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沒有法定原因單方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導讀:
用人單位沒有法定原因單方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1、用人單位沒有法定原因單方面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用人單位需要支付賠償金標準為兩倍的經濟補償金。第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個月的平均工資。那么用人單位沒有法定原因單方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用人單位沒有法定原因單方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1、用人單位沒有法定原因單方面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用人單位需要支付賠償金標準為兩倍的經濟補償金。第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個月的平均工資。關于用人單位沒有法定原因單方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用人單位沒有法定原因單方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1、用人單位沒有法定原因單方面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用人單位需要支付賠償金標準為兩倍的經濟補償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1)第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2)第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3)第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年支付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個月以上不滿年的按年計算不滿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個月的平均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