付工程時,發包人未經竣工驗收即使用工程的,并非單方擅自行為,不屬于《建設工程解釋一》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的擅自使用工程的情形,故不能產生推定竣工驗收合格以及確定竣工日期的后果,最高法院認為應以竣工驗收合格日為準,主要有以下兩點理由:一、竣工時間原則上以竣工驗收合格日為準《建設工程解釋一》第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建設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有爭議的,如果建設工程已經竣工驗收合格,且發包人沒有拖延驗收或擅自使用的情形,則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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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部分業主認為,雖然購買的房子已經交付使用,但還未裝修入住,物管就說會產生物業費,實為不解。到底在這種情況下,該不該交物業費呢?下面由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并且根據《物權法》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賠償損失。那么新房交付后沒入住,該不該交物業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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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何交付承攬物定作人簽訂承攬合同的目的在于取得承攬物的所有權該目的的實現依賴于承攬人對承攬物的交付。承攬人的交付義務表現為實物交付。交付的方式有種種為定作人自提種為承攬人送貨第種則是委托運輸部門或郵政部門代為運送。交付日期的確定原則是定作人自提貨物的以承攬人通知定作人的提貨日期為實際交付日期定作人逾期提貨應負遲延履行的責任。如果是分批交貨的如先交主機后交付附件則以最后批交貨日期為交付日期。任何方要求提前或遲延交付承攬物的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并按協議執行當事人就交付期限變更的協議應符合合同變更的般原則。那么如何交付承攬物。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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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現實生活中,子女要結婚,父母一般要為子女準備婚房。關于父母賣房所得款項交付給子女購房如何認定其款項性質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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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將權利憑證交付給質押人的擔保是質押而不是抵押。我國物權法明確規定的權利憑證有: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當事人可以自愿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當事人不必辦理質押登記的,質押合同自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有鑒于此,物權法結合新修訂的公司法的有關規定,于第226條第一款規定:以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那么一般將權利憑證交付質押人的擔保是抵押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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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百萬律師教練班》的經典語錄: 01客戶,是我的核心資產;高效解決問題,是我的基本能力;常常幫助、總是安慰、終身學習;讓客戶因為而安心。 02管理不分工,到頭一場空;分工分到位,事半又功倍。想解決分工問題,先解決認知問題。 03只有不斷提升認知,才能真正實現財富增長。 04律師的知識/管理結構不改變,不可能有很大的增長空間。 05企業的不同階段,“老板們”關心的重點話題也不同,只懂法律,遠遠滿足不了企業的需求。 06一個優秀的律師,一定是一個“認知”不斷升級、與時俱進的律師。 07做好口碑,是所有優秀律師的必然選擇;做好口碑,是所有優秀企業的發展秘密。 08在封閉的市場里,律師只會搞關系;在競爭的市場里,律師必然做口碑。 09新人“死于”常識,老人“死于”經驗。 10律師的價值無法用金錢衡量,律師費沒有貴不貴,只有值不值。 11一切的改變源自“起心動念”。 12口碑不是附加值,口碑就是價值本身。 13能和客戶“共情”,才能提供“情緒價值”。 14客戶的良好體驗在于:快速行動、及時感知。 15想明白兩句話就可以解決業績低迷的問題:一是我的客戶是誰的客戶?二是誰的客戶是我的客戶? 16律師是要“案源增長”還是“收入增長”?以客戶為中心去思考,一切豁然開朗。 17沒有銷轉團隊,所有線索都是白費;沒有交付團隊,所有銷轉都是白費;沒有口碑意識,所有客戶都是路過。 以上內容由李德先生歸納并共享!
又一河北事故,河北人,按北京標準賠償爭取成功了??!賠償又翻一番??,感謝同事辛苦付出??,給傷者交付了一份滿意的答卷??
三人經商議合伙干工程, 由于合作期間分歧較大,兩人退股, 導致后期發包人拒絕支付工程款, 869萬欠款該如何快速要回? 三人商議合伙干工程 2017年,工程公司(化名)經招投標取得某縣區交通運輸扶貧“建養一體化”工程的施工。 經由市政建設公司(化名)的法定代表人及胡先生與工程公司商談一致,將工程中的其中五個標段的施工進行轉包。 胡先生與沈某、孫某三人經過協商,由胡先生和孫某負責出資,沈某負責承接工程,三人共同承包該標段的工程施工,以市政建設公司的名義開展業務,于2017年6月20日正式開始施工。 由胡先生與孫某負責現場項目施工管理,組織人力、機械設備、原材料等,并在現場臨時搭建混凝土攪拌站,對上述標段進行實際施工。 兩人退股導致工程款拖延 2017年7月9日,沈某、孫某與胡先生共同補簽《項目合作協議書》一份,約定合作承包施工范圍、股份比例、工程管理責任及分工、資金、財務管理等內容。 2018年11月4日,市政建設公司與工程公司簽訂協議,約定工程內容、工程地點、工期、定價方式、工程款支付等。 2019年1月16日,因沈某、孫某與胡先生在合作期間出現分歧,故沈某、孫某退出合作,由胡先生繼續施工,各方簽訂合同一份,由胡先生支付沈某、孫某相應股份轉讓款,承接的上述工程由胡先生繼續施工。 2019年12月31日,胡先生按期完成上述所有工程的施工義務,并交付業主使用至今。市政建設公司與工程公司已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還剩余約869萬元工程款一直拖延支付。 申請仲裁要回全部款項 2020年—2023年間,胡先生無數次與多個合作方溝通時,產生了嚴重的分歧與矛盾,所以款項一拖再拖,一直未解決工程款糾紛。 于是在2023年6月,胡先生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天用律師幫助胡先生梳理了案情,指導收集證據,包括合同、施工情況記錄、合作協議書、結算會議紀要等全面的證據資料。 資料準備齊全后向北京仲裁委申請仲裁,由兩位資深的天用律師參與出庭。庭審中,天用律師對全面的證據進行觀點論述,對被拖欠的工程款據理力爭,得到了仲裁院的認可與支持。 經合議,仲裁庭裁決如下: 1、工程公司向胡先生支付工程款869萬元; 2、本案支出的保全費、保全保險費和律師費全部由工程公司承擔; 3、本案仲裁費由胡先生承擔20%,由工程公司承擔 80%。 經過天用律師的不懈努力,胡先生的全部訴求達成,胡先生對天用律師的專業能力非常認可,特意送來一面錦旗表示感謝!
我這個工程款欠了我好多年了,我聽人家說有什么時效期,時效期的,我這個會過期嗎?嗯,大概欠您幾年了嗎?算了算四年左右了,呃,四年多了是嗎?嗯,19年竣工之后就交付使用了嗎?對,那你們雙方之間對于最后的工程款進行了結算,確認了,呃,確認了,那我問你,您最后一次問他主張這個工程款是什么時間了,是哎呀,最近時不時的我都會給他打電話說這事兒的啊,是通過打電話的方式對嗎?有錄音了呀,沒注意錄,沒注意錄,那您現在這個問題啊,要律師幫您首先去解決的問題,不是說他這個錢要要什么時候給你的問題了,是去排除你訴訟時效的一個問題,明白嗎?啥叫訴訟時效,就是要錢過不過期,就是您剛剛理解的那個很簡單的一個一個一個一個說法,那律師介入首先就是化解訴訟時效危機啊,這個問題很關鍵,那我們化解完了之后,我們再說這個工程款,誒我們到底用什么樣的方法能夠快速的幫您去解決,嗯,好不好?
剛才跟我一句話懟的我啞口無言的,就是說合同上根本就沒寫結結算時間,就我當時就是把這個事兒給忘了,那咋辦?這不是忘了,這這漏洞太大了,對字你就簽了,對當時就關系好嗎?想著這做了好了好幾了,交付了嗎?實際公司交付了,那沒理由不給啊,嗯啊,那對方無非就是在玩一些法律上的概念和技巧而已啊對呀啊,但說白了,他他背后的想法就是我不想給你錢,對,所以對方只無非就是找個理由忽悠你罷了,但是他現在有一個難,難點嘛,就是我們公司跟他還有幾個項目合作,就還不能給他懟死,這個事處理起來肯定是需要技巧的,因為你又要給他繼續合作,但你還不能不要錢,對啊,我們處理過很多這樣的,我我再不要錢,我其他那幾個項目就干不下去了,對,就是你現在就考慮,就是你怎么樣能夠達到一個雙贏的一個狀態,錢又能要過來啊,現在的工程呢,還。
來繼續包,那怎么著呢,到時候給他開個條件唄,這個條件怎么談也是有策略的呀,到時候我們來給你談就可以,那你到時候就決策一下,拍板一下,你能接受我們就繼續談,通常來講,就實踐當中雙方其實都是想合作,因為畢竟磨合這么久了嘛,他再去找人對于他來講也是成本的是不是?
就是當時為了跟他搶項目嘛,就是墊資墊了5年嘛,就是兩年前就給他工程交付了,現在一直欠他項目,你做的錢也是你墊的,那你很偉大啊,墊了多少錢呀,墊了200多萬,200多萬啊,這還不算利潤不算,那加利潤更多了啊,還有時間對國企啊,國企我現在怎么了?
現在不給嗎?拖著當時以為國企好要錢,是啊,一點不給吧,怎么不給,中間中間還隔了三年一情呢,那你是過得很艱難呀,對呀,嗯,想不想要,那肯定要想要啊,想要的話你看是這樣啊,那現在來講的話,就是說這個幾百萬,那怎么要,那一定是說時間最短化啊,時間越短對于你來講是越有利的啊,因為已經是兩年多的時間了,我覺得你應該我看你面色應該也拖不了特別的久了啊,我現在就是熬不了了,我想著趕緊就就是給他打打個官司算了,就是是不是就是說咱們這個船票一送過去,基本上他那錢也就付過來了,這不見得,他畢竟是國企也,你剛說熬不起,你想想就是國企的這種流程線,審批流程都是特別長的,所以這也就是你為什么坐在這兒的一個原因啊,那你要說你說你給他啊,單獨的就是說等他把流程走完,或者是說咱們去打。
官司起訴他等把這個流程走完,這周期都太長了啊,因為畢竟對于國企來講的話,他們也有法務部啊,然后有成熟的法律團隊,想就是說晚一些付你這個工程款是有很多方法的啊,另外一個的話,它人事變動的時候,也會影響到你的整個款項的結算啊,現在你比如說像我們常年做這類型呢,針對國企,針對上市公司,針對民營企業是有不同的策略的啊,然后你每一個企業要賬啊,要工程款的這個類型是不一樣的,你得用適用不同的方法,這樣的話你才能縮短你整個周期,你想你現在熬了多久了,你要是再走這種訴訟的流程,那線太長了,流程線太長了,現在法院案子也很多啊,所以咱們就是說你解決問題一定要找到關鍵點啊,對于國企來講的話,它首先最終不會賴你這兒啊,但是的話就是周期太長了啊,那怎么辦?你要找到核心的人員啊,找到他們的做主人來進行決定這個事情啊,另外一個的話就是我們也要關注他。
整個企業的一個動態,這樣的話,咱們才去做這個好去做談判的這個工作。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F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