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可以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_員工能不接受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嗎

導讀:
如果員工不存在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屬于違法行為,勞動者有權拒絕。而如果是違法辭退員工的話是需要給賠償的。
一、員工能不接受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嗎
1、員工不接受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是可以的。如果員工不存在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屬于違法行為,勞動者有權拒絕。如果已經解除了,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二、辭退職工條件有哪些
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仍然無效的職工,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度很差,經常與顧客吵架或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不服從正常調動的。
5、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分的。
6、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
7、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三、辭退員工不同意怎么辦
只要是合法辭退員工的,只要能證明送達過就有法律效力,可以錄音錄像,并找職工代表見證已送達過,或者EMS直接郵寄到員工在公司留的地址,回執可以作為已送達的證據,在上面寫清要寄送的是辭退通知書。而如果是違法辭退員工的話是需要給賠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