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維權各種時效知多少?

導讀:
勞動者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民事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或者申請工傷認定、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等,一定要注意在法定的時限內提出申請。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況耽誤法定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后的10日內,可以申請延長期限,由人民法院決定;申請工傷認定的,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那么勞動維權各種時效知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勞動者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民事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或者申請工傷認定、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等,一定要注意在法定的時限內提出申請。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況耽誤法定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后的10日內,可以申請延長期限,由人民法院決定;申請工傷認定的,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關于勞動維權各種時效知多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勞動者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民事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或者申請工傷認定、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等,一定要注意在法定的時限內提出申請。如果超過了法定時限,有關申請可能不會被受理,致使自身權益難以得到保護;即使被受理,也可能因為超過法定時限而請求主張得不到支持。主要的時限包括:
(1)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應當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即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對勞動爭議仲裁裁決不服,提起訴訟的,應當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申請行政復議的,應當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4)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的,應當自收到行政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5)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況耽誤法定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后的10日內,可以申請延長期限,由人民法院決定;
(6)申請工傷認定的,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7)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應在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發生在2年內進行舉報申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