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勞動爭議后,如何正確及時地申請勞動爭議調解

導讀:
<勞動法>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申請人必須與勞動爭議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所發生的爭議在調解委員會調解范圍之內,勞動部<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組織及工作規則>規定,當事人申請調解,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內,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并填寫<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那么發生勞動爭議后,如何正確及時地申請勞動爭議調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勞動法>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申請人必須與勞動爭議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所發生的爭議在調解委員會調解范圍之內,勞動部<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組織及工作規則>規定,當事人申請調解,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內,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并填寫<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關于發生勞動爭議后,如何正確及時地申請勞動爭議調解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申請調解是當事人表明自己希望通過調解解決勞動爭議的意思表示。申請調解是勞動爭議當事人的一項權利,任何人不得干涉、限制和剝奪。<勞動法>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申請人必須與勞動爭議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所發生的爭議在調解委員會調解范圍之內,勞動部<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組織及工作規則>規定,當事人申請調解,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內,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并填寫<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