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文禁止家事成員間的虐待、遺棄

導讀:
法律明文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遺棄虐待,是指以作為或不作為的形式,對家庭成員歧視、折磨、摧殘,使其在精神上、肉體上遭受損害的違法行為,如打罵、恐嚇、凍餓、患病不予治療、限制人身自由等。婚姻法不但明令禁止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而且規定了一系列法律責任和救濟措施:對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做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那么法律明文禁止家事成員間的虐待、遺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律明文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遺棄虐待,是指以作為或不作為的形式,對家庭成員歧視、折磨、摧殘,使其在精神上、肉體上遭受損害的違法行為,如打罵、恐嚇、凍餓、患病不予治療、限制人身自由等。婚姻法不但明令禁止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而且規定了一系列法律責任和救濟措施:對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做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關于法律明文禁止家事成員間的虐待、遺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律明文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遺棄
虐待,是指以作為或不作為的形式,對家庭成員歧視、折磨、摧殘,使其在精神上、肉體上遭受損害的違法行為,如打罵、恐嚇、凍餓、患病不予治療、限制人身自由等。虐待與家庭暴力既有聯系,又有區別,表現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以不作為形式,比如不給飯吃、患病不給予治療等,不構成家庭暴力,但構成虐待。
遺棄,是指家庭成員中負有贍養、扶養、撫養義務的一方,對需要贍養、扶養和撫養的另一方,不履行其應盡義務的違法行為。如父母不撫養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贍養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配偶不履行扶養對方的義務等。遺棄以不作為的形式出現,該為而不為,致使被遺棄人的權益受到侵害。
婚姻法不但明令禁止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而且規定了一系列法律責任和救濟措施:
(1)對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2)虐待家庭成員,受家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3)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做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
(4)夫妻一方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另一方要求離婚的,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5)因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導致離婚的,無過失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6)對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