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內辭職要交違約金嗎

導讀: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簽了勞動合同,如果你在合同尚未到期的情況下申請辭職,會有以下3種情況:1、《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如果你還在試用期內,你可以隨時提出辭職申請,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違約。那么合同期內辭職要交違約金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簽了勞動合同,如果你在合同尚未到期的情況下申請辭職,會有以下3種情況:1、《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如果你還在試用期內,你可以隨時提出辭職申請,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違約。關于合同期內辭職要交違約金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第二十五條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簽了勞動合同,如果你在合同尚未到期的情況下申請辭職,會有以下3種情況:
1、《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如果你還在試用期內,你可以隨時提出辭職申請,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違約。
2、《勞動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如果你與用人單位對你的辭職申請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不違約。
3、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你辭職,也就是你與用人單位對你的辭職申請不能協商一致而你又執意辭職,屬于違約。
第1種情況還包括“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和“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違約。
勞動合同期未滿,員工辭職除和用人單位約定的培訓服務期未滿需要支付相應的培訓費用外,不需要承擔法律后果.
員工提出離職通常有如下情況:
1、試用期內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轉正后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2、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剩余的工資和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并辦理離職手續等;
3、用人單位不得拖欠勞動者工資,若存在勞動糾紛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4、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