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地鐵安檢員,6月份入職了地鐵安檢,在試用期2個月后提出離職,也和管理人說了,但是他們要我簽定勞動合同,合同上面寫著離職要提前一個月時間,我試用期離職不提前一個月走就不給我發工資,使用期是3個月,在這兩個月里沒有給我交五險一金,這個地鐵安檢各種大小檢查扣錢一天工資就只有90漏檢扣100元或者是150元幾天都白上班,我實在不想做了試用期提出離職,不提前一個月不發工資該怎樣維權,公司是中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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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除非你在職期間給公司造成了什么財產損失,正常情況下,試用期辭職應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門,工資在離職那天當面結清;(二)在公司常規發薪之日再發放給你。那么試用期辭職工資是立馬結算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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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合同書上寫著半年內離職扣工資合法嗎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直接約定勞動者需承擔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本質上屬違約金條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什么情況下可以約定違約金《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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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于沒有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按照法律規定要求支付雙倍工資。關于試用期辭職這是允許的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那么試用期未簽訂勞動合同辭職有工資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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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未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賠償法律分析: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員工每工作一年,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員工一個月的本人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違反勞動法辭退的則要雙倍補償,如果未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的,應再補償一個月的工資,3、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提前通知辭退員工的,要視具體情況來確定單位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 (1)如果是在試用期內的,則單位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法律分析:用人單位立即辭退員工未提前一個月通知,這種情況屬于違法辭退,用人單位在交接日仍然應當支付工資,同時應付給員工雙倍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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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到工資結算日,梁某去領取工資時,該公司卻以其未提前一個月遞交辭職申請私自離職為由,拒絕支付其工資,梁某不同意,在多次協商未果的情況下,投訴到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3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由此可見,該公司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本身就是違法的,勞動者有權隨時辭職,無需提前一個月申請,而該公司以此為由拒絕支付梁某工資顯然是不對的。那么未簽勞動合同無需提前一個月申請辭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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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最新勞動法規定試用期內離職需提前幾天?《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可。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那么試用期離職提前幾天提出申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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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企業不給當事人結清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試用期辭職需要提前3天書面告知單位;2、法律沒有規定幾天內辭職或被辭退可以不給錢;試用期內不管有沒有簽訂合同,存在事實的勞動關系,付出了勞動,產生了價值,于情于理于法都應當給工資。辭退,說明是公司的主動行為,更應當給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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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入職三天辭職可以,根據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期滿之日既可自離職。那么入職三天可以直接離職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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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據汪小姐介紹,她12月4日到位于閩江大道武夷國際城11號店的農家樂金山店當服務員,上班后,該店有關負責人沒有與她簽訂勞動合同,沒有讓她辦理“健康證”,僅承諾每月工資包食宿1200元,工資于第二個月中旬發放。由于該店有關負責人表示過年不放假,員工不能回家過年,汪小姐提出辭職,在遭到拒絕后,她于21日離崗,飯店拒付其半個月共計600元工資。由于提前辭職未被批準,她離職后也有半個月工資未拿到。員工在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要求并獲批準后,飯店會將所有工資返還。倉山區勞動監察大隊大隊長江信慈表示,按照有關規定,工作30天以上,用工方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準時足額發放工資。那么沒簽勞動合同提前辭職也有工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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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試用期內,如果勞動者要提前離開,那么就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單位,這是規定在勞動法中的一項重要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在提前30日以內通知用人單位,如果勞動者要提前離職,在試用期內,就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單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規定,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規定通知用人單位的,應當向用人單位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補償,也就是說,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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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辭退通知書XXX,我公司與你于20 年 月 日簽訂了勞動合同,雙方建立了勞動關系。但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公司發現你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勞動態度差。請你接到本辭退通知后,到公司相關部門辦理離職手續,本公司將依照勞動法的規定,給予你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及相應保險費補償。同時,接到本辭退通知后,你不得以公司名義再開展任何業務活動,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本人承擔。那么未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代通知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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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是剛進公司還沒干滿一個月的根據實際情況試用期離職工資的結算時間應該從試用期工資離職時結算。如果是過了試用期的正式員工離職當月未干滿一個月的勞動者也不知道用人單位給自己的工資對不的可以參考下國家規定的工資計算方法,國家規定的日工資計算方法,系數應該是21.75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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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長達三年多的訴訟,終于雙方達成一致,一同到民政局預約,一大早陪當事人一起來辦理離婚登記申請,希望未來一個月一切順利
孫女士,最開始出事故的時候是3根肋骨骨折,后來過了一個月復查變成5根肋骨骨折。但是也沒有達到評殘的標準,然后在上次和解大講堂的時候找到我們。現場成功委托給元甲團隊,在我們的努力爭取下評上了十級傷殘,短時間內和解成功拿到了最高的賠償,今天拿到了213656.1元高額賠償款,客戶很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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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無法解決的問題,一份調解書大到房產、公司股權、車輛、小到車位和倉藏間,以及如何配合變更過戶,私人物品,甚至連鑰匙都給大家分好了,就這樣還是擔心履行難的問題,如果不支付折價款,利息也提前約定了,可謂是一份完整的調解書,真正的幫助委托人解決問題??。我們始終堅持調解/和解優先,以訴促調為首選,訴訟是最后一步的原則。
【成功案例】工程款糾紛成功和解120萬元!但對方不按期支付怎么辦?天用律所專案組指導當事人余先生準備全面的證據資料,為了盡快要回工程款,優先與村委會進行調解談判。經過天用調解中心團隊的不懈努力,運用以訴促調的方案,最終雙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調解書。 雙方約定,村委會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進行支付;若未按約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項一并申請強制執行,且村委會需再支付相應違約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壓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村委會也如愿按照協議約定履行了第一期還款。但天用律師根據豐富經驗,時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還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會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態過于樂觀,覺得村委會第一期履約支付了,后續支付肯定也沒問題! 期間,天用律師也多次催促村委會盡快支付,歷史再一次重演,村委會以種種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會一分錢沒付,此時余先生著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馬上申請執行。 天用律師快馬加鞭立上執行案件后,與余先生溝通,要求提供對方的財產線索。一方面,天用律師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會往來賬戶;另一方面,也與執行法官積極溝通,因為調解書里面已經明確規定,被執行人到期未按期償還,需要多支付20萬元的違約金。 天用律師成功申請執行后,被執行人發現自身銀行賬戶被凍結,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萬元的違約金后,從之前的拖延到主動找到余先生提前償還了120萬元工程款! 余先生對天用律所專業高效的工作很滿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師的專業能力,送來了一面帶著滿滿謝意的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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