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導讀: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特別提醒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作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不僅包括夫妻方受對方虐待遺棄而且也包括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者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方對此不予以諒解的。因此配偶方對上述家庭成員所實施的暴力侵害都是家庭暴力。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應負的法律責任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情節較輕造成輕微傷害的受害者提出要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實施者進行警告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實施者造成家庭成員輕傷重傷死亡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那么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特別提醒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作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不僅包括夫妻方受對方虐待遺棄而且也包括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者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方對此不予以諒解的。因此配偶方對上述家庭成員所實施的暴力侵害都是家庭暴力。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應負的法律責任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情節較輕造成輕微傷害的受害者提出要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實施者進行警告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實施者造成家庭成員輕傷重傷死亡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關于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特別提醒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作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不僅包括夫妻方受對方虐待遺棄而且也包括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者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方對此不予以諒解的。
1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的認定標準
(1)家庭暴力婚姻法解釋()第1條界定“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定的傷害后果的行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暴力行為的表現形式依照上述司法解釋有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及其他手段。前者即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等實際上是屬于身體暴力的范疇后者即其他手段可包括語言暴力和性暴力。因為后這兩種暴力形式在婚姻家庭中都是客觀存在的它們是家庭暴力中除身體暴力外的另兩種表現形式。那么語言暴力性暴力在審判實踐中如何來認定筆者認為語言暴力般是以威脅恐嚇謾罵挖苦侮辱等方式來威嚇虐待對方造成受害方長期在精神心理方面產生壓力與痛苦性暴力是指丈夫為滿足自己的性欲在妻子病重經期產期哺乳期等特殊情況下違背妻子意愿經常強迫其從事性行為或用殘暴的方式傷害妻子的生殖器官使其身心受到極大損害的行為。我們知道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孫婆媳。因此配偶方對上述家庭成員所實施的暴力侵害都是家庭暴力。
(2)虐待是指故意折磨摧殘家庭成員使其在肉體上或精神上蒙受侵害。虐待可能表現為積極的作為的形式也可能表現為消極的不作為的形式如打罵恐嚇限制人身自由不給飯吃不給衣穿患病不給治療等。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就是種積極的作為的虐待。
(3)遺棄是指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撫養贍養扶養義務者拒絕撫養贍養照顧情節較為嚴重的行為。遺棄是以不作為的形式出現的應該履行義務而不履行致使被遺棄人的權益受到侵害。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應負的法律責任
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情節較輕造成輕微傷害的受害者提出要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實施者進行警告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實施者造成家庭成員輕傷重傷死亡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