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付需要具備哪些條件_交付商品房條件都有什么

導讀:
交付商品房條件都有什么呢交付商品房條件有:房地產開發商持有“一照”、“五證”;房屋應具備《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房屋竣工驗收合格;房屋的基礎生活設施已經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商品房交付要符合什么條件商品房交付需要符合的條件最基本的前提就是需要有“五證”,包含: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只有具備該五種證書,商品房才能進行銷售轉讓。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七條商品房現售,應當符合以下 ...
一、交付商品房條件都有什么
1、交付商品房的條件有: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二十七條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3、法律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4)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受法律約束嗎
1、所作說明及允諾具體確定,即有明確具體的交房標準、交房日期、設備品牌、外觀形象,確定的小區規劃目標、配套設施,對于一些虛幻的描約,如“成功人士的選擇”、“坐擁繁華”、“具有無限的升值潛力”等,則顯然不符合這一特征,不能作為要約內容對待。
2、廣告的內容是對商品房開發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包括作為買賣合同標的物的房屋本身的位置、朝向、戶型、結構、空間尺寸,設備安裝的數量、品牌,住宅小區的規劃、配套設施等,對于開發范圍外的描述,一則并不能由出賣人控制,二則這些描述的真偽買受人只要到現場觀察一下或向有關規劃部門咨詢一下即可了解,廣告應允許出賣人作細微的夸張或過分虛假的描述,這些開發范圍外的宣傳即屬此類,買受人應對此描述負有鑒別的義務,否則應為自己的疏忽大意承擔責任;
3、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和價格的確定具有重大影響,即廣告內容不僅對購房人具有重大的心理誘惑,對買賣合同的訂立產生重要的影響,而且屬于房屋價格的構成要件,如優惠購買的折扣、隨房贈送的附屬設施,免費或優惠享受的配套設施,房屋的質量、環境和設備品牌的說明和允諾。
4、在商品房廣告日益多樣化的今天,購房廣告糾紛也是與日俱增。很多購房者都是輕易相信了商品房的廣告和宣傳材料才簽訂了購房合同,但最后很多人得到的卻只是失望。
如今法律明確規定,符合條件的購房廣告屬于購房合同的內容,因此應當受到法律約束,開發商不能兌現購房廣告的,要承擔違約責任。但是,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購房者如果不能提供法官需要的證據,則可能也是敗訴而歸。
交付商品房條件都有什么呢
交付商品房條件有:房地產開發商持有“一照”、“五證”;房屋應具備《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房屋竣工驗收合格;房屋的基礎生活設施已經具備交付使用條件。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七條
商品房現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使用土地的批準文件;
(三)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四)已通過竣工驗收;
(五)拆遷安置已經落實;
(六)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業管理方案已經落實。
商品房交付要符合什么條件
商品房交付需要符合的條件最基本的前提就是需要有“五證”,包含: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只有具備該五種證書,商品房才能進行銷售轉讓。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七條
商品房現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使用土地的批準文件;
(三)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四)已通過竣工驗收;
(五)拆遷安置已經落實;
(六)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業管理方案已經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