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養老保險是年金嗎

導讀:
我國的養老保險由三個層次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部分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部分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其中,補充養老保險,是指企業在滿足社會統籌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為補充基本養老保險的不足,幫助企業員工建立的超出基本養老保險以上部分的一種養老形式。它屬于團體壽險的一種。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超過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超過部分應繳的社會統籌基金的百分之五十,記入個人補充養老保險賬戶。那么補充養老保險是年金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的養老保險由三個層次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部分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部分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其中,補充養老保險,是指企業在滿足社會統籌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為補充基本養老保險的不足,幫助企業員工建立的超出基本養老保險以上部分的一種養老形式。它屬于團體壽險的一種。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超過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超過部分應繳的社會統籌基金的百分之五十,記入個人補充養老保險賬戶。關于補充養老保險是年金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的養老保險由三個層次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部分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部分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其中,補充養老保險,是指企業在滿足社會統籌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為補充基本養老保險的不足,幫助企業員工建立的超出基本養老保險以上部分的一種養老形式。它屬于團體壽險的一種。
用人單位和個人均以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于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的,以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為繳費基數;超過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的,以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為繳費基數。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超過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超過部分應繳的社會統籌基金的百分之五十,記入個人補充養老保險賬戶。 按規定,只有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沒有超過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就應該按照個人的實際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且全部個人繳費都計入個人帳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