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已故去,留下一套房子,2004年老人在世時,曾簽過一個房產協議,現在因房產分割問題產生疑問。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內容:“沒法協商處理,他不承認這個房子是我個人的婚前財產。2010年,兩人協議離婚,約定雙方各分得一套房產。隨后,李琳向律師咨詢有關問題時得知,約定分給劉輝的那套房子本是屬于她個人的婚前財產,應該歸她個人所有,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由于雙方無法就財產分割問題達成新的協議,李琳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其擁有爭議房產的全部所有權。第一次離婚,房子歸李琳李琳和劉輝都是河北人,以前在同一家通訊設備公司工作。因為當時兩人還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就約定將來房產證上寫李琳的名字。”第二次離婚,每人一處房產離婚后,李琳到別處租房居住,自己的房子則留給劉輝住。那么兩次離婚 房產如何分割成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協議離婚房產分割歸一方如何補償另一方協議離婚如何補償由雙方約定達成一致意見則生效因為協議是雙方意思的表示并不涉及法律層面的問題。未償還的貸款為獲得房產一方的個人債務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還貸在離婚房產分割時需要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實際上一方婚前出資購房買賣房屋的合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房產證只是對購買方對房子產權的確定。5一方婚前全額出資購房取得房產證的離婚房產歸誰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婚前一方全額出資購房且取得房產證的毫無疑問房產屬于一方婚前財產在離婚分割財產時不計入在夫妻共同財產內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房產。那么協議離婚房產分割歸一方,如何補償另一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離婚房產如何分割有房貸的房子依據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未取得房屋完整產權的,由雙方協商分割房屋,協商不成的,法院法院確定房屋使用人,等取得完整產權后,再起訴解決。(一)房屋屬于一方個人財產夫妻在離婚時僅能對共同財產主張分割或處理,而對于一方的個人財產,另一方不能主張權利。那么離婚房產如何分割有房貸的房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情況一婚前男方買房,婚后共同還貸案例:馬先生與劉小姐2004年結婚。2003年時,馬先生貸款買了一套房子并辦理了產權證,婚后二人共同償還貸款。2007年,雙方離婚,劉小姐問能否將房屋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因此,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以房產證上所記載的權利人為準,本案中,馬先生婚前以自己的名義簽訂了購房合同和貸款合同,并辦理了產權證,那么房屋的所有權自然歸馬先生一人所有。那么男方婚前買房產權婚后才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二你們之間的離婚協議包括財產分割內容是有效的。你們簽訂離婚協議后到民政部門辦理了離婚登記因此該離婚協議已經生效。現在房屋漲價是對方的違約行為造成了你不能用原定的錢購買原定同等條件房屋的損失。民法通則第111條第112條分別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的賠償責任應當相當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據此你以房屋漲價為由要求對方增補房價的要求是有法律依據的。現在你可以申請有關部門對該房屋重新進行價格評估根據其增值要求對方在原有25萬元補償的基礎上給你增加補償。那么夫妻之后分割房產沒有及時付款,現在房子漲價了能要求補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上海有一對夫妻,夫妻和平分手,但在離婚分割市值330萬房產時丈夫最終只分得2.8萬余元。2015年,小麗和阿強婚后不久,購置了一處房產作為婚房,當時房屋總價170余萬元,其中首付100余萬元,由小麗的母親出資。產權登記在小麗和阿強共同名下,之后便是兩人共同償還貸款。經查實,目前該房屋市值330萬元,剩余貸款金額50余萬元,根據兩人所占份額來看,小麗占99%,阿強只占1%。最終,上海一中院判決小麗和阿強離婚房屋歸小麗所有,在扣除目前剩余貸款后改判小麗支付阿強房屋折價款2.8萬余元,剩余貸款由小麗歸還。那么男子離婚330萬元房產僅得2.8萬元,離婚后房子如何分割。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今年初,二人婚姻亮起紅燈,雙方同意離婚,但卻在房產分割問題上產生爭執,小郭的妻子認為這套房屋她也有份,要求小郭按房屋目前市值的一半給她補償。由于離婚時雙方只有一套房產,很明顯該房產是為了居住而不是獲益,因此房屋的自然增值部分,小郭妻子也無權取得。購買時,房屋登記在徐女士的女兒名下。現在,小兩口正鬧離婚,為房產分割的事情,徐女士來到律師事務所咨詢。由于房屋登記在徐女士的女兒名下,房屋視作是其女兒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女方應當返還男方二人共同償還銀行貸款數額的一半。小王提出房子的裝修費用全部是他承擔的,房子應算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平均分割。那么離婚房產分割的幾種類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個人房屋婚后升值了2012年趙女士購買了一套住房同年與劉某結婚。但是后來由于感情不和經法院判決兩人離婚。此時房子已經升值劉某向法院申請對房子增值部分進行分割。離婚時怎么分配?就本案的情況而言婚前購買的房屋應屬于趙某的個人財產。通常情況下財產增值的歸屬應當考慮所有權歸屬但婚姻案件中由于雙方關系特殊在判斷財產增值歸屬問題時需要考慮當事人之間基于身份關系對于財產增值的貢獻問題。本案中如果房屋價值的增加不是基于雙方結婚的事實也不是由于劉某婚后對房屋的投資經營等行為而是由市場的自然變化導致那么劉某就沒有權利分得房屋的婚后增值部分。那么離婚時對增值的房產應該如何分割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去年3月李俠租住的房子突然發生意外她因煤氣中毒不幸身亡。李俠的父親也就是吳建的外公李軍認為女兒李俠的房子他也有份。今年7月80多歲的李軍作為原告將外孫吳建告上法庭。外公告外孫要求分割房產法庭上李軍的兒媳婦轉達了老人的意愿外孫吳建由于父母離婚跟李軍之間的祖孫情誼并不濃厚在李俠離婚后極少來看望李軍。今年10月賈汪法院經審理認為配偶子女父母是遺產的法定繼承人這起案件中的原告被告作為父親子女均有權繼承李俠的遺產份額。經調解李俠的銀行存款6萬元歸原告李軍所有李俠房屋歸被告吳建所有。在本案中由于李俠離異單身她的法定繼承人為父親和兒子兩者是有互相的繼承權。那么外公告外孫要求分割房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老人一套房產先留遺囑而后又辦理贈與,為兒孫留下糾紛先辦繼承再履行贈與合同 濟南天橋區的李老太怎么也沒有想到,她生前為一套房子辦理的遺囑公證和贈與公證給她的兒子和孫子留下了糾紛隱患,在她去世五年多后,還沒有徹底解決。就這樣,一套房子李老太進行了兩次處理,從而給她的兒孫留下了沒完沒了的訴訟、上訪、投訴。而后他又起訴公證處,讓法院撤銷贈與合同公證,也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持。在她小兒子繼承遺產后,按照合同法,李老太與她的孫子的簽訂的贈與合同仍然有效,她的孫子有權向李老太的兒子提出要求,讓他將房產贈與給他。那么老人一套房產先留遺囑而后又辦理贈與,為兒孫留下糾紛先辦繼。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2011年我發現自己懷孕為讓孩子有好的生活環境公婆出資25萬元首付幫我們買下一套房子剩余50萬元購房款由我和丈夫辦理按揭貸款房產登記在丈夫名下,案例中孫女士公婆僅出了首付款銀行按揭貸款均是孫女士和丈夫共同償還該套房子不適用上述法律規定,關于感情不和鬧離婚,對于房子應該怎樣分割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盡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的規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即便房貸是李先生掙錢償還但根據法律規定夫妻在婚后取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應當視為是二人共同償還了銀行貸款,他認為房子是父母買的貸款是自己掙錢還的且房產證上只有他的名字那么我有沒有權利分割這套房子。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不過,訂立遺囑時不需要公證,但是公證遺囑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遺囑。那么民法典還沒有房產證的房子老人可以立遺囑繼承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你好,我父親因打官司輸了賠11萬,請問法院有沒有可能封宅子1、不一定拍賣但會查封,一般情況下,被執行人唯一的一套住房,法院可以查封,但不能拍賣,這是為了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存權,官司輸了只有一套房產會怎樣1、不一定拍賣但會查封,一般情況下,被執行人唯一的一套住房,法院可以查封,但不能拍賣,這是為了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存權,家有官司樓會咋樣法律主觀:樓上漏水的官司的判決需要根據情形而定:在保修期內,開發商對房屋本身設計不合理而導致滲水漏水承擔賠償責任,樓上漏水的官司一般怎么判樓上漏水的官司一般的判定,需視情況而定:(1)在保修期內,開發商對房屋本身設計不合理而導致滲水漏水承擔賠償責任,法院只會根據判決書的內容,對這套房子進行一次強制執行,以賠償兩個官司中的債權人,3、不會的,如果是唯一住房,一般不會,但是會凍結你的其它資產 信用卡欠款會被拍賣唯一住房嗎 如果該房產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2004年,陸某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同時提出孩子歸自己撫養,并要求分得一半房款。王某也同意離婚,孩子可歸陸某直接撫養,但他主張系爭房屋為其個人房產,因為房子是婚前自己購買的公房,而且在雙方分居的情況下,自己獨自承擔了所有的購房款。法院審理認為王某和陸某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夫妻雙方確無和好可能,判決雙方離婚。對于系爭房屋,王某承租的公房使用權是其在婚前其以個人財產支付對價取得的,但該系爭房屋系婚后以共同財產購買為產權房,故王某婚前購買系爭房屋使用權時所支付對價部分款項為王某個人所有,產權房的剩余部分價值為王某與陸某共同共有。那么離婚房產分割的產權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2004年初雙方感情破裂,面臨離婚,李某的丈夫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而李某的丈夫卻認為,這套房子是他婚前購買的,結婚后也是用自己工資還的月供,應屬他的個人財產,李某無權要求分配。即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而對于李某的丈夫來說,婚前首付的8萬元房款法律認定是屬于李某丈夫的婚前個人財產。二是在婚后,償還房屋的按揭貸款是由雙方共同支付的,應當歸屬于雙方共同財產,按按揭的數額分割。所以對于房屋增值部分,李某是有權利主張分配的。那么婚前房產分割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夫妻雙方簽財產分割協議要注意以下三點: 1. ??簽協議不要威逼脅迫:自愿,是基本原則;和平,是起碼要求。如果拿跳樓威脅、拿刀子逼迫,這樣從配偶那逼出來的財產是很難得到法律認可。 2. ??不要稀里糊涂:在財產約定之前,一定要先做財產的梳理工作,以免聰明反被聰明誤。我們的不止一個案子當中就發現夫妻兩人簽了協議,約定車子、房子、票子都歸女方,只有股權歸男方,但是后來才知道那股權其實價值好幾億。 3. ??不要留下后患:既然簽了協議,相關財產就該公證公證,該過戶過戶,避免留下后患。有些財產約定,比如一方的個人房產,婚后贈與對方,如果既沒有過戶,也沒有公證的話,是可以撤銷的。所以,約好了要做,就做扎實。
夫妻雙方簽財產分割協議要注意以下三點: 1. ??簽協議不要威逼脅迫:自愿,是基本原則;和平,是起碼要求。如果拿跳樓威脅、拿刀子逼迫,這樣從配偶那逼出來的財產是很難得到法律認可。 2. ??不要稀里糊涂:在財產約定之前,一定要先做財產的梳理工作,以免聰明反被聰明誤。我們的不止一個案子當中就發現夫妻兩人簽了協議,約定車子、房子、票子都歸女方,只有股權歸男方,但是后來才知道那股權其實價值好幾億。 3. ??不要留下后患:既然簽了協議,相關財產就該公證公證,該過戶過戶,避免留下后患。有些財產約定,比如一方的個人房產,婚后贈與對方,如果既沒有過戶,也沒有公證的話,是可以撤銷的。所以,約好了要做,就做扎實。
??夫妻共同財產:丈夫舅舅送他一套房,離婚時可以共同分割嗎? 老李和小王是夫妻。老李是演員,常年在外拍戲,小王是全職太太,負責照看老人和孩子。二人聚少離多,感情逐漸變淡,也有了離婚的打算。老李有一個舅舅在國外獨居,因為年紀大了,就想把自己在國內的一套房產贈與老李,老李告知了自己可能要離婚,兩人一合計,就簽了一個贈與協議,協議寫明這套房只歸老李所有。 后來老李與小王訴訟離婚,小王提出,除了已經分割的財產,老李在婚姻期間還得到過他舅舅送的一套房,這部分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該進行分割。 案例的情況大致就是這樣,你認為,小王的訴訟請求法院會支持嗎? 小王是全職太太,家庭的婚后所得主要來自于老李,但根據《民法典》第 1062 條的規定,老李的這些勞動收入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小王對它們也享有所有權。 至于舅舅給老李贈與的這套房子,雖然也是婚后所得,但因為贈與合同中寫明了“房子只歸老李所有”,所以,這套房就是老李婚后的個人財產,小王自然也不能在離婚時主張共同分割。 可能有同學會想,老李跟其舅舅這樣簽贈與協議,是不是在規避法律,損害女方的合法權益呢?當然不是。因為老李的舅舅究竟要把財產給誰,這是他的自由,也是法律賦予的權利。恰恰是這樣規定,才能保護財產贈與人對自己財產的合法支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