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人事關系員工可個人續保

導讀:
解除人事關系人員可以個人身份接續參加本級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參保繳費年限不少于10年通知要求,原已在省醫保中心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省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與單位解除人事關系后在成都市區內靈活就業的,可選擇統賬結合或單建統籌兩種保障方式,以個人身份接續參加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1年未續個人參保視為棄權解除人事關系人員自解除人事關系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接續參加醫療保險手續并連續繳費的,從原單位繳費終結之日起按選定的保障水平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那么解除人事關系員工可個人續保。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解除人事關系人員可以個人身份接續參加本級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參保繳費年限不少于10年通知要求,原已在省醫保中心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省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與單位解除人事關系后在成都市區內靈活就業的,可選擇統賬結合或單建統籌兩種保障方式,以個人身份接續參加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1年未續個人參保視為棄權解除人事關系人員自解除人事關系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接續參加醫療保險手續并連續繳費的,從原單位繳費終結之日起按選定的保障水平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關于解除人事關系員工可個人續保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解除人事關系人員可以個人身份接續參加本級基本醫療保險。昨(26)日,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了關于省級機關事業單位解除人事關系人員(以下簡稱“解除人事關系人員”)接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有關問題的通知。
個人參保
繳費年限不少于10年
通知要求,原已在省醫保中心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省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與單位解除人事關系后在成都市區內靈活就業的,可選擇統賬結合或單建統籌兩種保障方式,以個人身份接續參加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成都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繳費率以本人選定的保障水平為準。
其中,選定統賬結合方式的繳費率為9.5%,建立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選定單建統籌方式的繳費率為6%,不建立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以個人身份參保的解除人事關系人員,最低繳費年限不少于10年。原所在單位參保繳費年限合并計算為本人繳費年限。此外,解除人事關系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同時,還可參加補充醫療保險。
1年未續
個人參保視為棄權
解除人事關系人員自解除人事關系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接續參加醫療保險手續并連續繳費的,從原單位繳費終結之日起按選定的保障水平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解除人事關系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接續參加醫療保險手續并足額繳費后的(原已解除人事關系人員于本通知下發之日起6個月內),從繳費的當日起10個工作日后按選定的保障水平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6個月以上1年以內,接續醫療保險手續的,可補繳醫療保險費及相應的利息,從補繳當日起10個工作日后按選定的保障水平享受醫療保險待遇。解除人事關系1年后未辦理基本醫療保險接續參保的,視為自動放棄參加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可按屬地原則和統籌地區的相關政策規定參加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
特別提醒:解除人事關系人員應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超過協議約定的繳費時間的,將停止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中斷繳費3個月以上1年以內的,可足額補繳中斷期內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和利息,從補繳費用當日起10個工作日后開始享受有關醫療保險待遇,并連續計算繳費年限。中斷繳費1年以上的,視為自動放棄參加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