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債務抵銷需要具備什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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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代位權是第三人在執行過程中的行為,債務人怠于行使債權,給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代位行使債權。被執行人到期債權的代位執行,是一種特殊的執行方法,必須嚴格掌握其必備的條件,按照規范的程序進行操作。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債務,是人民法院執行其到期債權的一個前提條件。二是被執行人對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被執行人到期債權代位執行的上述五點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少任何一點,均不可執行。第三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或口頭異議,人民法院不得對第三人強制執行,對提出異議不進行審查。那么債權到期時被執行人代位追償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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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自始無效或者承擔時已經消滅的,即使當事人就此訂有債務轉移合同,也不發生效力。不具有可移轉性的債務,不能夠成為債務轉移合同的標的,如與特定債務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聯系的債務,需要債務人親自履行,不得轉讓;當事人特別約定不能移轉的債務以及不作為義務只能由約定或特定的當事人承擔,不能轉讓給他人。(四)債務轉讓須經債權人同意。如果債權人認為債務轉讓會有風險,債權人可以不同意債務轉讓,債權人可以在催天下發布債權,催天下平臺是欠款催收技術服務平臺,平臺支持批量發布債權,分案靈活。那么債務轉讓需不需要債權人同意?債務轉讓的具備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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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合同法》也并不排除債權人與債務人訂立免除協議,免除債務人的義務。代位權訴訟涉及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的兩個法律關系,需要考慮債權人、債務人、次債務人三方當事人的利益保護問題。次債務人的債務清償能力具備與否,不影響債權人代位向次債務人行使清償債務的權利,只要債務人的債權已經到期即可。那么債權人具備哪些條件才能向次債務人主張權利。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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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代位權訴訟涉及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的兩個法律關系,需要考慮債權人、債務人、次債務人三方當事人的利益保護問題。當債權人以次債務人為被告提起代位權訴訟時,如債權人未將債務人列為第三人,債務人有權要求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且可以對債權人的債權提出異議,經審查成立的,應當裁定駁回債權人的起訴。如代位權行使后,第三人因債務人的處分行為,取得對債務人的抗辯,不得以之對抗債權人,因為此時債務人已喪失了處分權。那么什么是債權債務的次債務人,債權人具備哪些條件才能向次債務人主張權利?。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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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質押合同自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對于性質上不能以交付權利憑證而設定質權的財產權利,法律規定了以登記作為合同的生效要件,如股票、商標權、專利權出質以登記之日起生效。普通債權質押由于缺乏對其質權的公示方式,質權不應當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那么民法典可以質押的普通債權應該要具備的條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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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例如,債權人與第三人約定拋棄對債務人的債權,而由第三人給予適當補償。在此情況下,仍應由債權人向債務人另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債的關系才能消滅。免除為單方法律行為,自向債務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產生了債務消滅的法律效力。債務人因純獲利益,且債務人的處分能力與免除的效力無關,所以即使債務人行為能力有欠缺,免除仍可成立。那么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債務,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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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想要拿回自己的債務,可能需要進行追債。債權人親自下場追債了,一些債務人還無動于衷,死活不肯還錢,一味的進行賴賬。在面對這種情況下債權人不得不進行追債,而追債也多需要留意。那么債權人追債要注意哪些問題以及具備哪些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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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其五、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其六、必須在執行程序開始后至債務人財產被執行前申請參與分配。債權人委員會由債權人會議選任的債權人代表和一名債務人的職工代表或者工會代表組成。債權人委員會成員不得超過九人。債權人委員會執行職務時,有權要求管理人、債務人的有關人員對其職權范圍內的事務作出說明或者提供有關文件。管理人、債務人的有關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拒絕接受監督的,債權人委員會有權就監督事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決定;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作出決定。那么債權人申請參與分配必須具備什么主要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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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債務合同是債權人和債務人雙方簽訂的合同,它是為了保障債權債務順利實施的關鍵,但合同不是簽訂之后就生效,想要讓它生效要符合它的條件,債權債務合同有效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呢?合同承受以存在有效的合同為前提。(二)承受的合同須為雙務合同。單務合同中只能成立單純的債權讓與或債務承擔,故不能成為合同的標的。關于合同承受的合意,應適用民法關于意思表示的規定。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合同承受不發生效力。但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有關機關批準的合同,其合同承受也必須經過原批準機關的批準。那么債權債務合同有效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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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質押合同是指債權人將自己合法所有的債權質押給第三人從而簽訂的一種合同。那么債權質押合同效力要怎樣認定應具備哪些條件!這個問題在《物權法》中得到解決,根據《物權法》第二百八十二條第一款,以應收賬款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本案中,對合同的公證并不能起到對質權的公示公信效力。質押合同自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對于性質上不能以交付權利憑證而設定質權的財產權利,《擔保法》規定了以登記作為合同的生效要件,如股票、商標權、專利權出質以登記之日起生效。那么債權質押合同效力要怎樣認定應具備哪些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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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所以債權人必須注意保留搜集債務人的信息資料。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對于簽訂協議后債務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債權人可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對方當事人履行調解協議。甚至有不少債權人在沖動之下鋌而走險,構成非法討債,得不償失。因此,債權人在注意合法討債。那么債權人合法追討債務具備的條件和方法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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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質押要符合哪些條件我國《擔保法》對債權質權沒有作出一般規定。在債權質權場合,債權證書的交付意味著債權的占有移轉。而我國臺灣地區民法則規定,一般債權質權的設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質押合同自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由此可見,證券債權質押以向質權人移交權利憑證的占有作為公示方式。普通債權質押由于缺乏對其質權的公示方式,質權不應當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催天下小編建議,能否通過公證方式以取得對抗第三人的效力。那么債權質押應當具備哪些條件以及債權出質方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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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代位權是指債權人為維護債務人的債權,以自己的名義向人民法院申請代位權,行使債務人的債權。債權人行使代位權,必須履行善良管理人的義務,否則因違反該項義務而給債務人造成損害的,由債權人予以賠償。②債權人向次債務人提起的代位訴訟經人民法院審理后認定代位權成立的,由次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清償義務,債權人與債務人、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相應的債權債務關系即予消滅。債務人在代位權訴訟中對債權人的債權提出異議,經審查異議成立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駁回債權人的起訴。那么債權人代位權的行使應當具備哪些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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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代位權訴訟的法律規定代位權之訴為民事訴訟,故須具備《民事訴訟法》第108條所規定的起訴條件;同時,代位權之訴還須具備自身的特殊要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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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利害關系人,即與被申請人發生爭議,或者認為權利受到被申請人侵犯的人。申請人如不提供擔保,人民法院駁回申請人在起訴前提出的財產保全申請。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職權裁定財產保全,因為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依職權采取財產保全或者先予執行錯誤的,應當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那么債權人申請財產保全應當具備什么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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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審計能否拿到工程款?項目已經交付使用幾年了,審計一直沒有完成,那不審計能否拿到全部的工程款呢?講一個案例啊,一個分包單位在總包那里分包了一個土方的一個工程,分包合同在約定的工程款以業主與總包單位審計的價格為準,也就是說審計完成后,分包單位就可以拿錢。那項目呢,是在2014年底呢,就已經竣工驗收,并且已經交付使用了。然而總包單位啊,卻拒絕向分包單位支付工程尾款,原因也很簡單,業主的審計沒有完成,依據分包合同的約定,不具備付款條件,分包單位忍無可忍就把總包告上了法庭。最高人民法院是這樣認為的,第一,項目在2014年底呢,就已經交付使用了,如果一直沒有審計為由拒絕支付工程款,既不利于糾紛的解決,也有失公允,第二,審計只是確認工程款的途徑之一。法院通過鑒定。
確定的工程價款也符合法律規定,可以直接確定總造價。第三,總包單位一直消極的推動項目的結算和審計工作,有過錯要擔責,最后最高人民法院判決工程不需要審計,依據鑒定結論直接支付工程款。你有沒有遇到過類似這樣的一個問題呢?評論區告訴我。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F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公司拖欠包工頭工程款提起訴訟的條件: 1、準確選擇被告。 在提起訴訟之時只要選擇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方式的任何當事人,包括一人或幾人作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選擇的首要標準或前提條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證據資料必須充分。 在訴訟前必須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證據資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層次、多方位地進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訴。 3、準確合理的訴訟請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優先受償權是可以作為一項獨立的訴訟請求提出的,所以為保障訴訟后利益的最大化,當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訴訟請求時,盡量同時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優先受償權這一請求。 4、訴訟請求的范圍。 在訴訟案件中,只要當事人能夠舉證,法院是支持違約金、律師費、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的。
一、可以申請支付令,需要符合下面條件: 1.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有效。 2.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的義務僅限于給付金錢、有價證券。 3.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 4.支付令能夠直接送達債務人。 5.支付令必須是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作出。 支付令受理費參照財產案件受理費的1/3收費。若支付令失效轉入訴訟程序,債權人只需補交案件受理費,不會出現二次收費的情形。 支付令案件由債務人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同時基層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案件,不受債權金額的限制。 二、訴訟方式 1.確定管轄法院 起訴前要確定的首要問題是向哪個法院起訴。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都比較遠,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寫起訴狀 民事起訴狀應當包含以下內容:① 原告、被告基本情況,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應當在訴狀中注明該情況,并盡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戶籍地;② 訴訟請求,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如系給付物的,應寫明種類和數量;如系給付行為的,應寫明為何行為或不為何行為;③ 事實和理由,是民事訴訟原告對其訴訟請求的佐證和支持;④ 署名和時間,由原告簽名或蓋章,并簽署時間。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3.整理證據 這一步需要我們當事人準備證據資料,制作證據清單。對于欠錢不還這類案件,我們一般要提供借條、轉賬記錄、催款記錄等能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事實的證據,盡可能完整地還原借款過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還款等情況。證據主要證明兩點:一是借款合意,二是支付憑證。 4.立案、繳費 即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訴狀并提供證據。法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 5.等待法院依法判決 在判決履行期內就對方在法院判決的規定時間內還款。 6.申請強制執行 在判決生效后,判決書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對方仍然沒把錢全給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和立案一樣去法院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