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不及時辦理房產證須賠償

導讀:
許多開發商都在預售時承諾可以辦理房產證,而這一點也是使購房者下定決定買房的重要因素,也讓購房者吃了一顆定心丸,但是開發商延期辦理房產證,可以向開發商追償嗎?推薦閱讀:新手買房注意事項關于購房合同的常見疑問商品房購房合同范本一 案例一:開發商不及時為業主辦理房產證,應予賠償網友提問:我于2008年3月購買了一套商品房,購房時簽訂合同約定,開發商在規定期限辦理房產證,否則要賠償,但是拖了很久才拿到,我覺得侵犯了我的權益,可否要求賠償?無奈之下,9月7日,羅女士投訴至開發區消協,經消協工作人員多次調解,10月8日,開發商終于將7.4萬元定金及利息退還給羅女士。那么開發商不及時辦理房產證須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許多開發商都在預售時承諾可以辦理房產證,而這一點也是使購房者下定決定買房的重要因素,也讓購房者吃了一顆定心丸,但是開發商延期辦理房產證,可以向開發商追償嗎?推薦閱讀:新手買房注意事項關于購房合同的常見疑問商品房購房合同范本一 案例一:開發商不及時為業主辦理房產證,應予賠償網友提問:我于2008年3月購買了一套商品房,購房時簽訂合同約定,開發商在規定期限辦理房產證,否則要賠償,但是拖了很久才拿到,我覺得侵犯了我的權益,可否要求賠償?無奈之下,9月7日,羅女士投訴至開發區消協,經消協工作人員多次調解,10月8日,開發商終于將7.4萬元定金及利息退還給羅女士。關于開發商不及時辦理房產證須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許多開發商都在預售時承諾可以辦理房產證,而這一點也是使購房者下定決定買房的重要因素,也讓購房者吃了一顆定心丸,但是開發商延期辦理房產證,可以向開發商追償嗎?另外,購房協議中的面積和房屋登記不一致,可否退定金?本文為大家解答這兩個問題希望能為大家釋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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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買房注意事項
關于購房合同的常見疑問
商品房購房合同范本一
案例一:
開發商不及時為業主辦理房產證,應予賠償
網友提問:我于2008年3月購買了一套商品房,購房時簽訂合同約定,開發商在規定期限辦理房產證,否則要賠償,但是拖了很久才拿到,我覺得侵犯了我的權益,可否要求賠償?
律師回復:你與開發商對于遲延辦理產證的違約責任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可以直接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來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
但是如果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沒有約定關于延遲辦理產證的違約責任時,業主該如何維權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8條規定:“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業主可以根據此條規定的標準來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
案例二:
房子比預定面積多7平方 購房者可要求退定金
預定的購房協議中明明寫著所購房屋面積為51.98平方米,但沒想到簽訂正式合同時,開發商卻以工程師測量有誤為由,將房屋面積增加到58.82平方米,對于憑空多出的6.84平方米,購房者羅女士感到不能接受,多次要求開發商退還預付的7.4萬元購房定金,并賠償損失,但遭到開發商的拒絕。
無奈之下,9月7日,羅女士投訴至開發區消協,經消協工作人員多次調解,10月8日,開發商終于將7.4萬元定金及利息退還給羅女士。
羅女士說:“去年12月初,該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就將其開發的一棟住宅樓提前預售。我當時看好了一套面積為51.98的房屋,并與開發商簽訂了一份購房協議,對方先后收取我7.4萬元購房定金。但沒想到去年12月底,在簽訂正式購房合同時,開發商卻以工程師計算有誤為由,將房屋面積從51.98平方增加到58.82平方米,我當然不能接受。沒想到要求退款卻遭到開發商的拒絕,還說內部有規定,購房定金概不退還。這又不是我先違約,我肯定不會同意。”
對此,開發區消協工作人員表示:“根據我國商品房銷售的有關規定,商品房沒有取得房屋預售許可證是不允許對外公開銷售的,也不允許以內部認購的形式對外銷售房屋;此外,預購房屋面積與實際交房面積上下浮動不得超過3平方米,否則,購房者有權提出退房或退款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