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工作的事實勞動關系

導讀:
5月19號要開庭,在5月17日打電話主動要求面談。整月的考勤,出差15天烏魯木齊上班12天休息3天。其實是因為公司要求我們簽一份經濟責任擔保書如果不簽就自動離職,這個書面擔保我們是有的。不知道這個銷售工作的事實勞動關系怎么確定,因為我們的訴狀上要求支付1月到4月的雙倍工資的。那么銷售工作的事實勞動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5月19號要開庭,在5月17日打電話主動要求面談。整月的考勤,出差15天烏魯木齊上班12天休息3天。其實是因為公司要求我們簽一份經濟責任擔保書如果不簽就自動離職,這個書面擔保我們是有的。不知道這個銷售工作的事實勞動關系怎么確定,因為我們的訴狀上要求支付1月到4月的雙倍工資的。關于銷售工作的事實勞動關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5月19號要開庭,在5月17日打電話主動要求面談。(以做過錄音)我們是在 去年4月26日進的公司,在見面后說到幾點關鍵的 問題,第一,工作8小時之外電話要求回去上班是不服從公司安排。第二,我們的銷售工作雖然每天早上10點之前簽考勤,但公司還是否認是固定工作時間,強調是無固定工作時間,談不上延時加班。公司的考勤我們是有的。整月的考勤,出差15天烏魯木齊上班12天休息3天。第三,08年工資發到3月分。4月的沒發不給了,工資條我們是有的,公司強調我們是在和公司商量薪酬政策因為沒有達成一致,我們自愿離職的。其實是因為公司要求我們簽一份經濟責任擔保書如果不簽就自動離職,這個書面擔保我們是有的。不知道這個銷售工作的事實勞動關系怎么確定,因為我們的訴狀上要求支付1月到4月的雙倍工資的。公司在接到申訴書之后就把公司所有人員的合同都在4月補簽了的。
律師回答:
應該認定為勞動合同關系,但是計算要分階段,建議聘請律師處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