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罰則應采過錯責任原則

導讀:
定金罰則是定金制度的重要內容,定金之所以對合同的履行具有擔保力,關鍵就在于此,定金通過罰則對合同的法律效力予以加強和補充,從而督促合同當事人認真全面履行合同。目前,對定金罰則的適用有多種主張,有的主張我國的現行的立法規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的,雙倍返還定金”。然而從我國立法精神來看,定金屬于違約金,而對于違約責任,我國是采取過錯責任原則的,即誰有過錯誰承擔責任,無過失者不承擔責任,雙方無過錯,雙方都不承擔責任。因而,對違約產生的定金罰責也應適用過錯責任原則,這在國外也有立法例。那么定金罰則應采過錯責任原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定金罰則是定金制度的重要內容,定金之所以對合同的履行具有擔保力,關鍵就在于此,定金通過罰則對合同的法律效力予以加強和補充,從而督促合同當事人認真全面履行合同。目前,對定金罰則的適用有多種主張,有的主張我國的現行的立法規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的,雙倍返還定金”。然而從我國立法精神來看,定金屬于違約金,而對于違約責任,我國是采取過錯責任原則的,即誰有過錯誰承擔責任,無過失者不承擔責任,雙方無過錯,雙方都不承擔責任。因而,對違約產生的定金罰責也應適用過錯責任原則,這在國外也有立法例。關于定金罰則應采過錯責任原則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定金,指確保合同的履行為目的,由合同當事人給付給另一方金錢或者其他代替物。我國《擔保法》的第89條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這就是定金罰則。定金罰則是定金制度的重要內容,定金之所以對合同的履行具有擔保力,關鍵就在于此,定金通過罰則對合同的法律效力予以加強和補充,從而督促合同當事人認真全面履行合同。目前,對定金罰則的適用有多種主張,有的主張我國的現行的立法規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的,雙倍返還定金”。不管當事人有無過錯,只要有不履行合同的事實,就應適用定金罰則。然而從我國立法精神來看,定金屬于違約金,而對于違約責任,我國是采取過錯責任原則的,即誰有過錯誰承擔責任,無過失者不承擔責任,雙方無過錯,雙方都不承擔責任。因而,對違約產生的定金罰責也應適用過錯責任原則,這在國外也有立法例。如《德國民法典》第338條第1款規定,“因可歸責于付定金當事人的適用的事由致其負擔的給付不能時,或者契約因付定金人的過失撤銷,受定金人有權保留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