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辭職沒有經濟補償金

導讀:
事后,有朋友告訴她,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被單位辭退是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的,于是,她找來《勞動合同法》原文。對照自己的情況,按說她可以獲得一筆數額不小的補償金,可是,她自己遞交了辭職書,這筆補償金就與她擦肩而過了。對此,律師認為,根據《勞動法》及相關規定,用人單位以法定程序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但如果是勞動者個人主動辭職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陳小姐自己主動提交辭職書,讓其喪失了獲得經濟補償金的權利。那么主動辭職沒有經濟補償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事后,有朋友告訴她,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被單位辭退是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的,于是,她找來《勞動合同法》原文。對照自己的情況,按說她可以獲得一筆數額不小的補償金,可是,她自己遞交了辭職書,這筆補償金就與她擦肩而過了。對此,律師認為,根據《勞動法》及相關規定,用人單位以法定程序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但如果是勞動者個人主動辭職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陳小姐自己主動提交辭職書,讓其喪失了獲得經濟補償金的權利。關于主動辭職沒有經濟補償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日前,在一家電器營銷公司工作的陳小姐稱,她所在的公司各方面待遇都不錯,工資薪酬及各項保險都有,只是因為她和上司的關系沒處理好,最近經常被“穿小鞋”,這樣的日子令她極其郁悶。11月底,她私下聽說單位準備辭退她,她猜想是那個與她關系不好的主管從中作梗,心想與其被辭退不如自己主動辭職,面子上更說得過去。于是,她一狠心,寫了一份辭職書,遞給了人事經理,然后瀟灑地離開了。
事后,有朋友告訴她,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被單位辭退是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的,于是,她找來《勞動合同法》原文。對照自己的情況,按說她可以獲得一筆數額不小的補償金,可是,她自己遞交了辭職書,這筆補償金就與她擦肩而過了。陳小姐致電本報咨詢,她如何才能獲得這筆補償金?
對此,律師認為,根據《勞動法》及相關規定,用人單位以法定程序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但如果是勞動者個人主動辭職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所謂法定程序,包括辭退。但陳小姐自己主動提交辭職書,讓其喪失了獲得經濟補償金的權利。為此,莊文飛律師提醒廣大勞動者,如果單位有辭退員工的意思,并授意或誘騙員工提交辭職書,勞動者一定要警惕,慎寫辭職書,寧可被辭退也別主動辭職。
另外,律師提醒,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的規定以及《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并可支付賠償金:
其一,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其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如超過工資發放日期仍未支付工資,少支付加班費等。其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費或者繳納標準低于法定標準的,均為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其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比如在規章制度中規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費,未經公司批準不得辭職等。其五,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其六,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其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以及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