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勞動爭議訴訟代理人相關的規定

導讀:
勞動爭議訴訟代理人的種類和范圍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法律規定的訴訟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應當主動代理當事人進行勞動爭議訴訟活動,行使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擔負法律上的責任,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作為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代為進行勞動爭議訴訟活動,既是他的法定權利,也是對單位應盡的義務,在代理權限范圍內所為的訴訟行為,其法律后果均由法人單位承擔。那么與勞動爭議訴訟代理人相關的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勞動爭議訴訟代理人的種類和范圍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法律規定的訴訟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應當主動代理當事人進行勞動爭議訴訟活動,行使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擔負法律上的責任,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作為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代為進行勞動爭議訴訟活動,既是他的法定權利,也是對單位應盡的義務,在代理權限范圍內所為的訴訟行為,其法律后果均由法人單位承擔。關于與勞動爭議訴訟代理人相關的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訴訟代理人訴訟要求
首先,訴訟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訴訟,對所代理的訴訟,就其爭議的勞動關系并不享有勞動權利,而只具有訴訟代理權,不能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也不是為維護自己的利益,訴訟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所為的行為其法律后果均由被代理人承擔。
其次,作為當事人的訴訟代理人,不能在同一訴訟中代理雙方當事人,這主要是由于訴訟雙方當事人的利害關系是相對立的,代理制度的目的即是為了在訴訟上維護被代理人合法權益,即是具有勞動爭議訴訟權利能力而無訴訟行為能力的當事人,提供進行訴訟、維護權利的條件,又為那些雖然進行訴訟但缺乏法律知識的當事人,提供訴訟上的幫助,維護其合法權益。
勞動爭議訴訟代理人的種類和范圍
(1)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是法律規定的訴訟代理人。法定代理權的發生,不是基于當事人本人的意志表示。而是為了保護無行為能力人和社會的利益,法律規定一定的人可以作為法定代理人,如企業、事業、機關和社會團體一方當事人的主要負責人(長、經理等),無訴訟行為能力職工一方當事人的監護人等,不但賦予他們以代理的權利,而且要求他們承擔代理的義務,不僅是法定代理人對被告人的義務,也是法定代理人對社會應盡的義務。法定代理人應當主動代理當事人進行勞動爭議訴訟活動,行使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擔負法律上的責任,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
作為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代為進行勞動爭議訴訟活動,既是他的法定權利,也是對單位應盡的義務,在代理權限范圍內所為的訴訟行為,其法律后果均由法人單位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