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房屋拆遷活動中,被拆遷人享有哪些權利,承擔哪些義務

導讀:
一)在房屋拆遷活動中,被拆遷人應當享有如下權利:1、依法獲得安置和補償的權利。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在受理做出行政裁決的申請前,如果與拆遷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被拆遷人較多時,應當進行聽證。(二)在房屋拆遷的過程中,被拆遷人承擔如下的義務:1、服從城市建設的需要,在拆遷人給予安置和補償后,在規定的拆遷期限內完成搬遷的任務。那么在城市房屋拆遷活動中,被拆遷人享有哪些權利,承擔哪些義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在房屋拆遷活動中,被拆遷人應當享有如下權利:1、依法獲得安置和補償的權利。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在受理做出行政裁決的申請前,如果與拆遷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被拆遷人較多時,應當進行聽證。(二)在房屋拆遷的過程中,被拆遷人承擔如下的義務:1、服從城市建設的需要,在拆遷人給予安置和補償后,在規定的拆遷期限內完成搬遷的任務。關于在城市房屋拆遷活動中,被拆遷人享有哪些權利,承擔哪些義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在房屋拆遷活動中,被拆遷人應當享有如下權利:
1、依法獲得安置和補償的權利。被拆遷人可以與拆遷人自由協商,就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度期限等事項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若拆遷人不能一次將拆遷用房提供給被拆遷人時,被拆遷人有權利要求拆遷人提供周轉用房。
2、有權選擇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置
換。
3、對與拆遷人經協商達成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有權利申請公證機關給予公證。
4、與拆遷人就拆遷補償安置用房的面積和安置地點、拆遷補償的方式和補償金額、周轉的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達不成協議時,有權利申請房屋拆遷行政主管機關行政裁決。
5、按照補償協議及時獲得足額補償金的權利,得不到此項補償金時可以向拆遷主管部門反映,根據補償協議中約定的仲裁條款向選定的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6、對于房屋拆遷裁決不服的,有權利向法院起訴,也有權向有關部門申訴或申請行政復議。
7、有權獲得拆遷補助費。
8、不服拆遷行政管理部門行政處罰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人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9、對于拆遷人不依法拆遷的,可以請求拆遷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10、拆遷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協議的,有權就有關事宜向有關部門申請解決,或者向人們法院起訴。
11、對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限期拆遷決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12、在拆遷行政訴訟中,有權申請法院裁定停止被訴的具體行政行為,包括房屋拆遷糾紛裁定書、房屋拆遷許可證以及強制拆遷決定書等。
13、在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情況下,有權訴諸法院,判決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履行法定職責。
14、聽證權。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在受理做出行政裁決的申請前,如果與拆遷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被拆遷人較多時,應當進行聽證。但具體的標準、程序應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房屋拆遷主管部門規定。
(二)在房屋拆遷的過程中,被拆遷人承擔如下的義務:
1、服從城市建設的需要,在拆遷人給予安置和補償后,在規定的拆遷期限內完成搬遷的任務。
2、自覺履行拆遷協議的規定,并在過渡期滿之后將周轉房騰退給拆遷人。
3、自覺履行拆遷主管部門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已經生效的法律文書。
4、自覺履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調解書和裁定書等。
5、在拆遷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拆遷范圍內從事下列行為:新建、改建、擴建房屋;改變房屋和土地的用途;租賃房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