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勢變更解除合同后的法律后果

導讀:
民法典規定,因情勢變更解除合同的,可以依據合同的具體情況,采取補救措施防止損害擴大。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根據公平原則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六條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那么情勢變更解除合同后的法律后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法典規定,因情勢變更解除合同的,可以依據合同的具體情況,采取補救措施防止損害擴大。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根據公平原則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六條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關于情勢變更解除合同后的法律后果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法典規定,因情勢變更解除合同的,可以依據合同的具體情況,采取補救措施防止損害擴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條【情勢變更】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礎條件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于當事人一方明顯不公平的,受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重新協商;在合理期限內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根據公平原則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六條【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