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單位設套不給補償金

導讀:
由于單位怕員工泄露商業秘密,很多單位都要求雙方簽訂“保密協議”,但最近我又聽說了一個新名詞——競業避止合同。競業避止合同又叫“不競爭合同”,是雇主約束其雇員行為經常采用的一種勞動合同或稱勞資合同形式的條款。簽訂競業避止合同的對象往往不是雇主的全體雇員,特別是不包括臨時工、普通工人。原因之一是這些普通人員一般不應該接觸企業的重要商業秘密或保密信息;原因之二是這些人員離職后在就業市場上的地位虛弱,若對其限制易被認為不公平而判合同無效。競業避止合同往往適用于下列人員,是適用于其中的某一類還是對下列人員均要簽訂競業避止合同,要依企業的具體情況而定。那么小心單位設套不給補償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由于單位怕員工泄露商業秘密,很多單位都要求雙方簽訂“保密協議”,但最近我又聽說了一個新名詞——競業避止合同。競業避止合同又叫“不競爭合同”,是雇主約束其雇員行為經常采用的一種勞動合同或稱勞資合同形式的條款。簽訂競業避止合同的對象往往不是雇主的全體雇員,特別是不包括臨時工、普通工人。原因之一是這些普通人員一般不應該接觸企業的重要商業秘密或保密信息;原因之二是這些人員離職后在就業市場上的地位虛弱,若對其限制易被認為不公平而判合同無效。競業避止合同往往適用于下列人員,是適用于其中的某一類還是對下列人員均要簽訂競業避止合同,要依企業的具體情況而定。關于小心單位設套不給補償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由于單位怕員工泄露商業秘密,很多單位都要求雙方簽訂“保密協議”,但最近我又聽說了一個新名詞——競業避止合同。
競業避止合同是什么樣的合同?
競業避止合同又叫“不競爭合同”,是雇主約束其雇員行為經常采用的一種勞動合同或稱勞資合同形式的條款。
簽訂競業避止合同的對象往往不是雇主的全體雇員,特別是不包括臨時工、普通工人。原因之一是這些普通人員一般不應該接觸企業的重要商業秘密或保密信息;原因之二是這些人員離職后在就業市場上的地位虛弱,若對其限制易被認為不公平而判合同無效。
競業避止合同往往適用于下列人員,是適用于其中的某一類還是對下列人員均要簽訂競業避止合同,要依企業的具體情況而定。這些人員包括:
(一)高級研究開發人員、技術人員、經營管理人員。這類人被競爭企業特別注意,因為他們往往掌握企業的核心商業秘密。
(二)一般技術人員和關鍵崗位的技術工人。因工作需要,他們可能了解重要的商業秘密或保密信息,雖然了解是可能不全面,但也不排除泄露秘密的危險性。
(三)市場計劃和銷售人員。這些人往往掌握經營秘密,也是競爭企業注意的重點。
(四)財會人員。這類人員常常被企業忽視,事實上企業財務狀況包含有大量保密信息。
(五)秘書人員。其職責是進行會議記錄,管理和傳發文件,其接觸商業秘密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六)保安人員。這類人待遇雖然不高。但也有可能接觸商業秘密,例如在下班后或公休日、節假日別人休息時,研究、拍攝、復制有關的保密設備或文件。
競業避止條款的內容往往包括:
(一)在職期間不得在競爭企業兼職甚至任職。
(二)在職期間不得自行組織公司與雇主競爭。
(三)離職之前不得搶奪雇主客戶。有時雇員為了自行創業或為進入競爭企業準備見面禮,在離職之前勸說、誘使客戶與之一起斷絕與雇主的關系。如果與雇主訂有本條款,雇員行為就是違約的。但如果能證明客戶是自動轉移業務,雇員可不負責任。
(四)不得引誘其他雇員離職。企業一些高級人才對其下屬或同事的業務水平、工作能力十分了解,因此在其離職前、后可能勸誘他們與其一同離開企業,為其服務或為新雇主服務,這種集體離職的結果對企業可能是致命的,對企業正常業務的開展和在客戶中的形象產生極大損害。企業這種條款對高級雇員的行為加以約束。
(五)離職后的特定時間或在特定的地區內,離職者不得開展與原雇主競爭的業務或受雇于競爭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