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間被辭退經濟補償金_單位辭退的經濟補償金多久能拿到

導讀:
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然后再雙方辦理完工作交接之后,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并且,通常因為公司自身原因辭退員工的,比如對某個員工不滿意辭退的,那么便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仍負有舉證責任最重要的證據就是合同關系證明辭退證明工資數額工作期限。
一、單位辭退的經濟補償金多久能拿到
1、單位辭退的經濟補償金一般在解除勞動合同的15日之后拿到。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然后再雙方辦理完工作交接之后,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二、被公司裁員或者辭退能拿經濟補償金嗎
一般地,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即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所以,有些人就以為被公司辭退,員工就有經濟補償。其實不然,公司支付員工經濟補償,會根據解除勞動合同的具體原因。并且,通常因為公司自身原因辭退員工的,比如對某個員工不滿意辭退的,那么便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提前解除事實勞動關系;公司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或者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導致勞動者辭職;
口頭辭退能拿到補償金嗎
口頭辭退能拿到補償金嗎
對勞動者進行口頭辭退的能不能拿到經濟補償金要依據是否非法辭退勞動者而定非法辭退的勞動者可以要求進行經濟補償。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者在辭退糾紛中應注意下列事項
1、要告對人。
辭退案中另一方當事人往往為企業一方。但是在現實中往往存在一些事實勞動關系、雙重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分立合并或者勞務外派關系等復雜情況的究竟要以哪一個單位作為被告 勞動者往往對此感到茫然不知道列誰為被告產生告錯人的現象。
一般情況下勞動者應當以存在勞動關系的單位為被告如果辭退是另外一家公司做出的則應當列辭退的單位為第三人。
2、提供案件的關鍵證據。
很多人以為辭退官司中勞動者無需承擔舉證責任這是不正確的。勞動者仍負有舉證責任最重要的證據就是合同關系證明辭退證明工資數額工作期限。如果勞動者不能舉證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或者自己被辭退將會導致敗訴,如果不能舉證工資數額和工作年限則無法得到合理的賠償。
3、依法確定請求事項和請求金額。
要根據辭退的具體實際情況確定請求事項比如是否應該申請經濟賠償代通知金等要切合實際。在確定合理的賠償金額盡量做到有事實和法律依據這樣才能達到目的。
離職賠償金多久能拿到
離職賠償金多久能拿到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離職賠償金一般是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支付的而解除勞動合同時可以是解除勞動合同當天也可以是一人合理的時間。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試用期間被辭退公司要給經濟補償嗎
實際中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辭退時不給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4、同時與其他公司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最終導致勞動合同無效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除了以上情形外公司辭退員工時不管是已經轉正了的員工還是在試用期間的員工公司都要給經濟補償金而不能以試用期為由拒絕。
并且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時要按照以下標準,
1、按員工在該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
2、工作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計算
3、工作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4、員工月工資高于公司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要按員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經濟補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