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勞動合同是否要保密

導讀:
我們國家法律規定,并不是所有的勞動合同內容都是保密的,但是存在著保密條款的約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事項。對負有保秘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那么公司勞動合同是否要保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們國家法律規定,并不是所有的勞動合同內容都是保密的,但是存在著保密條款的約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事項。對負有保秘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關于公司勞動合同是否要保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們國家法律規定,并不是所有的勞動合同內容都是保密的,但是存在著保密條款的約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事項。
對負有保秘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