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在勞動合同期內可以辭職么

導讀:
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員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員工在勞動合同期內可以辭職么
1、員工在勞動合同期內可以辭職的。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員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員工根據自己的選擇,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2、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員工辭職的情況都有哪些
1、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系,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2、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3、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