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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把題主的問題拆分成三個小問題來回答。
①工廠沒和我簽勞動合同,該怎么辦?
可以肯定地說,和員工簽勞動合同是公司的法定義務,如果不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公司應該承擔什么責任呢?
公司和員工往往會存在兩個誤區,一是員工如果還沒轉正,就不用簽勞動合同;二是,沒簽勞動合同就不存在勞動關系。
但是,法律的規定是,也就是說,公司可以在員工入職滿一個月后再簽勞動合同,如果第二月開始還沒和員工簽勞動合同,那么從第二個月起,公司每個月要向員工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外,勞動合同和勞動關系并不是一回事。只要存在用工事實,就可以認為存在勞動關系,和簽不簽勞動合同沒有什么關系。也就是說,從你正式上班那一天起,就和公司存在勞動關系了。
對于沒有簽勞動合同的員工來說,可以通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證據來證明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考勤記錄、工牌、工服、工資發放記錄、溝通工作內容的郵件或者聊天記錄等等。
②公司沒有給我交社保怎么辦?
為員工繳納社保也是公司的法定義務,從員工入職的那一刻起,公司就有義務給員工繳交社保。
有的公司有自己的規定,只有過了試用期考核,轉為正式員工后才需要繳交社保。但這種規定時與法律相違背的,是無效的。
如果公司沒有給你繳交社保,你可以以此為由提出辭職,但請記住,辭職理由一定要寫清楚是因為公司沒有給你繳交社保,這種情況下,公司就需要向你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你寫的是“個人原因”這種籠統的理由,那就沒有經濟補償金了。
順便說一句,如果公司拖欠工資,你也可以因此辭職,但辭職理由要寫清楚是公司拖欠工資,這樣也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
③公司不同意我辭職,怎么辦?
這是很多人都會存在的一個誤區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可以提出辭職,但如果是過了試用期,需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記住了這里說的是“通知”,而不是申請。
所以,你要辭職的時候,不要寫什么“辭職申請”,直接寫“辭職通知”或者“辭職信”、“辭職報告”之類的就行了。
這意味著什么呢?你要辭職,是不需要經過公司允許的,只是需要提前通知。這是為了讓公司招聘其他人員來代替你的崗位,如果30天之后公司還是招不到人,那你就可以要求和公司進行工作交接,走人就是了,就算公司不同意,也拿你沒轍。
第一,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需要您證明與單位構成勞動關系,您可以參照以下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第二,如果構成事實勞動關系,單位沒有繳納社保,你可以到當地社會保險部門進行投訴,由社會保險部門對單位進行處理。若不能解決,可以在解除勞動關系后申請仲裁。
第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您向單位提出辭職,對方把您的辭職書撕掉,您可以在提出辭職后的30日后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我的建議如下:
1、搜集證據
搜集一下,你在這家工廠工作的相關證據,比如工作證、任命書,崗位職責,工作群截圖(工作群別自己退,否則就之前記錄都沒了)等。有工廠蓋章的東西最好。
2、發函
給公司發一份《解除勞動合同函》,明確告知公司,因沒有和你簽訂合同,沒有給你買社保,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并將該函通過快遞和EMS發送至公司,要問快遞要回執。
3、離職
做完以上事情,就可以離職了。直接找到HR要開離職證明,結算工資。
4、仲裁
如果第3項,工廠卡著不辦。拿著證據去仲裁,主張
1)二倍工資補償
2)經濟補償
3)離職證明
4)拖欠工資
5)補繳社保
翁玉素律師 2022-05-19
劉萍律師 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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