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做法與合同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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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司簽的勞動合同不符合勞動法,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用人單位更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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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協議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6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賠償,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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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孕婦沒有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那么單位辭退孕婦,那么是需要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的雙倍經濟補償的賠償金的。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那么按勞動法公司解散孕婦補償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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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公司解散,屬于《勞動合同法》法定的終止事由,員工的勞動合同終止,也包含孕期職工,單位支付職工補償金。那么按勞動法公司解散孕婦補償多少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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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相關條件滿足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分別協議解除勞動合同、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和單方預告解除勞動合同。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賠償,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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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合同的雙方主體間不僅存在財產關系即經濟關系還存在著人身關系即行政隸屬關系。5用人單位的義務不同。勞務合同的雇主一般沒有上述義務當然雙方可以約定上述內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內容。勞務合同主要由民法、經濟法調整而勞動合同則由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范調整。那么跟勞務公司簽的合同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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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贊同第二種觀點,理由如下,員工在單位工作的時間應該分為兩個部分計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應該適用原《勞動法》,而原來的勞動法規定,合同自然期滿的,無需進行經濟補償;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需要進行經濟補償。既然《勞動合同法》無溯及力,則其對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無法律效力。從2008年1月1日起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根據勞動者合同期滿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以拿到手的工資為準。那么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的補償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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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法規定公司與勞動者提前解除合同的,需要向勞動者支付一次性的經濟補償金。那么,經濟補償金的賠償標準是怎么樣的?解除勞動合同時需要賠償經濟補償金的情形有哪些?下面就為您整理關于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賠償的相關內容。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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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用人單位提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符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第27條規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與公司各部門之間無法和諧配合”并非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理由,且公司也未就其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提供證據予以證明,故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違法解除合同的賠償金。那么“與公司各部門之間無法和諧配合”能否作為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理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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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若該公司情況較為特殊,是國有企業改制重新簽訂的合同或是首次實行勞動制合同,則需要職工在上述兩種單位之一連續工作十年并距離法定退休期已不滿十年,才有資格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三)兩次有固定時間的個人勞動合同簽署并履行后,并且在合同期間沒有違反《勞動法》的相關條例,那從第三次起就可申請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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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本案中,用人單位演藝公司已提前告知種某勞動合同即將到期且期滿后不再與其續簽,在此期間,種某未向公司告知其懷孕之事實,且未對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提出異議,故演藝公司與種某終止勞動合同并不存在過錯,但在作出終止決定之前種某已經懷孕屬于客觀事實,且種某不存在故意隱瞞懷孕事實的情形,故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支持了種某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仲裁請求,但根據法律規定,女職工在三期的情形下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說明是否應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并不以用人單位是否知情為前提,而是基于女職工的懷孕事實。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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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成都某餐飲娛樂有限公司不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郭孟成辭職時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審理中,公司向武侯區法院提出管轄異議。法院審理查明認為,依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應當依法與郭孟成簽訂勞動合同,并依法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因此,公司應依法支付郭孟成經濟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3760元。同時,按《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郭孟成在公司工作期間,公司未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那么用工不簽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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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合同糾紛公司如何抗辯勞動合同糾紛公司抗辯應當注意以下事項:尋求專業勞動法律師幫助,全面了解仲裁的法律風險;準備好針對勞動者提出的訴訟理由相對的有效證據;不要缺席,避免視為撤回仲裁申請或者缺席裁決;其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條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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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我國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事項的通知》第一、二項的規定,“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那么勞動法有沒有過渡外包公司。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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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注:1、從勞動違紀開始到做出處理決定的時間間隔超過了處理時效,不得以次解除勞動合同。此期間,用人單位也無需承擔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那么勞動法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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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合同到期,勞動關系終止,勞動者可以不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結算工資。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報酬,勞動者搜集證據,計算出工資數額,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者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申請仲裁。《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那么合同到期公司不讓走說疫情三個月沒上班。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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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粉絲問,河北男孩騎行被碾壓頭部致死,保險公司栽培嗎?這種情況首先要看責任劃分,只有機動車一方存在過錯,才會產出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才會理賠。機動車三者險屬于責任險,無責任往往不予理賠。但考慮到機動車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加上大眾交通意識還不太強,完全由機動車一方或者另一方承擔全責也不公允。所以有交強險,只要發生交通事故,承保了交強險的保險公司都要在交強險的賠強限額內先行賠付。
昨天有一個老板找我,想要我給一個公司做背調。我問,背調的目的是什么? 他說本來找了一個大公司委托做消防項目,80萬。但那個公司為了避稅,讓跟一家小公司簽合同和打款。老板擔心不安全,所以想給小公司做背調。 我一聽樂了,還用這么復雜嗎? 最安全又便捷的方法就是讓大公司給一份保證書,老板聽完直拍大腿。 法律手段千千萬,九大產品你是否聽過? 如果您也想用得恰到好處,要么來百萬律師教練班深造要么請我們當發展顧問??????
【重磅勝訴!287萬工程款火速到賬!】 河南國某公司vs安徽金某公司,法院一錘定音: ‘支持287萬+利息!遠超委托人預期!’ 合同無效又如何?專業團隊硬核操作, 法律照樣讓拖欠的工程款“吐”出來! 工程款被卡?別慌! 我們是你的“法律挖掘機”,專治各種賴賬!
未辦理股權變更登記的股權轉讓協議是否生效? 舉個栗子:大牛將股權賣給富貴,簽約后未在30天內辦理變更登記,之后大牛覺得賣虧了,遂反悔并主張合同未生效。 關于合同生效與報批義務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該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關于市場主體變更登記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應當自作出變更決議、決定或者法定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屬于依法須經批準的,申請人應當在批準文件有效期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此條規定是指決議和決定,并非協議。 (2008)開民初字第134號判決書的觀點:未經登記并不能認定股權轉讓協議的無效,因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是宣示性登記而非設權性登記。是市場部門為了便于管理,為滿足公開查詢目的所進行的股東信息登記。真正決定股東身份的并非登記行為,而是股東名冊、股東出資證明以及股東實際行使股東權利等實質行為。所以大牛的主張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相關風險呢? 如果是賣方: 1.盡量約定先收錢,再辦理變更登記; 2.約定自己只有配合義務; 3.不接受未及時配合辦理登記過重的違約責任; 4.移交后及時辦理登記; 5.約定買方不配合辦理登記的違約責任。 如果是買方: 1.盡量約定先登記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較大尾款); 2.就賣方不配合辦理登記約定較重違約責任; 3.約定公司本身為登記的義務人且承擔違約責任且與賣方承擔連帶責任(買方原因除外)。
公司變更股東五十萬貨款還能要嗎?我給一家公司送了一批貨,這個公司呢欠了我五十萬塊錢,但這個公司的名稱和領導呢都變更了,如果說有這個貨款的合同,基礎的事實已經固定下來了。那現在就是你所擔心的就是對方的領導和名字都已經變了。這個在法律上還是很明確的,就是公司換領導換法人,然后并不影響你的這個責任的一個承擔,也就是變更之后的公司還是需要繼續來承擔這個債務的。那我就放心了,這個貨款是很容易能夠拿到錢的啊,先給對方發一份律師函,如果說對方不給的話,還是盡快的向法院提起訴訟并不難,這個事很好解決啊。
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 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東港法院判決乙建筑勞務公司支付甲設備租賃處租賃費103萬元并賠償丟失設備38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因乙建筑勞務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因乙建筑勞務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本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甲設備租賃處發現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勞務公司采取簡易注銷的方式,即自行承諾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形式,被核準注銷。 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提起執行異議,要求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厲某、焦某、劉某為被執行人并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厲某、劉某、焦某系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的糾紛在訴訟階段股東劉某代乙建筑勞務公司領取起訴狀、傳票手續,該債權經本院生效判決確認,對該債權不存在乙建筑勞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 厲某、劉某、焦某作為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未經清算即辦理該公司注銷登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對甲設備租賃處申請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股東厲某、劉某、焦某為被執行人,且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本案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說法 股東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在執行中,有的公司股東自作聰明,在公司注銷時采用承諾“公司注銷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簡易注銷方式悄悄將公司注銷,并天真地認為公司欠的外債就不用償還了。 但聰明反被聰明誤,根據法律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有權申請追加該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公司欠的債反而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