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拖欠、克扣工資的4種討薪方法, 知道就不用愁了!

導讀:
勞動者個人在用人單位面前是弱小的,被拖欠、克扣工資的情況屢見不鮮。勞動監察大隊審查受理后,對雙方進行行政調解。勞動者被拖欠、克扣工資的,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為勞動爭議訴訟的前提是先申請勞動仲裁,但是不能提起訴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勞動合同法》第30條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那么被拖欠、克扣工資的4種討薪方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勞動者個人在用人單位面前是弱小的,被拖欠、克扣工資的情況屢見不鮮。勞動監察大隊審查受理后,對雙方進行行政調解。勞動者被拖欠、克扣工資的,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為勞動爭議訴訟的前提是先申請勞動仲裁,但是不能提起訴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勞動合同法》第30條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關于被拖欠、克扣工資的4種討薪方法,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勞動者個人在用人單位面前是弱小的,被拖欠、克扣工資的情況屢見不鮮。當不幸遇到無良老板時,你認為對的做法是自認倒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還是義憤填膺反抗到底?如果想反抗,你知道正確的爭取自己的權益有哪幾種方法嗎?
被拖欠、克扣工資的四種救濟方法。依據我國的有關規定,若用人單位拖欠、克扣工資,勞動者可通過如下方式維權:
1、勞動者可與用人單位協商;
其實協商是解決矛盾的首選方法,但是協商需要講究技巧。最忌諱的是:第一,協商前沒有營造一個友好的氛圍。敵對的氛圍不管談什么都會談崩;第二,語句不理性。協商忌諱攻擊或者質問對方,這會讓對方覺得你只會發泄和抱怨、其實對他們沒有一點威脅;第三,總是抱怨為什么,沒有提出一點建設性的方法。一般讓別人想辦法解決和讓別人二選一,別人更喜歡選擇,所以與其抱怨,不如主動提出更好的解決方法讓對方來選擇。
但是,有些情形是有技巧也沒用的,有一些拖欠克扣工資的單位不是出于無奈,而是故意如此,那么這種情況他們一定是拒絕友好協商,那勞動者只能通過以下的方法來解決了。
2、勞動者可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實際上是向當地即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勞動監察大隊審查受理后,對雙方進行行政調解。這個方法的好處是,從時間效率上來看,在一線發達城市,投訴后勞動監察部門會及時處理糾紛。
3、勞動者可提起勞動仲裁;
勞動者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首先要弄清楚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在哪里,然后進入勞動仲裁委員會后,填寫三個表:(1)申請書;(2)證據材料清單;(3)當事人送達地址確認書。因此,申請之前一定要收集好證據,知道單位的正確地址。
需要收集的可證明單位職工身份的證據可以有:
(1)書面勞動合同、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社保繳費證明、考勤記錄;
(2)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3)“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4)其他勞動者的證言;
(5)其他能夠證明勞動合同履行情況的業務文件、介紹信,以及往來電子郵件、短信、微信等材料。
4、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勞動者被拖欠、克扣工資的,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為勞動爭議訴訟的前提是先申請勞動仲裁,但是不能提起訴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勞動合同法》第30條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另外,在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后,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也可以持著調解協議書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這時候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向用人單位發出支付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